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餐饮油烟排放国家标准》、《郴州市创建省空气质量达标示示范城工作考核办法》及郴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工作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餐饮油烟排放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油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守智同志担任,由凡夏平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阳学平、周志宏、李洪平、何平水、侯光华、陈前进等同志担任副组长,设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于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由执法大队大队长卢华祥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实施。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城区范围内餐饮油烟行业的摸底、造册。
(二)、负责被整治对象现状的调查、取证及执法文书的制作及送达。
(三)、负责联合相关执法部门集中执法,处罚及取缔油烟排放不达标,市民反映强烈且不配合本次整治活动的对象。
(四)、负责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本次整治活动其他工作。
三、工作步骤
本次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以餐饮规模分为大、中、小三类,也即六个灶台以上为大型餐饮,三个灶台以上六个灶台以下为中型餐饮,三个灶台以下的为小型餐饮
第一阶段:以大型餐饮为整治对象,时间从4月1日-4月30日为期一个月。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必须在此时间阶段内安装到位,并通过环保专业检测达标排放。
第二阶段:以中型餐饮为整治对象,时间从5月1日-6月31日为期二个月。督查餐饮业主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的排放做到安全有序
第三阶段:以小型餐饮及露天烧烤为主,时间从7月1日-8月31日为期二个月。做到油烟不直排,取缔露天烧烤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城管执法大队按照队管区域分为三个小组,各小组负责本区域内餐饮业宣传工作,组织业主学习相关法规知识,邀请电视台记者全程参与摄像报道,营造工作氛围。
(二)、联合县环保局组织餐饮业主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及法律法规。
(三)、联同环保、市监、卫监、电力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那些市民反映强烈、无序排放油烟且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打击。
(四)、明确整改要求,每一餐饮店安排二名城管队员跟踪监管并及时报告整治改进进度,确保如期整改到位。
五、工作纪律
(一)、各小组务必高度重视,工作人员必须及时到岗到位并充分履职,切实完成好各自的工作任务。
(二)、参加整治的队员必须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不得徇私情、办人情案,整治阶段严禁在被整治对象处就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餐饮油烟排放国家标准》、《郴州市创建省空气质量达标示示范城工作考核办法》及郴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工作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餐饮油烟排放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油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守智同志担任,由凡夏平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阳学平、周志宏、李洪平、何平水、侯光华、陈前进等同志担任副组长,设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于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由执法大队大队长卢华祥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实施。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城区范围内餐饮油烟行业的摸底、造册。
(二)、负责被整治对象现状的调查、取证及执法文书的制作及送达。
(三)、负责联合相关执法部门集中执法,处罚及取缔油烟排放不达标,市民反映强烈且不配合本次整治活动的对象。
(四)、负责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本次整治活动其他工作。
三、工作步骤
本次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以餐饮规模分为大、中、小三类,也即六个灶台以上为大型餐饮,三个灶台以上六个灶台以下为中型餐饮,三个灶台以下的为小型餐饮
第一阶段:以大型餐饮为整治对象,时间从4月1日-4月30日为期一个月。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必须在此时间阶段内安装到位,并通过环保专业检测达标排放。
第二阶段:以中型餐饮为整治对象,时间从5月1日-6月31日为期二个月。督查餐饮业主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的排放做到安全有序
第三阶段:以小型餐饮及露天烧烤为主,时间从7月1日-8月31日为期二个月。做到油烟不直排,取缔露天烧烤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城管执法大队按照队管区域分为三个小组,各小组负责本区域内餐饮业宣传工作,组织业主学习相关法规知识,邀请电视台记者全程参与摄像报道,营造工作氛围。
(二)、联合县环保局组织餐饮业主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及法律法规。
(三)、联同环保、市监、卫监、电力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那些市民反映强烈、无序排放油烟且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打击。
(四)、明确整改要求,每一餐饮店安排二名城管队员跟踪监管并及时报告整治改进进度,确保如期整改到位。
五、工作纪律
(一)、各小组务必高度重视,工作人员必须及时到岗到位并充分履职,切实完成好各自的工作任务。
(二)、参加整治的队员必须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不得徇私情、办人情案,整治阶段严禁在被整治对象处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