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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22-04-29 来源:未知
摘要: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整改当前全县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切实推进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定不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推进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强化责任意识,形成工作合力,实现综合治理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为加快建设绿色开放兴业安宁幸福新庄浪提供有力支撑。 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整改当前全县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切实推进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定不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推进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强化责任意识,形成工作合力,实现综合治理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为加快建设绿色开放兴业安宁幸福新庄浪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紧盯2022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集中聚焦我县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有效整治生态环境突出病症和长期累积的难点问题,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督促加快问题整改,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确保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得到有效解决。
 
  三、整治重点
 
  (一)水污染防治方面
 
  1.加强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要切实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对污水收集处理各环节的日常巡查,完善应急预案,应急设备和储备药品物资,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责任单位:公用局、水投公司
 
  责任人员:张晓峰、潘辉元
 
  包抓领导:吕忠武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加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污水管网无渗漏现象。
 
  责任单位:工业集中区
 
  责任人员:徐克杰
 
  包抓领导:李继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加大重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加大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力度,提升重点乡镇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业务培训,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南湖镇、朱店镇、万泉镇、韩店镇、阳川镇、岳堡镇、通化镇、永宁镇、盘安镇、良邑镇、杨河乡
 
  责任人员:杨怀鹏
 
  包抓领导:吕忠武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持续推进城区雨污混流改造。结合棚户区改造、城市道路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配套管网,持续加大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雨污分流工程进度,城市建成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商户门店,一律要实行雨污分流,新建商住小区、商业用房,必须配套建设污水收集设施,严禁利用雨水篦子倾倒污水。
 
  责任单位:住建局
 
  责任人员:杨怀鹏
 
  包抓领导:吕忠武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5.加快氧化塘项目建设进度。积极推进生物氧化塘项目建进度,3月底全面完成进水调试,6月底完成水生植物种植,确保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
 
  责任人员:邵小伟
 
  包抓领导:李继宗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6.加强入河排污口执法监管。
 
  (1)全面落实河长制,切实加大巡河力度,发现新的非法排污口要立即封堵,坚决查处,严厉打击私设排污口直排和偷排行为;切实加强执法监管,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严禁侵占河道、围垦湖泊、倾倒垃圾、私设入河排污口,保持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修复受损河堤,严查河道偷采现象,规范河道采砂行为,平整河床,恢复植被,保护河道及水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河长办)、各有关乡镇
 
  责任人员:牛煜
 
  包抓领导:朱小勇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公安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对城区污水处理厂、工业集中区等审批的7个排污口要设立公示牌,明确排放量、污水性质、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控制标准等信息;对按程序新设置的入河排污口,要督促排污单位完成设置论证报告编制和技术审查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审批。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
 
  责任人员:邵小伟
 
  包抓领导:李继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对实验小学、南城区艺城南岸等城区及沿河乡镇还未实现纳管处理的排污口,要采取临时收集等措施定期清运,坚决杜绝污水溢流入河造成水体污染。
 
  责任单位:住建局,各有关乡镇
 
  责任人员:杨怀鹏
 
  包抓领导:吕忠武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切实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督促岳堡恒江禽业、通化康庄等各养殖企业和养殖户及时清理畜禽养殖废弃物,不长期堆存、不外排,建立健全清运台账。新、改、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要同步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及利用设施,实现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严禁养殖业废弃物入河直排。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
 
  责任人员:薛拴成
 
  配合单位:各乡镇,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
 
  包抓领导:朱小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8.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结合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分年度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着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
 
  责任人员:邵小伟
 
  配合单位:各乡镇
 
  包抓领导:李继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已完成规范化建设的水源地保护设施加强保护,对破损的设施及时进行更换,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年底前完成乡镇水源地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
 
  责任人员:邵小伟
 
  包抓领导:李继宗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10.规范运行河道疏浚工程。农发公司(洛河砂石料厂)要严格按照疏浚方案进行作业,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河道疏浚过程要严格按照方案执行,严禁在河道内进行洗砂作业。
 
