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城乡环境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品质,优化营商环境,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自12月28日起在全区集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指导思想
着力解决全区市容市貌、城乡环境卫生突出问题,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带来的成效和变化,打造美丽高新、创新高新、生态高新,让全区居民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不断增强全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总体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各项任务,在细化完善整治措施的基础上,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人,保证各项工作得以落实,确保整治提升工作的连续性和长效机制的有效性,杜绝形式主义,真正使综合整治提升抓出成效,长期持续。
整治内容及分工
▶社区庭院环境整治
● “扮靓”居民庭院环境。小区庭院内绿化完好,照明设施无损坏,公共区域卫生状况良好;生活垃圾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
● 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居民小区庭院消防设施符合标准,设有电车充电设施,无占用消防通道和无障碍通道现象。
● 清理小区庭院“牛皮癣”。居民小区庭院内各类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上无乱贴乱画、乱喷乱涂、乱刻乱写等影响居住环境的违规广告。
● 根除污染环境“毒瘤”。居民小区庭院无“散乱污”小作坊、小加工,无黑臭水体。
● 美化居民区周边“脸面”。居民小区庭院临街商户门前和小区庭院出入口破损路面及时进行修复。
● 改善公厕环境卫生。居民小区庭院内公厕保持整洁卫生无异味。
● 净化居民区空间环境。居民小区庭院无私搭乱建及占用绿地等公用空间的乱堆乱放等脏乱差现象。
● 倡导文明习惯养成。做到文明饲养宠物,遛狗拴绳、便溺自清,无随地吐痰、损坏公用设施等不文明现象。
● 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定期排查污(雨)水管道,无污水漫溢和破损井盖;严禁遮挡、占压燃气、配电、消防等公共设施。
▶乡村(城中村)整体环境整治
● 靓化乡村生态环境。村庄内绿化完好;公共区域卫生状况良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产日清;公用设施无损坏,田间地头、坑塘沟渠保持卫生整洁,无垃圾积存,无黑臭水体。
●净化乡村空间环境。所有集体土地上无违法建筑,对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建设的予以拆除。
●根除污染环境“顽疾”。对高铁沿线、107辅道、京港澳高速等城乡结合部开展拉网式排查,保持“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乡村道路畅通有序。村庄道路定期保洁,平整通畅,无垃圾积存,道路两侧未硬化区域绿化美化,无道路坑洼,无黄土裸露。
●改善公厕环境卫生。村庄公厕卫生条件达标,专人清扫,设施完好无异味。
●治理重点区域环境。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区域、未征用空闲土地、闲置大院保持卫生整洁、建筑垃圾覆盖到位,无黄土裸露、无生活垃圾积存。
●美化乡村沿路“脸面”。禁止各类建(构)筑物及道路沿线设施设备上乱贴乱画、乱喷乱涂、乱刻乱写等影响村居环境的违规广告。
●实现油烟达标排放。做好集体土地上餐饮油烟商户的监督管理,规范安装油烟净化器,定期清洗,保证正常使用。
●清理河道“四乱”现象。加强东孟姜女河巡查排查,定期清理河道漂浮物、水草、河岸两侧无垃圾及私设排污口,确保河流水质达标。
●规范农贸市场管理。农贸市场内环境干净整洁,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及时,设施完备达标,文明诚信经营。
▶城区市容环境整治
●加强道路扬尘管控。严格实行道路“以克论净”标准,确保道路清扫、洒水、冲洗、保洁等工作落实到位;加强渣土车管理,严禁沿路抛洒,冲洗不干净。
●完善环卫设施管理。严格按照作业规范清洗“城市家具”及时更换破损的垃圾收集容器;严格按照作业规范开展垃圾中转站的清洁工作;严格按照作业规范开展垃圾收集车、垃圾转运车的冲洗和保洁,随时保持车身干净、整洁;生活垃圾的收集做到定时定点、日产日清;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加强城市公共厕所管理,落实公厕24小时开放措施,确保公厕管理和服务达标,干净、整洁、无异味。
●推进门前“五包”落实。全面推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监督方式、服务体系,全民参与共同维护,同时加强对临街商铺、经营户落实责任区情况的巡查检查。
●严格广告招牌治理。对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予以拆除;对道路两侧违规设置的标识标牌及软体广告进行清理;对违规门头招牌依法进行处置;分街道对门头统一规划控制,美化街景。
●实施市政设施维护。对道路红线范围内市政人行便道砖破损、墙面破损修复维护;定期巡查市政污(雨)水井盖,并对破损缺失的井盖维修更换;指导监督市政道路零星临时施工按照标准设置围挡,清理市政道路上空电线乱扯乱挂。
●加强沿路“拆违控乱”。对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私搭乱建依法进行拆除;对城市公共区域违规设置的地桩、地锁进行拆除。
●规范车辆停放秩序。规范整治便道以上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科学施划停车点位,方便群众生活。
