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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22-11-14 来源:未知
摘要:为有效治理餐饮油烟污染,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连大气办〔202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在全区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市重点大气环境问题攻坚方案和加强城市饮食业单位油烟污染治理有关要求,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业主负责、联合执法、分步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推动海州区餐饮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排查整治范围 ...

  为有效治理餐饮油烟污染,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连大气办〔202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在全区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市重点大气环境问题攻坚方案和加强城市饮食业单位油烟污染治理有关要求,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业主负责、联合执法、分步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推动海州区餐饮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排查整治范围
 
  海州区范围内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内设酒店、餐厅),新、改、扩建餐饮服务业项目。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检查是否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能达标排放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外排油烟达标。
 
  (二)检查油烟净化设施是否存在擅自拆卸、停运问题,是否定期维护,是否正常运行。严厉查处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与擅自拆卸、停用等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违法行为。
 
  (三)检查是否存在露天烧烤、露天炸串、露天直排油烟的店外店。
 
  (四)检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存在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
 
  (五)依法取缔非法临时设摊经营点,禁止设置餐饮店外经营的露天直排油烟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六)严厉查处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销售、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的违法行为。
 
  (七)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八)营业面积在五百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及重复投诉的餐饮经营单位应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
 
  四、责任分工
 
  海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产生的油烟、噪声等进行监测。负责油烟污染防治未达到要求的餐饮企业限期整改,对拒不配合的餐饮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餐饮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严格依法审核。加强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统筹做好小餐饮店管理相关工作。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相关部门责令关闭 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依法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区行政审批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对餐饮场所设置及证照颁发严格依法审核。
 
  区城管局、高新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室外无照餐饮摊点的监督管理,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对油烟污染严重的室外无照餐饮摊点和城市建成区露天烧烤依法予以取缔;对因排放油烟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监管。
 
  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建局:负责排水户不得有下列危及城镇排水设施安全的行为: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物质、腐蚀性废液和废渣、有害气体和烹饪油烟等。
 
  区商务局、高新区科经局:履行餐饮服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能,指导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配合做好餐饮服务单位的信息排查摸底工作。
 
  海州公安分局、高新公安分局:负责做好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的维稳工作,负责餐饮行业社会噪声,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提供执法保障,依法惩治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海州区消防救援大队、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的消防安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镇街、园区办、农场:按照属地原则开展辖区内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成立整治机构,自行确定牵头部门,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联合执法机制,将餐饮业污染治理情况纳入街道(园区办、农场)管理的巡查内容。对辖区内餐饮企业开展源头控制、摸底调查、专项整治和验收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园区办、农场及相关单位制定实施计划,明确任务和时间表,确保“以日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落到实处。持续深化“点位长”制度,不断完善通报排名制度,强化点位长履职。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用好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攻坚机制。
 
  (二)强化报送制度。海州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调度及汇总各单位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各镇街、园区办、农场及相关单位明确一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系人,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工作推进情况报至海州生态环境局和区污防办,邮箱:hzqdqb@126.com。海州生态环境局于每月28日将全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区污防办。
 
  (三)定期开展联合执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组由海州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区有关部门每月开展1-2次专项执法行动,坚决遏制餐饮油烟违法行为。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开展工作,有效压降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四)强化监督考核。区污防办根据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不能按时报送工作进展的单位进行通报,并抄送给区主要领导,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和环境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督查,适时提请区政府启动约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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