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发〔2022〕13号)、《中共淮南市委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淮发〔2022〕17号)等文件精神,继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实施时间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攻坚目标
1.2022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
2.2023年1-3月,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秸秆禁烧管控
各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明确秸秆禁烧包保部门责任,落实各级秸秆禁烧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和奖补制度。完善区、镇、村(社区)三级全覆盖网格化禁烧监管体系,落实网格员管理制度,强化“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实行清单式责任管理。严禁露天焚烧荒草、树叶、垃圾、秸秆等产生烟尘的行为,强化秋收春耕等重点时节和大气扩散条件转差、污染过程等重点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依法从严、从快处罚露天违法焚烧秸秆行为。通过电视台、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营造全面禁烧秸秆氛围。(区环保局,区秸秆禁烧包保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二)严格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
严格落实《毛集实验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落实各镇、区直相关部门禁燃禁放责任和监管要求,研究扩大禁燃禁放范围,强化源头管控,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力度。紧盯重点时段(春节、元宵节)和重点区域(公园、广场、城中村、河岸、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周围),加强执法管控工作,严防污染天气发生。多途径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教育活动。(毛集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毛集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环保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办、焦岗湖湿地公园管理处)
(三)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
加强建筑、市政、拆迁等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压紧压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工程项目参建各方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属地、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做好建筑工地管理及扬尘污染控制,督促施工工地落实周边围挡、土方开挖湿法作业、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扬尘控制措施。加强信息化技术在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工作中应用,依托建筑工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实现扬尘污染全方位管控,及时发现污染问题并依法处理。水利设施、轨道交通、路网改造、河道治理、公路建设等重点工程,严格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区建设发展局、区水务局、区重点工程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办、焦岗湖湿地公园管理处)
持续提升城市道路、国省道路精细化保洁水平。强化道路机械化洗扫作业,建立“洗、扫、冲、收”联合作业流程,持续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向乡镇延伸。落实道路清扫保洁分级作业规范,重点道路、重要区域视情况加大洗扫频次,全力提升重点区域、道路人行道、背街小巷、广场步行道等地清扫质量。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定期加固路基;定期对道路两侧植被尘土进行冲洗;树根部位裸土应结合现场实际采取扬尘防控措施,如使用透水材料或网孔材料进行覆盖等措施。(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投公司、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办、焦岗湖湿地公园管理处)
严抓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确保核准车辆全部安装密闭装置。加强渣土、砂石、水泥等散装货物运输车辆监管,实现密闭运输,杜绝抛洒滴漏。强化建筑垃圾运输监管及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运输未密闭、撒漏扬尘行为,全力遏制运输扬尘现象。(区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办、焦岗湖湿地公园管理处)
规范工业企业、港口码头物料堆场扬尘管理。贮存煤粉、粉煤灰、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应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产生粉尘的环节应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排放。做到出场车辆清洁,厂区道路无积尘。按规范要求开展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自行监测或安装颗粒物自动监测设施。2022年底前实现重点企业的煤场、料场、渣场及环境敏感区的工业堆场监控全覆盖。对于手续不全、不能规范化管理的非法社会堆场,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并加强日常巡查,确保问题不反弹。(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办、焦岗湖湿地公园管理处)
(四)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
实施中煤二电厂超净排放改造。2023年底前燃煤电厂基本实现超净排放,要加快进度。推进砖瓦窑、铸造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全区4砖瓦窑企业力争2家达到B级标准。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实施动态管理。依据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对水泥、砖瓦、铸造等重点行业,实施差别化管控。(区环保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办)
完成4家砖瓦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禹山水泥有限公司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改造,生产工艺产尘点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粉状物采取密闭、封闭等方式储存和运输。(区环保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办)
继续加大燃煤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等燃煤设施)、炉窑淘汰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对不符合法规政策要求的燃煤设施进行清理,2023年3月底前,淘汰徽旺豆制品、天顺食品2台不达标生物质锅炉。(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办)
(五)扎实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全面完成无组织排放管控问题排查整治,针对排查出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问题,我区3家涉VOCs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形成并动态更新VOCs排查清单和整治台账,2023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
推进采用单一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VOCs治理工艺的企业提标改造,2022年底前,完成毛集通宇塑编、庆东塑业2家涉VOCs企业建设或改造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区环保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办)
(六)全面开展移动源治理监管
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为监管重点,持续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化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动,加大排放超标车辆监管。加大抽查抽测力度,针对大型工矿企业、物流货运、长途客运、公交、环卫、邮政等重点用车单位开展入户检查。加大老旧燃气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车淘汰力度,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轻型物流车、重型卡车、水泥罐车、渣土车、网约车、出租车、中短途客运车、轻型环卫车辆、3吨以下叉车、公务用车等。(交警毛集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环保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办)
(七)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
以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为目标,以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餐饮经营户和摊群点、小吃街为重点,全面排查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维护、是否存在经营性小煤炉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更新完善敏感区域餐饮服务单位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问题整治,加强油烟扰民源头控制。(区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毛集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办)
(八)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持续完善应急减排清单,视情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整合、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力量,提升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提高区域性污染过程预报和等级预报准确率,及时会商研判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警级别开展相应级别污染应急工作。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分级减排管控措施;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依法查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每日反馈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污染过程结束后,及时开展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及上报。依据污染排放绩效水平,10月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工作,实施差别化管控。(区环保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办)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开发区管理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实时跟踪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树立各项任务目标,制定针对性措施,逐级逐项分析落实情况及完成情况,建立台账。区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完善政策措施,指导做好各自领域相关工作,完善工作体系,将主要任务纳入督查检查重要内容,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形成攻坚合力。
2.严格考核问责。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继续将空气质量改善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区直部门、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化考核。对重点工作完成进度滞后、空气质量明显恶化的镇及相关单位,采取通报、预警、约谈等措施。对存在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情况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3.强化宣传引导。高度重视污染攻坚行动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和发布相关攻坚信息,及时解决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引导、鼓励公众自觉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4.加大执法力度。以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围绕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重点任务,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增强企业自觉守法意识;在油品质量、煤炭质量、涉VOCs产品质量、柴油车尾气排放抽查、扬尘管控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执法合力,依法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促进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反馈,并形成日常管理机制,防止反弹,确保整改到位。对于反复整改不到位、屡查屡犯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形成震慑,并借助媒体进行曝光。
附件1:各县区2022-2023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控制目标
附件2:淮南市2022-2023年度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措施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