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政策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环保政策 >

西关街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22-01-20 来源:未知
摘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和农业投入结构四大结构优化调整,重点治理燃煤、扬尘、机动车、工业四类污染源,着力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精细化管理、污染源监控、执法监管四大能力,持续改善凉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凉州城区完成市上下达目标任务,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和农业投入结构“四大结构”优化调整,重点治理燃煤、扬尘、机动车、工业“四类污染源”,着力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精细化管理、污染源监控、执法监管“四大能力”,持续改善凉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凉州城区完成市上下达目标任务,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臭氧4项气态污染物年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确保不发生人为因素重污染天气。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突出治理燃煤污染
 
  1.进一步优化煤炭销售市场、网点。2021年5月底前对辖区内煤炭销售网点进行全面“回头看”,健全完善煤炭配送体系,取缔不符合要求、优质煤配送作用发挥不够的网点及未纳入配送网点的煤炭销售摊点,年底前优质煤配送率达到90%以上。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西关街市场监管所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前完成“回头看”,长期坚持。
 
  2.强化散煤监督检查。严格监管辖区散煤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常态化巡查,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散煤等违法行为。各社区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将散煤监控纳入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严防居民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散煤。配合相关部门对通过电话、网络等线上方式销售散煤行为和流动、隐蔽销售行为开展专项打击,切断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煤的销售渠道。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西关街市场监管所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7月—10月开展集中检查,长期坚持。
 
  3.加大煤质抽检抽查力度。配合区工信局按要求完成年度监督性抽检任务,年底前煤炭销售市场、网点,重点燃煤单位煤质抽检率达到90%以上,确保用煤单位煤质稳定达到规定标准,严惩违规购进、燃用不合格煤炭违法行为。各社区督促辖区煤炭销售市场、网点、经营者及重点燃煤单位落实煤炭质量管控主体责任,并督促健全完善台账资料。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按月定期抽检,长年坚持。
 
  4.全面开展冬季清洁供暖工作。
 
  (1)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改造。通过集中供热改造、煤改气、煤改电等,确保辖区城区市场、沿街商铺和城中村居民楼冬季清洁取暖,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城乡结合部居民全部采用洁净煤、电采暖等清洁方式取暖。落实《凉州区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7—2021年)》,对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小煤炉进行全面“回头看”,确保已取缔的小煤炉不再死灰复燃。2021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西关街执法中队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将冬季清洁取暖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社区,9月底前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2)持续推进洁净煤替代。逐步淘汰辖区背街小巷、平房区小煤炉,待拆迁区域使用清洁型煤,年底前辖区内小煤炉清零。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
 
  (3)加大天然气供应和推广力度。切实提高辖区居民天然气入户率。逐步加大天然气、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消费比例。继续实施城区天然气入户工程,2021年10月底前,按照区发改局实施规划进一步扩大辖区天然气覆盖率。
 
  牵头站所:街道综合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
 
  5.落实优质煤价格补贴政策。进一步规范管理辖区内3个优质煤配送网点,继续执行2017年11月6日区长办公会议议定的优质煤配送网点奖补政策,引导居民使用优质煤,保障居民就近、方便购买优质煤。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深化锅炉综合整治。
 
  (1)严格新建燃煤锅炉审批。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和区生态环境分局,严格新建燃煤锅炉审批,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对于国家明令淘汰的锅炉、禁止新建的锅炉以及大气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的锅炉,不予办理使用登记。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西关街市场监管所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切实提高集中供暖覆盖率。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发展实际,加快推进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进度,进一步提高辖区集中供热覆盖率,努力实现集中供热全覆盖,辖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2021年9月底前,皇台社区配合相关部门对新天马制药1台4蒸吨燃气锅炉完成搬迁后淘汰,各社区对辖区居民家用小锅炉进行摸底建立台账,动员全面淘汰。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3)推动城市建成区锅炉升级改造。街道社区加大对辖区内小散燃煤锅炉的排查、整治力度。2021年10月底前,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燃煤锅炉房必须建成封闭堆煤场、堆渣场,锅炉房(包括燃煤、燃油、燃气锅炉)均配备集合式烟囱,烟囱高度达到规范要求;将在用1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列入区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所有在用燃煤锅炉必须达标排放,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
 
