为进一步提升区域空气质量,打造文明和谐、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潍坊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及上级有关通知要求,决定对城区露天烧烤餐饮进行全面提升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烧烤餐饮经营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文明、诚信经营。
二、烧烤餐饮经营实行定点、定时、定区域合法文明规范管理。烧烤炉具必须全天候进店烧烤,配套油烟净化设备,确保达标排放。严禁露天烧烤。
三、经营业户应维护好摊点及周边地面卫生,每个餐桌需配备一个垃圾桶,保持所涉区域卫生、整洁。
四、经营业户要积极引导就餐者文明就餐,有序停放车辆。严禁用高音设备招揽顾客;严禁店外摆放招牌、当街宰杀活体动物;严禁占用和损毁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等公共设施;严禁噪音扰民,污染周边环境。
五、区市政管理行政执法局将本着“进店、无烟、逐步减少”的原则联合相关单位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对不按规定经营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六、积极开展烧烤摊点“进店烤、进店吃、进店排”三进示范点活动的推广。
特此通告。
潍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滨海区分局
201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