  责任单位:水务局、农发公司
 
  责任人员:牛煜
 
  包抓领导:朱小勇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1.加强执法监管。持续抓好水洛河、庄浪河、葫芦河沿线污水处理厂(站)和畜禽养殖场、屠宰厂、淀粉厂、各类加工小作坊等涉水企业(小作坊)及事业单位执法检查,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发挥效益;同时严厉打击偷排偷放、伪造监测数据、私自停运环保治污设施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有效减轻地表水污染负荷。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
 
  责任人员:邵小伟
 
  配合单位:各乡镇,工信局、公安局、水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畜牧兽医中心、供电公司
 
  责任领导:李继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1.严格燃煤锅炉准入。县城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县城建成区外及乡镇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责任人员:靳涛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
 
  包抓领导:李继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狠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加强对建筑、拆迁、水利、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物料堆场等各类工地及裸露地块的扬尘污染监管,在建筑工地土方开挖和棚户区拆迁过程中,现场要同步实施湿法降尘作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规模以上土方施工工地要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将扬尘治理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实行“黑名单”管理,各类施工工地要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三个必须”抑尘管控措施。
 
  责任单位:住建局
 
  责任人员:杨怀鹏
 
  配合单位:各乡镇,交运局、自然资源局、执法局、水务局
 
  包抓领导:吕忠武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加大道路扬尘管控力度。
 
  (1)待天气转暖后,要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有效减少城区道路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执法局
 
  责任人员:柳鹏程
 
  包抓领导:吕忠武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对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县域出口路段、县、乡、村道路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对扬尘污染严重和破损严重的道路进行硬化、改造,确保公路洁净安全畅通。
 
  责任单位:交运局、公用局
 
  责任人员:李晓鹏、张晓峰
 
  包抓领导:吕忠武、王璟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加大在建公路扬尘治理。督促全县所有在建公路(高速公路)加大扬尘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各项措施。
 
  责任单位:交运局
 
  责任人员:李晓鹏
 
  包抓领导:王璟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严格落实禁烧规定,严禁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和烧荒等“四烧”行为。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农技中心)
 
  责任人员:薛拴成
 
  配合单位:各乡镇
 
  包抓领导:朱小勇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强化餐饮业油烟治理。全面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新建餐饮项目要严格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使用清洁能源并落实油烟治理措施,实现稳定达标。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擅自停运油烟净化设施和超标排放行为。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责任人员:靳涛
 
  配合单位:执法局
 
  包抓领导:李继宗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6.加强露天烧烤管理。全面开展露天烧烤规范和整治,依法取缔占用城市及公共场所从事露天烧烤的流动摊点,坚决查处固定门店室外设炉灶进行露天烧烤的行为。
 
  责任单位:执法局
 
  责任人员:柳鹏程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
 
  包抓领导:吕忠武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7.加强各类市场和沿街商铺小火炉清理工作。清理取缔县城内各类市场和沿街商铺取暖小火炉,督促各商业门店采用清洁能源或并入集中供热管网等方式进行改造,同时加大煤质管控,禁止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倡导居民、经营户燃用优质煤炭和洁净型煤,使用节能环保型炉灶。
 
  责任单位:执法局
 
  责任人员:柳鹏程
 
  配合单位:水洛镇,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公用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城市社区
 
  包抓领导:吕忠武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8.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紧盯一些重点节日及婚丧嫁娶日等重点监管时段,对城市建成区特别是划定为禁燃区的区域和场所严防严控,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责任单位:公安局
 
  责任人员:郭沛东
 
  包抓领导:王璟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9.加大散煤管控力度。在建成和规范运营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的优质洁净煤集中配送体系基础上,加大煤质管控和抽检力度,禁止销售和使用劣质煤,对不符合煤质标准的要严肃查处;对已建成的煤炭市场督促企业对进出场道路进行硬化,并配套建设清洗设备。在跨省界、县(区)交界等主要交通入口和入城路口设置卡口,严查煤炭运输车辆,对煤质不符合要求的跨省界车辆予以劝返,省内区域跨界的予以查没并处罚。
 
