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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山乡全力组织实施环保提升工程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22-09-12 来源:未知
摘要: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县大气污染防治能力,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能源、城市结构优化调整,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对接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导向,把握全面、突出重点、源头严控、精准治理,实施城市建设、交通运输、工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县大气污染防治能力,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能源、城市结构优化调整,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对接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导向,把握全面、突出重点、源头严控、精准治理,实施城市建设、交通运输、工业产业和工业园区环保提升工程,打造绿色城建、绿色交通、绿色工业产业和绿色园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新库山做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2018年,全乡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年环境空气中PM2.5同比改善15.8%(从2017年57微克/立方米下降到48微克/立方米)以上,PM10浓度同比改善11.9%(从2017年92微克/立方米下降到82微克/立方米)以上,NO2同比改善不低于3.0%(NO2年平均浓度控制在33微克/立方米以下),SO2持续改善。
 
  三、工作措施
 
  1、全面进行乡驻地扬尘综合治理。
 
  (1)进行乡驻地绿化提升和扬尘整治。进行临时闲置土地(裸露土地)绿化、绿地补植等乡驻地扬尘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城建办、环保办)
 
  (2)渣土运输扬尘治理。实施渣土运输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渣土运输特许经营及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渣土运输车必须实施密闭改装,建筑工地必须严格落实“四个一标准”“四不开工标准”“四不出门标准”,对不落实要求的要坚决依法处罚。(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队、派出所、交管所、环保办)
 
  (3)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扬尘治理。开展全乡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扬尘专项治理,对原材料堆场、材料传输和搅拌楼实施封闭并采取除尘措施,对措施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复产。(责任单位:城建办、环保办)
 
  (4)拆迁工地扬尘治理。拆迁工程中要严格落实围挡、洒水、喷雾、覆盖、出门车辆冲洗等治理措施,对达不到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后,须经主管部门现场检查验收、出具书面同意意见后方可复工复产。拆迁后腾空场地及时实施绿化、覆盖等抑尘措施。(责任单位:乡城建办、国土所、环保办)
 
  2、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治理。
 
  强化道路的日常保洁,推广湿法扫除,禁止道路干扫,加大车流量加大路段的保洁频次。(责任单位:乡交管所、环卫所)
 
  3、实施矿山开采加工扬尘整治。
 
  (1)开展矿山开采整顿工作。对全乡矿山开采企业组织集中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关停非法采矿、非法洗砂等作业点。加强对“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露天开采矿山的管理,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矿山到期后不再延续,予以关停。(责任单位:国土所)
 
  (2)全面开展石子开采加工扬尘整治工作。所有石子加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县环保标准予以整改,抑尘措施不配套或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投产。(责任单位:国土所、环保办)
 
  4、做好燃煤减量替代工作。
 
  贯彻落实《莒县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新建用煤项目实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确保完成削减目标任务。规范煤炭销售市场。加强散煤销售管理,规范清理全乡范围内的散煤销售点,做好散煤销售点整顿治理或取缔关停工作。 全面实施燃煤锅炉整治。巩固辖区内燃煤小锅炉“清零”行动成果,确保不死灰复燃。(责任单位:环保办、各社区、各村)
 
  5、全力做好工业污染综合整治。
 
  全面清理“小散乱污”企业。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小散乱污”企业依法取缔关停,落实拆除生产设备、断水断电等措施,严防违法企业复工复产。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各社区书记为辖区的“网格长”,是辖区内排查、取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各社区、各村)
 
  6、全力打好机动车污染综合整治攻坚战。
 
  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油品行为,取缔黑加油站。(责任单位:各社区、安监办、环保办)
 
  7、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
 
  强化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建设,健全社区到农田地块的无缝隙监管网络,确保每个地块责任到人;加强联合执法,落实督查和奖惩制度,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对全年无秸秆焚烧的村继续实施生态补偿。(责任单位:各社区、各村、环保办)
 
  8、餐饮业油烟整治。
 
  辖区内所有饭店、宾馆、食堂等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一律取缔燃煤大灶,全部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洗。对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整治完成经现场核查验收、出具书面同意意见后,方可恢复营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乡内饭店、宾馆、食堂等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清洁。(责任单位:环保办、乡食品药品监管所)
 
  9、畜禽养殖异味整治。
 
  严格落实库山乡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按照禁养区、控养区和可养区开展整治工作,取缔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户。强化畜禽养殖异味管控,减少粪肥在空气中的暴露时间,提高畜禽粪便还田率。(责任单位:畜牧兽医站)
 
  10、农业生产、园林绿化药物喷洒异味控制。
 
  合理安排喷洒作业时间,提前进行公示公告。采用低毒、低异味或无味药物。(责任单位:农技站)
 
  11、烟花爆竹禁限放。
 
  划定烟花爆竹禁放或限放区域和时段,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严控方案,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有关要求。(责任单位:安监办、派出所)
 
  12、加快绿色生态屏障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林水会战要求,全力实施库山乡增绿、通道连绿、水系扩绿、湿地添绿、荒山披绿、镇村兴绿、退耕还绿等绿化工程,全年完成造林3000亩以上,提高环境自净能力。(责任单位:林业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和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强力推进落实。乡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县环保提升行动,建立由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的环保提升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工作。乡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10日前将上月调度汇总情况报送现乡党委、政府,每两个月组织一次现场督导检查,并下发通报。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社区、村负责人对本辖区攻坚行动负总责。各职能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扎实推动污染治理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各相关企业要切实履行治污主体责任,强化污染治理。各社区、村和各有关企事业要于2018年5月10日前完成各自实施方案和配套工作方案的制定,要根据职责列出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确定完成时限,做好工作台账,每月3日前将工作情况报乡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执法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打击。
 
  (四)加大考核力度。各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将突出环境问题纳入日常工作,高度重视。攻坚行动期间发生投诉事件的,每起扣村年度考核20分,扣社区经费500元,对同一事件发生2次以上投诉的,社区书记诫勉谈话,村主职负责人向党委政府作深刻检查,监管员予以解聘;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社区和村及网格化监管员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积极主动,未发生环境信访投诉的,奖励社区1000元,年底考核时加10分。
 
  (五)广泛宣传引导。各社区、村要充分运用广播、微信等宣传媒体,加强全乡环境污染治理集中攻坚行动的宣传,搞好政策解读,使广大企业和群众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抓整改,引导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共创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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