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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池州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8-09-28 来源:未知
摘要:为贯彻落实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工作要求,切实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加强餐饮服务业环境管理,有效治理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4号)、《池州市城市管...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工作要求,切实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加强餐饮服务业环境管理,有效治理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4号)、《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等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中央、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办理工作为契机,严格按照“立行立改、边督边改”要求,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强化经营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执法监管,加强宣传引导和公众监督,努力构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整治和管理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整治原则
 
  (一)属地管理。按照属地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各县区政府和管委会是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油烟污染整治的组织与实施。
 
  (二)条块结合。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指导、督促开展全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
 
  (三)业主负责。坚持“谁污染、谁治理”,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及维护由饮食服务单位自行负责,所需经费由业主自行承担。
 
  (四)联合执法。各地、各部门要齐抓共管,突出重点,加大环保、城市管理、卫生、食品药品、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扎扎实实抓好专项整治的责任落实,做到执法、服务两到位。
 
  三、工作目标
 
  (一)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所有油烟产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应当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鼓励业主实施整体改造,或使用高效抽油烟净化整体装置,确保外排油烟达到排放要求,并设置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及市容市貌的排气烟道,油烟净化设施必须定期维护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二)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能达标排放的,要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外排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
 
  (三)新建、改建、扩建餐饮业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新开办餐饮业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的,不得进行营业;
 
  (四)依法取缔非法临时设摊经营点以及设置餐饮店外经营的露天直排油烟行为,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临时设摊经营点的规范和管理;
 
  (五)严厉查处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为;
 
  (六)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餐饮业无违规露天直排油烟现象,餐饮油烟污染投诉明显下降,市民居住环境显著改善。
 
  四、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有油烟产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内设酒店、餐厅),新、改、扩建餐饮服务业项目。
 
  (二)整治内容
 
  1.查各项手续。检查各餐饮服务单位的环保、工商质监、卫生等各项手续是否齐全,对未办理相关手续的餐饮服务业单位,依法查处。
 
  2.查治理设施。检查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油烟是否通过专用通道达标排放情况、是否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情况、卫生达标情况。
 
  3.查油烟排放。检查各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存在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设施问题,是否定期维护净化设施,油烟净化率和排放浓度是否达到排放标准。
 
  4.查露天烧烤、露天炸串、露天直排油烟的店外店等违法违规油烟排放行为。
 
  五、整治时间步骤
 
  (一)排查阶段(2017年5月15日——5月31日)。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对辖区内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进行排查摸底,确定需要整治的企业名单、整治要求、整治期限。
 
  (二)整改阶段(2017年6月1日——6月30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责令其改正,可以并处进行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三)验收阶段(2017年7月1日——8月1日)。对完成整治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在提出恢复营业申请后,由当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组织验收;对未完成整治、验收不合格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继续停业整治,直至取缔。
 
  六、保障措施
 
  (一)深化认识。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是推进美丽池州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必然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明确职责,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2017年全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三)依法查处。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方案的具体安排,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严重违法违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依法予以严查,情节恶劣的予以公开曝光。
 
  (四)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要于5月18日前将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名单报送市环保局;5月31日前报送《2017年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摸排情况统计表》(附件2);6月30日前报送《2017年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整改情况统计表》(附件3);每月1日前报送整治进度表和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附件4);每月1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
 
  附件:1.2017年全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县区政府、管委会2017年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摸
 
  排情况统计表
 
  3.县政府、管委会2017年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整治
 
  情况统计表
 
  4.县区政府、管委会2017年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整治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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