  责任单位:工信局
 
  责任人员:柳小强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各乡镇
 
  包抓领导:李继宗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0.做好全县5户砖瓦轮窑淘汰工作。按照全县砖瓦轮窑专项整治实施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各类证件注销、设施设备拆除、轮窑废毁及土地复垦等工作。
 
  责任单位:工信局
 
  责任人员:柳小强
 
  配合单位:水洛镇、万泉镇、永宁镇、卧龙镇、岳堡镇,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供电公司
 
  包抓领导:李继宗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1.加大现场执法监管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进行整治。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
 
  责任人员:邵小伟
 
  配合单位: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包抓领导:李继宗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土壤污染防治方面
 
  1.加快城区第一、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进度,确保3月底完成城区第一生活垃圾填埋场终场覆盖项目验收工作,10月底完成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12月底完成建筑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执法局
 
  责任人员:柳鹏程
 
  包抓领导:吕忠武
 
  完成时限: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加快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真正做到餐厨垃圾不出城、全收集、全处理。
 
  责任单位:执法局
 
  责任人员:柳鹏程
 
  包抓领导:吕忠武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3.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全面提升畜禽粪污、废旧农膜、尾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农技中心、能源中心)
 
  责任人员:薛拴成
 
  配合单位:各乡镇
 
  包抓领导:朱小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做好反光膜的回收处置和再利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废旧反光膜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率,坚决杜绝露天焚烧反光膜。
 
  责任单位:果业站
 
  责任人员:刘军
 
  配合单位:各乡镇
 
  包抓领导:朱小勇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建立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合理布设回收站(点),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激励机制和常态化工作机制,提高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可回收、可处置。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农技中心)
 
  责任人员:薛拴成
 
  配合单位:各乡镇
 
  包抓领导:朱小勇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6.加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行监管。要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乡镇及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规范运行,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执法局、南湖镇、朱店镇
 
  责任人员:柳鹏程、孙焕、朱玉苗、张小兵、苏甲宾
 
  包抓领导:吕忠武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中央、省市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督促水洛镇徐碾村小作坊缴纳罚款,尽快结案,完成销号验收工作。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
 
  责任人员:邵小伟
 
  包抓领导:李继宗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
 
  2.加快南湖镇后河河道生态治理项目建设进度,对河道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水务局、南湖镇
 
  责任人员:牛煜、孙焕、朱雨苗
 
  包抓领导:吕忠武、朱小勇
 
  完成时限:2022年底
 
  3.如意小镇A区北侧废品收购站信访件出现反弹,加强日常监管,对违法问题坚决予以查处。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责任人员:靳涛
 
  包抓领导:李继宗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加强监管,督促金昌龙石料厂落实从上而下逐分层剥离开采,逐步形成水平台阶,严格依据《庄浪县金昌龙矿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开发利用方案》和《庄浪县金昌龙矿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中规定的治理目标进行治理。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人员:李三卫
 
  配合单位:卧龙镇,应急管理局、水务局(水保站)、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
 
  包抓领导:朱小勇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5.对照企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扎实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回头看”,对近年来已开展生态恢复治理的矿山,按照“一矿一策”的要求,结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等要求,逐矿山细化明确生态恢复治理任务和具体整改时限,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生态恢复治理进度。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人员:李三卫
 
  包抓领导:朱小勇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整改责任。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各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各乡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要领导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有力有序地推进问题整治,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
 
  (二)盯紧整改时限。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突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对能够立即整改见效的,要立行立改,并持续用力防止反弹;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见效的,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抓紧整改;对需长期坚持的,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单位要严格抵制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的行为,县整改办要联合各部门对各行业、各乡镇的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对工作推进缓慢,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及时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根据整改情况进行追责问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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