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臭氧逐渐成为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特别是每年5月至9月份高温天气条件下,臭氧污染尤为突出。2016年以来臭氧已经成为夏季大气首要污染因子,严重影响优良天数比例。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部署,切实改善辖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南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西峡县2019年臭氧污染整治管控攻坚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结合莲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5-9月作为臭氧污染整治管控攻坚期,以挥发性有机物控制为主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重点突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及重点区域采取严格管控措施,力争2019年臭氧污染天数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探索建立臭氧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二、整治管控时限、范围
2019年5-9月,全面实施辖区内VOCs排放工业企业、油气污染、汽修喷涂、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建筑道路涂装作业机动车污染、燃煤散烧、散乱污等行业整治管控。针对重点区域污染实施精准化管控,切实降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确保臭氧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使因臭氧污染影响优良天数指标同比下降。
三、整治管控重点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7日-30日)
按照《莲花街道2019年臭氧污染整治管控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臭氧污染整治管控攻坚行动。要围绕辖区重点VOCs排放企业、油气污染、餐饮油烟、机动车污染、汽修喷涂等行业深入开展摸底排査,澄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分块成立涉重点工业 Vocsi污染治理工作责任组、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责任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责任组、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工作责任组、汽修及涂行业治理管控工作责任组、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责任组及建筑道路涂装作业管控工作责任组,压实责任强力推进。
责任单位:各社区、相关单位、各网格、各企业
(二)整治管控阶段(5月30日-7月30日)
1、强化涉VOCs企业治理管控。对辖区涉VOCs企业开展全面摸底排査,督促企业(门店)按照行业治理标准,完成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回收治理,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一是对具有固定排放源且VOCs成分排放速率較大的铸造机械加工、门窗加工企业进行深度治理改造,6月底前完成深度治理并经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对未按要求进行深度治理,不能达标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治理;二是对排放速率教小的涉VOCs企业(门店)要加强监管,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进度,确保按照省、市、县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完成治理任务并稳定运行。对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企业,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08条规定由环保部门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整改。
责任单位:各社区、各企业
2、实施汽修喷涂等行业治理管控。5月30日起,对辖区具有喷漆作业的汽修企业、4S店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安装、运行、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要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按照台账对有喷漆作业而未布设密闭喷漆室、未配套治理设施及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一律责令限期治理,并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08的规定环保第门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放。
责任单位;各社区,社区服务中心、安监办
3、持续开展餐饮烟及露天烧烤专项治理管控,要加大辖区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排查力度,确定整治时间节点,建立整治台账,确保区内餐饮油烟经营单位油烟处理设施安装、使用、达标实现三个100%,一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各网格监管责任;二是要加强对餐饮行业的指导,按照“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好防治主体责任;三是要加强对辖区各类餐饮单位监管力度,加强巡查,确保整治效果持续不反弹。对发现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企业由城管部门责今停业治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单位:各社区、城管办
4、实施建筑、道路涂装作业管控。5-9月期间禁止在夏季日照强烈期间(10时-18时)央氧污染易发时段进行建筑墙体涂刷装饰、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确需在管控时段进行施工作业的由县住建、城管、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上报县污染防治攻坚办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责任单位:各社区、城管办、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三)督查验收阶段(6月15日-9月30日)
围绕臭氧污染整治管控重点,深入推进重点VOCs排放企业油气污染、餐饮油烟、机动车污染、汽修喷涂等行业治理管控。一是6月15日前重点开展清理自查;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大指导、监督和执法力度,积极组织专项督查检查,全面开展治理验收工作;三是7-9月,参照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方式,由县污染防治攻坚办督查组对全县开展臭氧污染整治管控强化督查,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实行跟踪问效。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党政办负责《莲花街道2019年臭氧污染整治管控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组织实施,不定期召开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研判不同时段整治管控的重点,督促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降低臭氧污染浓度。
责任单位:党政办
(二)严格考核问责。要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和环保“三管三必须”要求,层层分解任务,逐级传导压力,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位。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方案》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定期调度进展情況,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实行踪间效,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臭氧超标影响优良天数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实施约谈问责。
责任单位:党政办、社区服务中心
(三)宣传保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臭氧污染相关知识。工作进展推进情况、治理成效的宣传报道和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发挥好论监督和警示作用,增强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度,推动臭氧污染防控和大气环境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责任单位:党政办、文化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
附件:莲花街道2019年臭氧污染整治管控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