●实现市容环境净化。加强重点区域内主次干道临街商铺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专项整治,科学合理设置便民点摊贩区;对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沿街门面及各类市政设施的小广告清理;定期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有明显污渍的城市家具、公益广告等设施清洗翻新更换。
●严格餐饮油烟管理。对城区范围内餐饮油烟单位监督管理,督促指导规范安装餐饮油烟设施,定期清洗并保证正常使用。处理餐饮油烟扰民举报投诉。
●强化文明养犬治理。对流浪犬进行收容安置,劝导养犬群众文明养犬。
▶城市基础设施整治
●开展城市绿化“梳妆”。全面排查城市绿化景观,确保绿化完好,对树坑绿化进行维护,对公园、游园、广场等绿地内的垃圾杂物及时进行清理;加强爱绿护绿宣传,对行人践踏绿化带问题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
●实施市政“箱体”美化。督促燃气、移动、联通、市政、供电、广电、电信、铁通等产权单位对箱体线杆维护、架空线路整治、井盖破损修复,对全区所有箱体根据周边环境风貌进行绿化遮挡、外包美化,同时设置对应的警示标识。
●完善市政设施维护。对市政道路路面存在沉陷、坑槽、拥包、车辙、松散、翻浆等问题进行修复;对市政道路污(雨)水管网疏通,并进行污(雨)水分流改造;对路沿石、花坛瓷砖、树坑石、道路指示牌定期维护。
●强化施工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八个百分之百”。
●开展“打非治违控乱”。对非法用地行为依法查处;对在建工程范围内的所有违法建设、乱圈乱占及时发现制止拆除,或依法移交执法局进行强制拆除。
●推进物业垃圾箱整治。强化物业公司监管,取消临主次干道两侧设立的垃圾箱、垃圾桶,监督物业公司定时定点上门收集各临街商户储存的垃圾,彻底解决垃圾桶脏乱差的视觉污染。
●开展重点区域管控。已征收未开发建设(包括已出让未开工建设)土地上无垃圾积存、黄土裸露等问题,拆迁垃圾渣土随拆随覆盖。
●实施城市亮化工程。对重点区域、标志性建筑进行亮化提升,加强巡查,确保城市道路、背街小巷、公园和游园照明设施完善与整洁,确保无污损和严重锈蚀等情况。
●开展河道“四乱”清理。对赵定河环境卫生进行排查整治,清扫保洁及时,河面无漂浮物,河岸两侧无垃圾。
●落实游园品质提升。对品质公园、乐水公园、南湖公园等公园内的公厕清扫保洁、管理维护,并对游园内的城市家具定期保养维护更新。
▶社会事务环境整治
● 持续落实“河长制”,履行东孟姜女河、赵定河的巡河护河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定期清理河道漂浮物、水草、杜绝违章建筑、开荒种菜等情况。
● 推进学校、医疗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洗浴、宾馆酒店等单位环境卫生整治。
● 牵头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促指导关堤乡持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有效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 对全区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与管理。
▶市场领域环境整治
● 万聚兴市场、花卉市场等市场内环境整洁,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督促市场开办方清理市场内的乱贴乱画等小广告,安排专人负责、疏导市场门口车辆规范停放。
● 加强市场沿街商铺的监督管理。
▶商贸领域环境整治
● 加强大中型商超、汽车4S店等商贸流通领域的环境卫生整治。
▶企业园区环境整治
● 加强规模以上企业环境卫生整治,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厂容厂貌环境整治,保持绿化美化、整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
● 加强园区及入住企业环境卫生整治,督促园区及企业开展厂容厂貌环境整治,保持绿化美化、整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
整治范围
综合整治百日攻坚步骤
坚持行业主管与网格化排查相结合,攻坚行动与绩效考核相结合,自2021年12月28日起至2022年4月16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2021年12月28日前,动员部署、全面安排;
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5日,集中排查、建立台账;
2022年1月6日—2022年3月15日,分析台账,组织整改;
2022年3月16日—2022年4月6日,梳理台账,巩固成果。
工作机制
▶ 成立领导小组:
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领导小组
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督导小组
▶攻坚行动反馈:
2022年1月6日起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攻坚督导小组每周五依据各责任单位汇总台账对整治进度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在每周重点工作例会上通报督查结果。
▶ 督导问责:
凡每周督查中发现行动迟缓、问题疏漏、支差应付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并扣除相应绩效工资或给予党政纪处分,责任单位负责人在周例会上表态发言。每周对未及时发现问题的或发现问题未督促责任单位整改的网格员(长)按照《高新区城市网格化管理网格员(长)考核办法》予以追责并扣除相应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