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解决县域内大气污染突 出问题,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改善全 县环境空气质量,确保英山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依据《大 气污染防治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省、市下达的空气质量优良率及空气质量各 项指标要求,按照“全面统筹、突出重点、精准管控”的原 则,建立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行动迅速的协调联动机制, 切实推进区域大气环境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大气 污染源源头治理与管控,通过信息共享、监测预测、污染管 控与执法监管等方面的联动,确保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 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约束性指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十四五”期间省、市下达我县约束性指标任 务,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3.5%以上,细颗粒物(PM2.5) 年均浓度控制在26 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颗粒物(PM10)
年均浓度控制在46 微克/立方米以下。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加大扬尘污染治理
1.加强全县区域内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扬尘管控。摸排梳理建立管理台账,全面掌握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情况,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工程施工单位,落实扬 尘防控“六个百分之百”,设置标准化围档,洒水抑尘、冲 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的降尘、除尘设施,确保工地扬尘污染 得到有效管控。加强物料堆场扬尘治理,规范物料堆场建设, 强化堆取料作业、装卸作业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做好吸尘、 喷淋等防尘措施。加大城镇裸露土的覆盖、绿化、硬化,有 效控制尘源,降低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县城 管执法局)
2.加强城区及镇区内道路扬尘管控。 压实乡镇属地管理 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城区及镇区内道路清扫保洁力 度,加密洒水抑尘频次,重点路段全天候保持湿润,确保道 路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抑制。加强城区重点路段的交通管控, 严禁渣土车、工程作业车等大型车进入,规范运输路线,严 控带泥上路,超高超载。 (责任单位: 县城管执法局、县交 运局、县公安局)
3.加强区域内国道、省道、县道等重要交通干线扬尘管 控。加大交通干线清洁力度,确保柏油路、水泥公路路面基 本无浮土,行车无明显扬尘;在建道路工程,实行分段施工,采取有效降尘措施。 (责任单位: 县交运局、县公安局)
(二)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
4.加强移动源排放管理。 严控机动车、非移动机械超标 排放,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和高污染车辆治理工作,加强执法 巡查,严控无标车、老旧车辆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 大力开展柴油货车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柴油货车超标排放行为,促进高排放老旧车辆(含无法治理改造的高排放车辆)淘汰。 (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
5.加强油气回收监管。 加大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 气回收治理力度,督促企业按规定要求安装油气回收设备, 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所有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 (责任单 位: 县科技和经信局)
(三)强化面源污染治理
6.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及综合利用推广。 全面落实农作物 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和完善县、乡镇、 村露天焚烧秸秆责任制度,强化巡查监管,始终保持严查重 处的高压态势,杜绝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污染事件。 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扶持力度,培植壮大秸秆综合 利用市场主体,使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加强 杂物露天禁烧管控。严禁城区规划区域内露天焚烧建筑废弃 物、生活垃圾、绿化树木落叶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 恶臭气体的物质。 (责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英山县分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
7.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 严格落实城区规划区全区 域、全时段、常态化禁燃禁放要求,制定出台严格管控措施, 落实管理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安全 意识和环保意识,践行移风易俗,弘扬生态文明。 (责任单 位: 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
8.加强餐饮业油烟管控。 加大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监管 力度,严禁露天烧烤,指导餐饮业进行油烟净化设备改造,确保城区建成区内大、中型餐饮经营单位餐饮油烟治理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 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
(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9、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 案,落实应急管控措施,督促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 求,配套制定具体的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根据污染天气情况 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妥 善处置各类突发大气污染问题。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完 成大气污染重点排放源清单及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全面 撑握区域内行业排放情况,为应对重污染天气、实现应急减 排提供决策依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英山县分局、县 发改局、县科技和经信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县交通运 输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强力推进工业污染治理
10、加强全县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 巩固“散乱污”治 理成果,加大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强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控制,削减排放。加强矿山、石材加工企业扬尘治理, 推进绿色矿山、绿色企业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建 设,落实抑尘防尘措施。综合运用质量、能耗、安全等标准,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底碳绿色发展。 (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英山县分局、县科技和经信局、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维保障
11、加强空气自动监测站(鸡鸣尖县域省站、羊角尖国家区域站)、秸秆禁烧蓝天卫士等监测、监控平台的运行维 护。加强站房、站点环境维护及专业人员的操作培训,确保 各类设备稳定运行。落实运维保障资金。 (责任单位: 市生 态环境局英山县分局、县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大 气环境质量负总责,由成立英山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领 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和 县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 开发区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 局,负责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各乡 镇、经济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是大气联防联控的责任主 体,要全面落实大气质量改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 合力。
(二)强化目标导向。根据省、市空气质量改善总体要 求,本着持续改善原则,充分考虑我县实际情况,将空气质 量改善具体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县直相关 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 核。
(三)保障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 资机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 领域,拓宽融资渠道。强化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污染治理资金以企业自筹为主。综合运用“以奖代补” “以 奖促治” “以奖促防” 等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对大气污 染防治的投入力度。
(四)严格环境执法。生态环境、住建、城管执法、交 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大气污 染防治执法检查,对存在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实施联合督 办。建立统一协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区域预警的大气 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构建全县大气污染防治的立体网络。
(五)营造共治氛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 用各种媒体平台,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与健康防护知识, 全面提升全民环境意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 理,严肃查处和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全民共治的良 好氛围。
(六)加强总结运用。各相关牵头单位及责任部门要分 季度(季末25日前)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总 结上报,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做好各单位上报材料汇 总,通过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客观分析工作的差距不足,深 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
附:2022年度英山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任务分解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