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管控,确保实现全街道环境空气质量年度改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2019年度汤山街道 PM2.5浓度达到市、区考要求,2019-2020年秋冬季PM2.5浓度降幅达到考核要求为主要目标,力争实现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持续提升。
二、管控时段
2019年11月25日至2020年3月31日。
国家公祭日、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按照三级管控常态化实施。
三、管控等级
(一)2019年11月25日—2020年2月29日按以下标准执行。
三级管控:预测未来48小时PM2.5浓度超过90微克/立方米,并持续48小时以上;
二级管控:预测未来48小时PM2.5浓度超过90微克/立方米,并持续72小时以上;
一级管控:预测未来48小时PM2.5浓度超过90微克/立方米,并持续96小时以上。
(二)2020年3月1日—2020年3月31日按以下标准执行。
三级管控:预测未来48小时PM2.5浓度超过70微克/立方米,并持续48小时以上;
二级管控:预测未来48小时PM2.5浓度超过70微克/立方米,并持续72小时以上;
一级管控:预测未来48小时PM2.5浓度超过70微克/立方米,并持续96小时以上。
四、管控措施
(一)三级管控措施
1.重点工业企业管控。列入全街道秋冬季应急管控清单的31家重点工业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级别实施管控(管控清单另行下发),已实施错峰生产的企业按照错峰生产要求执行。
责任单位:企业服务科、各村(社区)、生态环境中队
2.工地扬尘管控。全街道除差别化管理工地外,停止所有土方、桩基等易扬尘作业及渣土运输。没有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的工地依法查处并实施停工整改。
责任单位:建设管理科、市政园林所、房建办、城市治理中队、生态环境中队、交管所、水务站、农业服务科、各村(社区)
3.强化道路保洁。全街道范围内加大道路保洁力度,在原有保洁频率基础上,每天增加一次冲洗作业(气温在4度以下不洒水)。
责任单位:清管所、各村(社区)
4.暂停易扬尘物料装卸。全街道范围内暂停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装卸作业(涉及民生保障的作业除外)。
责任单位:建设管理科、市政园林所、房建办、城市治理中队、生态环境中队、农业服务科、水务站、各村(社区)
5.严管重点管控区域。对3个大气重点管控区域内(度假区核心区、汤山、上峰集镇)污染源开展执法检查;提升重点管控区域保洁水平,大幅增加重点管控区域内喷雾、洒水等频次;增派警力,确保重点管控区域道路顺畅,减少机动车怠速污染;强化餐饮油烟管理,对未安装、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达不到净化效果的餐饮单位实施停业整改。
责任单位:市政园林所、房建办、建设管理科、城市治理中队、生态环境中队、企业服务科、清管所、交警中队
(二)二级管控措施
1.重点工业企业管控。列入全街道秋冬季应急管控清单的31家重点工业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预警级别实施管控,已实施错峰生产的企业按照错峰生产要求执行。
责任单位:企业服务科、各村(社区)、生态环境中队
2.工地扬尘管控。全街道除差别化管理工地外,停止所有土方、桩基等易扬尘作业。全面停止渣土运输。没有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的工地依法查处并实施停工整改。
责任单位:建设管理科、市政园林所、房建办、城市治理中队、生态环境中队、交管所、水务站、农业服务科、各村(社区)
3.强化道路保洁。加大道路保洁力度,在原有保洁频率基础上,每天增加一次抑尘作业,上午下午各增加一次洒水作业(气温在4度以下不洒水)。
责任单位:清管所、各村(社区)
4.停止易扬尘物料装卸。全街道范围内暂停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装卸作业(涉及民生保障的作业除外)。
责任单位:建设管理科、市政园林所、房建办、城市治理中队、生态环境中队、农业服务科、水务站、各村(社区)
5. 严管重点管控区域。对3个大气重点管控区域内(度假区核心区、汤山、上峰集镇)污染源开展执法检查;提升重点管控区域保洁水平,大幅增加重点管控区域内喷雾、洒水等频次;增派警力,确保重点管控区域道路顺畅通行,减少机动车怠速污染;强化餐饮油烟管理,对未安装、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达不到净化效果的餐饮单位实施停业整改。
责任单位:市政园林所、房建办、建设管理科、城市治理中队、生态环境中队、企业服务科、清管所、交警中队
(三)一级管控措施
1.重点工业企业管控。列入全街道秋冬季应急管控清单的31家重点工业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红色预警级别实施管控,已实施错峰生产的企业按照错峰生产要求执行。
责任单位:企业服务科、各村(社区)、生态环境中队
2.工地扬尘管控。全街道停止所有土方、桩基等易扬尘作业,停止渣土运输。除差别化管理工地外,所有工地全面停工。
责任单位:建设管理科、市政园林所、房建办、城市治理中队、生态环境中队、交管所、水务站、农业服务科、各村(社区)
3.强化道路保洁。在气象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全街道主次干道保持不间断喷雾抑尘作业(早晚交通高峰时段除外)。
责任单位:清管所、各村(社区)
4.停止易扬尘物料装卸。全街道范围内暂停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装卸作业(涉及民生保障的作业除外)。
责任单位:建设管理科、市政园林所、房建办、城市治理中队、生态环境中队、农业服务科、水务站、各村(社区)
5.本地柴油货车停止运输。除民生保障和特种车辆外,全街道范围内所有柴油货车全部停止运输和装卸作业,暂停沙石等易扬尘污染的物料运输,暂停自卸车倾倒作业。生态环境部门联合设立路检巡查点,重点查处柴油货车上路以及冒黑烟、蓝烟等异常工况车辆。
责任单位:汤山交管所、交警中队、城市治理中队、生态环境中队
6.严管重点管控区域。对3个大气重点管控区域内(度假区核心区、汤山、上峰集镇)污染源开展执法检查;提升重点管控区域保洁水平,对重点管控区域内不间断实施喷雾、洒水作业;增派警力,确保重点管控区域道路顺畅通行,减少机动车怠速污染;重点管控区域内工地停工;强化餐饮油烟管理,对未安装、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达不到净化效果的餐饮单位实施停业整改。
责任单位:市政园林所、房建办、建设管理科、城市治理中队、生态环境中队、企业服务科、清管所、交警中队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履职尽责。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大气环境质量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汤山街道关于落实2019年下半年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措施的细化实施方案》和本方案的相关举措,强化日常监管。各板块主要领导要严格履行责任。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管控措施切实落实到位。生态环境中队负责秋冬季应急管控方案的指挥调度和组织协调;各责任部门、各板块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分解管控措施,梳理完善管控对象清单,将管控要求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查、严肃问责。街道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督查,对管控对象监管不力、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及时向园街主要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