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各单位食堂:
按照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大同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18】171号)精神,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从即日起对全县所有餐饮机构和单位食堂(包括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情况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各单位食堂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单位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和协助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已经安装的,做到定期检查,保障正常使用;没有安装的,立即动手,筹措资金、责成专人、限期安装。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凡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15日内安装完毕;逾期未安装的,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7日后仍拒不安装的,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欢迎并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12331、12345.
阳高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