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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餐饮行业清理整顿规范提升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22-05-23 来源:未知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提升和加强全市餐饮行业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卫生、有序的经营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对餐饮行业进行清理整顿规范提升总体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行业清理整顿规范提升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 全市辖区内所有餐饮单位。重点是城区、民俗旅游、景点景区内的餐饮单位、农家乐、快餐店和各类流动餐饮摊点。 二、工作目标 完善行业布局,规范行业秩序,提升服务水平,打造青州餐饮品牌,助力旅游强市建设。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清理整...

  为进一步规范提升和加强全市餐饮行业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卫生、有序的经营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对餐饮行业进行清理整顿规范提升总体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行业清理整顿规范提升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
 
  全市辖区内所有餐饮单位。重点是城区、民俗旅游、景点景区内的餐饮单位、农家乐、快餐店和各类流动餐饮摊点。
 
  二、工作目标
 
  完善行业布局,规范行业秩序,提升服务水平,打造青州餐饮品牌,助力旅游强市建设。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清理整顿规范提升工作与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控制沿街商住两用楼建设,城区新建沿街房用于餐饮服务的,实行行业预审批制度。
 
  2、坚持清理整顿规范提升工作与科学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相结合的原则。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肉类蔬菜质量追溯体系,在流通节点建立检测室(点),开展蔬菜、肉类质量检测。实行质量检测报告、实名登记、台账记录等质量安全准入制度,提升餐饮质量水平。
 
  3、坚持清理整顿规范提升工作与服务居民需求相结合的原则。对现有餐饮单位按照统一标准改造提升的同时,加快“放心早餐”布点建设,方便居民就近早餐。
 
  4、坚持清理整顿规范提升工作与发展旅游业相结合的原则。同步考虑旅游、购物等流动人口餐饮和住宿需求,在流动人口聚集地就近规划建设中低档快捷酒店、餐饮组团或餐饮点。
 
  5、坚持疏堵结合、先疏后堵的原则。选择合适区域先规划建设不同类型的特色餐饮小吃街、餐饮组团或餐饮市场,然后引导和鼓励中小餐饮和流动摊点向规划区域集中。
 
  6、坚持先样板试点、再面上推开的原则。在城区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餐饮店、餐饮街、餐饮组团、流动餐饮市场,在农村选择王府街道井塘村和王坟民俗旅游农家乐,进行高标准打造,然后在全市推开。
 
  四、工作步骤
 
  整个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论证准备阶段(2012年10月26日-11月 26日)
 
  主要任务是深入调查论证,制定餐饮行业发展规划、改造提升标准、政策措施和具体实施方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1月27日-12月25日)
 
  召开动员会及各种形式座谈会进行动员部署,烹饪和饭店行业协会向全市餐饮单位发出倡议并做好引导工作。新闻媒体开设餐饮行业整治行动专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清理整顿暨规划建设阶段(2012年12月26日-2013年6月30日)
 
  清理整顿和规划建设同步进行。
 
  这次餐饮行业清理整顿、规范提升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全市餐饮行业清理整顿规范提升领导小组,负责清理整顿改造提升工作的总体协调工作;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分别成立餐饮行业清理整顿规范提升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各自辖区内的餐饮行业的清理整顿、规范提升工作;风景区餐饮行业整治由旅游局和风景区管理局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全力做好指导督促、监督检查、综合执法、达标验收和综合服务等工作。
 
  清理整顿过程中,对符合规划、规定和标准的现有餐饮单位可以保留,并按照统一要求进行规范提升;不符合规划、规定和标准的,予以关闭或取缔;引导和鼓励广大餐饮行业户搬迁至新规划建设的餐饮小吃街或餐饮组团依法经营;关闭风景区内影响观瞻的小餐饮、小住宿,在风景区外围统一规划建设餐饮服务组团。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结合各自特点,以“农家乐”为主题,提出规划餐饮行业建设意见,报市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实施。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旅游局、风景区管理局的清理整顿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自查自报。向市场餐饮单位逐户发放《餐饮单位基本情况自查表》,餐饮单位填报后,报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餐饮行业清理整顿规范提升领导小组。
 
  2、复查上报。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餐饮行业清理整顿规范提升领导小组汇总辖区内的餐饮单位情况,经过复查后,按照规模、从业人员、环境卫生、餐饮质量状况等分类标准填报汇总表,将各餐饮单位按照A、B、C、D四档对号入座( A、B、C、D四档管理,A、B、C三档挂牌公示,D档停业整治。A为优秀;B为达标,需进一步提升;C为基本达标,可予办理临时经营许可证,经营同时限期整改,期限三个月,到期后仍未达标的,依法关停;D为较差,需停业整治,期限三个月,到期后仍未达标的,依法关停),确定每户需要整改的内容,并将情况上报市餐饮行业清理整顿规范提升领导小组。
 
  3、整改达标。在调查摸底和复查的基础上,经市餐饮行业清理整顿规范提升领导小组审定后,对不达标的餐饮单位,由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负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对 B档企业按整改要求提升;对C档企业可予办理临时经营许可证,经营同时按整改要求限期整改,期限三个月,到期后仍未达标的,依法关停;对D档企业需停业整治,期限三个月,到期后仍未达标的,依法关停。各餐饮单位(含前述不达标单位)申请入驻统一规划的餐饮街或组团继续从事餐饮经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餐饮行业清理整顿规范提升领导小组按照标准要求验收达标后方可经营。
 
  4、验收发证。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辖区内所有餐饮单位整改完毕并达到规定要求后,向市餐饮行业清理整顿规范提升领导小组申请总体验收,验收合格后,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按全市统一标准发证并挂牌公示。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进入巩固发展阶段。
 
  (四)巩固发展阶段(2013年7月1日以后)
 
