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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2015年度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8-09-22 来源:未知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排放管理,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保障居民生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湖政办发〔2014〕49号)和《安吉县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在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排放管理,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保障居民生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湖政办发〔2014〕49号)和《安吉县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制定如下:
 
  一、整治原则、范围
 
  按照“统一标准、分步实施、系统治理”的原则,对安吉县有照餐饮业户、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包括学校、医院)、企业食堂(50人以上用餐,下同)的油烟进行专项治理。待餐饮厨余垃圾集中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建设完成后,进行油污专项治理。
 
  二、整治时间
 
  2015年11月1日——2016年8月31日
 
  三、工作目标、任务
 
  (一)规范安装油烟油污净化设施
 
  1.2015年12月底前,城区餐饮业户、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包括学校、医院)、县城区域内企业食堂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100%。
 
  2.2016年8月底前,全县餐饮业户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100%,全县企业食堂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100%。
 
  (二)建立餐饮业户定期清洗、维护机制
 
  1.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城区、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包括学校、医院)餐饮油烟深度治理,建立定期清洗维护和长效监管机制;
 
  2.2016年8月底前,完成全县餐饮油烟治理,建立定期清洗维护运行的以奖代补政策。
 
  四、具体要求
 
  (一)新建、改建、扩建具有餐饮功能的建筑物,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达100%;
 
  (二)油烟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符合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规定;
 
  (三)油烟排放口设置应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有关要求;
 
  (四)餐饮业户应当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餐饮油烟排放达标。大型餐饮业户每月清洗维护次数不少于1次,中型餐饮业户每两个月清洗维护次数不少于1次,小型餐饮业户每季度清洗维护次数不少于1次,并及时记录油烟净化设施运转和维护情况;
 
  (五)县餐饮油烟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定期对餐饮场所油烟净化设施运转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油烟净化设施运行不正常、油烟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
 
  五、职责分工
 
  (一)县生态文明办(520办)
 
  负责全县整治工作的协调、督查和考核。
 
  (二)城管执法局
 
  1.负责牵头全县营业面积150㎡以上餐饮经营户餐饮油烟整治;
 
  2.负责牵头环保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教育局、机关事务局和有关乡镇(街道)对餐饮油烟整治工作验收;
 
  3.负责全县餐饮业户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的监管。
 
  (三)环保局
 
  1.负责牵头全县企业食堂餐饮油烟整治工作;
 
  2.提供整治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制定整治标准;
 
  3.负责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餐饮场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中需要配套建设的油烟污染防治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为城管执法局开展餐饮油烟执法提供技术支持。对油烟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油烟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出具认定意见。对餐饮户排出油烟进行检测。
 
  5.参与相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的餐饮油烟联合整治。
 
  (四)市场监管局
 
  1.负责牵头全县营业面积150㎡以下(含)餐饮经营户餐饮油烟整治(具体按照《安吉县小餐饮整治规范工作方案》实施);
 
  2.依法查处无证照或超范围经营的餐饮业户;
 
  3.参与相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的餐饮油烟联合整治;
 
  4.建立源头治理联合审批机制。
 
  (五)机关事务局
 
  1 . 负责牵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油烟整治;
 
  2.参与相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的餐饮油烟联合整治。
 
  (六)教育局
 
  1 . 负责牵头全县学校食堂餐饮油烟整治;
 
  2.参与相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的餐饮油烟联合整治。
 
  (七)卫生局
 
  1 . 负责牵头全县医院、卫生院食堂餐饮油烟整治;
 
  2.参与相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的餐饮油烟联合整治。
 
  (八)财政局
 
  按要求保障餐饮油烟整治和防治资金。
 
  (九)规划局
 
  1.负责牵头制定县城餐饮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使之符合环境功能区和污染防治要求;
 
  2.对新建的商住综合楼做好专用烟道的布局。
 
  (十)各乡镇(街道)
 
  1.负责辖区内餐饮油烟整治;
 
  2.负责辖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管。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2015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制定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县城管执法局、财政局、规划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局、教育局和各乡镇(街道)工作职责,落实各部门专职联络员,开展全县有照餐饮业户排查摸底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5年11月中旬至2016年7月底)
 
  1.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和标准开展餐饮油烟设施的安装;
 
  2.分阶段验收,并落实政府补贴;
 
  3.适时开展联合执法。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2016年8月初至8月底)
 
  对餐饮油烟整治工作进行总结,积累经验,建立科学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各自职能实施长效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是为改善我县空气质量,提升人居环境的需要,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整治方案中制定的各项措施,各牵头部门要对具体牵头的任务负总责,各配合部门要服从统一安排,主动承担相应责任。
 
  (二)以奖代补,分类整治
 
  设立餐饮油烟整治工作专项经费,对经验收合格的餐饮经营户(不含学校、机关事业和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按照《安吉县小餐饮整治规范工作方案》的要求另行制定。
 
  (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油烟整治工作的所有参与部门,形成合力,紧紧围绕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强化整治力度,并及时协调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做好油烟整治各项工作。
 
  (四)强化督查,确保成效
 
  县考核办将对餐饮油烟整治工作作为中心工作赋分考核,县520办公室要抓好日常的督查工作,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有效解决,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油烟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宣传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油烟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让广大市民进行监督和配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油烟整治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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