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政策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环保政策 >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2年餐饮油烟整治工作的通知

作者: admin 时间:2022-05-18 来源:未知
摘要: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减少油烟扰民,改善空气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以及《长寿区2022年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长蓝天办发﹝2022﹞15号)要求,现将开展2022年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的重要性 油烟是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物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餐饮业的蓬勃发展,餐饮油烟排放也随之增加。油烟污染也逐渐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其产生的气态有机物排...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减少油烟扰民,改善空气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以及《长寿区2022年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长蓝天办发﹝2022﹞15号)要求,现将开展2022年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的重要性
 
  油烟是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物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餐饮业的蓬勃发展,餐饮油烟排放也随之增加。油烟污染也逐渐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其产生的气态有机物排放到大气中,会间接导致产生大量臭氧,更是细颗粒物(PM2.5)的直接排放源之一。餐饮油烟扰民也成为社会群众信访投诉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国家、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对餐饮油烟排放治理、运行维护等均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各餐饮业经营者要充分认识到餐饮油烟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突出油烟污染源头治理,不断提升合法规范经营意识,有效减少餐饮油烟污染,全力改善我区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区域,完成50家及以上餐饮业、企业食堂和公共机构食堂油烟治理,实现油烟净化设施或者其他污染防治措施稳定运行,油烟和非甲烷总烃达到或低于重庆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排放,减少油烟扰民,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整治对象
 
  我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或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店、食堂等,重点整治桃源西路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国控站点周边餐饮油烟污染以及群众投诉强烈的油烟扰民问题。
 
  整治步骤
 
  (一)全面开展自查。各餐饮业经营者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自查,重点检查烟道是否密闭和完好,油烟净化设施是否安装到位且正常使用,净化设施处理效率是否与餐饮规模相匹配,是否按要求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维护并保证正常运行,是否建立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台账等。
 
  (二)安装油烟净化器。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各餐饮业经营者要立即进行整治,安装或更换油烟净化设施,并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治任务。鼓励重点区域(桃源西路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餐饮店、食堂等安装油烟在线监测设备。
 
  (三)提交整治资料。完成整治任务后,各餐饮业经营者应及时向区生态环境局提交验收申请表(详见附件1)和以下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油烟净化器购买及安装合同复印件(含设备合格证复印件、检定报告复印件);
 
  3.油烟治理的发票、收据等票据原件;
 
  4. 建设银行储蓄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卡可全部复印在一张纸上);
 
  5. 整治相关照片(只提供电子版照片),包括安装油烟净化器前后对比图片、设备铭牌照片、店大门口图片、烟道上采样测试孔图片。
 
  (四)开展油烟监测。油烟排放监测报告作为餐饮油烟整治验收以及资金补助的重要依据,监测工作由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或我局委托的三方监测机构负责实施。在收到各餐饮店、食堂等提交的整治资料后,根据整治数量分批安排油烟监测。各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五)组织现场验收。对完成整治、资料齐全、监测达标的整治项目,我局将组织开展现场验收,并视情况邀请油烟治理专家参与验收。通过验收的条件为:餐饮业集气罩、油烟和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及排放浓度、排风机风量、烟道和采样测试孔位置、设备运行维护等均要满足重庆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859—2018)规定的相关要求。
 
  五、整治补贴
 
  (一)资金支持。为贯彻落实《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渝发改财金〔2022〕277 号)、《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发改政研〔2022〕463号),激励和引导餐饮单位积极开展油烟整治,对按时完成治理任务、验收合格且油烟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低于重庆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30%及以下的的餐饮店、食堂,我局将给予一定资金补助。今年之前已享受过油烟整治资金补助的不属于本次资金支付范围。
 
  (二)补助标准。本着资金支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餐饮油烟整治参照我区往年餐饮油烟整治补贴标准,对满足资金补助条件的餐饮业经营者或单位给予5000元/家(不足5000元的,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的补助。原则上在通过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我局按标准拨付补助资金。
 
  (三)完成时限。此次油烟整治工作应在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餐饮业经营者、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油烟整治工作,确保油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将依法给予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后仍拒不改正的,将责令停业整治。
 
  (二)切实规范设备安装。各餐饮业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油烟净化设施设备安装要求。一是根据经营规模、油烟产生量等情况,合理选择相应去除效率的净化设备,中小型餐饮店油烟去除率应≧90%,大型餐饮店油烟去除率应≧95%,净化设备应满足每一个灶头至少对应2000m3/h处理风量;二是集气罩的投影周边不得小于烹饪作业区;三是油烟净化设备要与排风机联动,额定处理风量不得小于设计排放风量,排烟系统做到密封完好;四是净化设备安装或更换时,要在设备易见位置粘贴标志,显示提供安装或更换服务的单位名称、联系信息和日期;五是油烟净化器应选择正规品牌,具备合格证、检定报告、铭牌;六是油烟净化器要按照要求规范安装,开设油烟烟道监测孔。
 
  (三)切实加强运行维护。各餐饮业经营者要加强油烟净化设备的维护,也可委托三方机构负责维护。一是排气筒出口及周边无明显油污;二是净化设备至少每月清洗、维护一次,并留下佐证资料,如清洗工作照片、运维公司开具的收据、合同等;三是做好日常运行、清洗维护等情况的记录,记录簿应至少保留一年的历史记录情况备查。
 
  我们也呼吁餐饮经营者及居民共同参与环保行动,担当“环保使者”,共筑一片蓝天,享受绿色健康生活。
 
  联系人:徐鹏;联系电话:40460016;邮箱csltxd@126.com。
 
  附件:1.餐饮油烟整治验收申请表;
 
  2.油烟净化设施日常运行记录表(样表);
 
  3.油烟净化设施检查检修记录表(样表);
 
  4.油烟净化器标准安装示意图。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北京蓝博同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00电话:400-6600-880

联系电话:010-69457333

公司传真:010-80493169

客服QQ:81327455

网址:www.lbtc.cn

企业邮箱:zb@lbtc.cn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玉石井东街38号

[向上]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
400-6600-880
二维码

扫二维码免费领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