  完善行业发展规划,加强引导,落实管理,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巩固规范提升成果。在管理体系上,落实市、镇、村三级管理体制,做到上下联动,无缝衔接。加大宣传营销力度,打响青州品牌,助力青州旅游发展。
 
  为全面落实餐饮行业规划,确保全市餐饮行业健康发展,对餐饮网点设置实行预审批制度,新的餐饮网点的设置,由项目单位向商务部门提出申请,依据行业规划经论证同意后,方可办理餐饮许可、工商等其他相关手续。
 
  五、清理整顿和规范提升重点
 
  1、城区餐饮街
 
  (1)青都街:按照“八统一”标准(统一外观形象、统一服务标识、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档案管理、统一规范后厨、统一健康培训、统一评级公示、统一地面墙壁)打造样板街。
 
  (2)益王府南路(尧王山路口至凤凰山路口):增加网点聚集度,规范提升。
 
  (3)云门山南路(凤凰山路口至云门山花园):增加网点聚集度,规范提升。
 
  (4)夏庄街(人民商场以北至夏庄街至老斜街):改造提升,规划建设特色餐饮街。
 
  (5)东门小吃街(东门古街):打造清真特色步行小吃街。
 
  (6)镇武庙小吃街(玲珑山路至衡王府路段):引导、规范、提升。
 
  (7)任七烧烤(明祖山路南侧,海岱北路西侧,原任七蔬菜批发市场院内):规范引导,建成错时流动式烧烤点。规划用地0.9公顷。
 
  (8)衡王府市场烧烤(驼山路与胶济铁路交叉口东南侧,现衡王府定点大集内):引导建成错时流动式烧烤点。
 
  (9)东方烧烤(尧王山路与昭德路交叉口西南侧,现东方鞋帽城南侧):结合闲置商业房,规划建设门店式定点烧烤点。
 
  2、城区综合组团
 
  (1)宋城:位于南阳河北岸,云门山路至玲珑山路之间,引导建设集中高档餐饮店、古玩字画、文艺演出、古城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性组团(打造样板组团)。
 
  (2)大明衡王城:位于东夷文化生态园西侧,现主要经营红丝石、古玩、字画、家具等。拟引导建成集土特产、文化品、旅游礼品和特色餐饮为一体的综合性组团。同时,北侧设立旅游车站(同时定位为上山停车场),东侧设立云驼景区游览观光车站点。大明衡王城拟建成青州旅游门户暨旅游接待中心。
 
  3、城区流动餐饮摊点
 
  (1)中心医院南餐饮小市场:位于中心医院南、卫校北,占地约半亩,属流动小餐饮聚集地,主要为医院、学校提供零餐服务,规划建设为板房式的规范化小餐饮市场(打造样板市场)。
 
  (2)化工二东侧富民路餐饮小市场:位于北城村北,由于附近有衡王府农贸市场,自发形成的流动餐饮摊点搬迁至衡王府大集内。
 
  4、城区零散餐饮店
 
  打造2-3家样板店,全面整顿提升。
 
  5、农村“农家乐”
 
  (1)王府街道井塘古村西山组团、井塘村。
 
  王府街道井塘古村西山组团:规划占地1800亩,建设以服务于井塘、玲珑山旅游区为主的集餐饮、住宿、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综合型“农家乐”组团。
 
  井塘村:现有“农家乐”餐饮水准提升。
 
  (2)王坟镇黑虎山大坝东博临路以南、东乖场村、文里村组团。
 
  分别规划建设以服务民俗旅游为主的“农家乐”餐饮服务区。
 
  (3)黄楼街道弥河餐饮休闲组团。
 
  原规划业态即为特色餐饮服务,该区域现建有可用于餐饮服务的设施70间,现从事餐饮服务的3家,须完善基础设施,制定优惠政策,发展以“农家乐”为主题的餐饮组团。
 
  六、工作要求
 
  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胡文星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王万信同志、市政府党组成员韩其昌同志、市商务局局长李新国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餐饮行业清理整顿规范提升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推动、落实。市商务局负责全市餐饮行业规划及清理整顿规范提升实施方案的起草、质量提升、规范指导和信息反馈工作;负责餐饮单位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申办;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的宣传工作;会同药监局制定出台餐饮行业管理标准和长效管理机制;牵头对全市餐饮行业服务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业务技能、服务水平培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摸清全市餐饮单位的基本情况;负责餐饮服务许可证申办,卫生条件及经营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卫生条件,与相关部门联合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餐饮单位,对不合格企业要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负责制定出台餐饮行业管理标准和长效管理机制;会同商务局对全市餐饮行业服务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业务技能、服务水平培训,提高餐饮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市旅游局负责酒店的星级评定工作;配合搞好风景区餐饮行业清理整顿规范提升工作。市卫生局负责与相关部门联合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餐饮单位。市规划局负责全市餐饮行业规划、快捷酒店规划和重点餐饮街、组团等的专项规划的制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餐饮单位依法核发工商营业执照,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牵头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沿街餐点的清理整治,依法规范门头牌匾和店外广告张贴。市环保局负责餐饮行业建设环评工作。市公安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餐饮行业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市财政局牵头研究制定全市商业发展及餐饮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市风景区管理局配合搞好风景区餐饮行业清理整顿规范提升工作。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成立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3-6人组成的餐饮行业清理整顿规范提升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餐饮行业清理整顿规范提升工作。
 
  附件:1、青州市餐饮行业清理整顿规范提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青州市餐饮行业清理整顿规范提升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3、青州市餐饮行业清理整顿规范提升标准
 
  4、餐饮行业等级评定表
 
  5、青州市餐饮行业清理整顿规范提升工作任务配档表(一)
 
  6、青州市餐饮行业清理整顿规范提升工作任务配档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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