  (二)精细管控扬尘
 
  1.严格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各社区根据网格划分,安排网格员对建筑工地开展常态化巡查,督促辖区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6个100%”抑尘措施,加强建筑工程标准化文明工地建设,建筑工地裸露区域、各类料堆覆盖2000目以上的密目网或使用新型环保抑尘剂,工期7个月以上建筑工地的施工道路要采取硬化措施,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建筑工地安全质量数字化监管平台联网运行。2021年各类建筑工地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合格率达到97%以上。发现建筑工地存在扬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对整改不到位情节严重的,上报区住建局纳入“黑名单”管理。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强化城区市政道路扬尘治理。按照“夏天无积水、冬天不结冰、全年保湿不起尘”的原则,各社区背街小巷、各居民小区、楼院主要干道实行全天候保洁,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巩固主次干道、部分背街小巷机械化清扫,加强无物业管理小区、老旧楼院、背街小巷人工湿法清扫及堆放垃圾的管理清运。到2021年底,辖区机械化(湿法)清扫率达到95%以上,助推西关街城市精细化管理步伐。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加强城区道路开挖扬尘管控。各社区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对辖区开挖道路的巡查,跟踪监管开挖过程,突出抓好扬尘污染治理。督促供排水、供热、供电、燃气、通信等工程开挖道路后及时恢复路况。施工料堆、渣土堆、施工裸露地块要严密覆盖;各类长距离的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主干道路施工、人行道铺装要实行分段错时封闭施工,完成一段,方可进入下一段,严禁整体拆除,随意施工;道路修补要采取边开挖、边清运垃圾、边修补的方式,杜绝整片开挖、长时间不修补的问题。对不报批偷挖道路的,各社区要配合区住建局及时查处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严管重罚。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严格管控城区工程运输车辆。各社区要知晓渣土运输实行批管合一制度,车辆运输和装卸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采取密闭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所有运输砂石、土方、建筑垃圾车辆办理车辆营运证并安装GPS定位装置(含12吨以下货运车)实现联网监控。街道社区配合城管执法和交警部门联合卡口管理,强制要求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段、规定时速行驶。落实“一违三罚”处罚措施,对渣土车道路遗撒行为进行24小时检查,对未落实或未有效落实抑尘防尘措施的,采取挂牌、处罚、曝光、“黑名单”管理等强硬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形成“施工即防尘”的行动自觉。
 
  牵头站所:西关街执法中队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3月底前所有运输砂石、土方、建筑垃圾车辆办理车辆营运证并联网监控,常态化开展路查路检。
 
  5.切实管控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配合住建局督促辖区拆迁工地签定抑尘防尘合同,设置2米以上围挡和洗车平台,城市主干道、景观地区、繁华区域拆除工程应全封闭。各社区网格员在巡查过程中,要及时告知拆迁工地,拆除作业时应提前24小时喷水淋湿,拆迁全程持续加压洒水抑尘;拆除工程完工后,应立即采取抑尘网覆盖、洒水等措施抑尘;未开工工地,必须采取覆盖抑尘网、绿化、硬化、定期洒水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加大公路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监督管理。各社区要严格落实辖区公路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突出抓好城区及辖区公路建设项目扬尘污染管控,最大程度减少公路施工扬尘污染。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强化堆场扬尘防治。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建筑材料、土方、生产原料堆场抑尘措施。对辖区内堆场露天装卸作业,视情况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督促区域内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渣土堆、废渣、建材等,采取2000目以上的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期进行喷淋、固化。临时性废弃物料堆、散货堆场,要设置高于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要构筑围墙、表面绿化或进行清运。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8.开展城乡结合部扬尘治理。城市所有入城道路全部完成硬化、绿化,并落实保洁措施,防止乡村泥土随机动车辆带入市区。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垃圾清运和粪堆、草堆、土堆清除等监督检查,各社区督促日常洒水抑尘清扫制度,加大清扫保洁频次,严控道路扬尘。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落实物业小区扬尘治理措施。各社区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小区的监管,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公司制定扬尘治理方案,落实洒水抑尘清扫措施,严禁大扫帚清扫。小区内施工,要按照程序报批,签订抑尘协议,落实抑尘措施。加强小区内绿化监控,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对裸露地块按要求绿化、硬化,对绿化(地)带裸露地块及时补栽、补植。全面发挥城区各社区洒水车作用,定时对社区进行洒水作业,防止扬尘污染。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开展“全民清扫”活动。每周五和沙尘天气结束次日,各社区联合辖区共驻共建单位,依托创城志愿服务活动,立即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屋顶楼面、小区地面,整治各类卫生死角,对城区道路绿化带、树木实施冲洗降尘作业,减少植被积尘,并对地面进行保洁。
 
  牵头站所:街道综合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
 
  1.实施重点区域重污染车辆管控。优化重点区域内路段限行、禁行等措施,严禁“冒黑烟”市政作业车辆、重型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在城区通行,禁止“冒黑烟”三轮车、柴油车在二环路以内行驶。
 
  牵头站所:西关街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加大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配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完成2117辆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检测喷码工作、监测和超标排放治理任务,建立分类管理台账,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未进行检测喷码登记、监测和不达标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作业,禁止达不到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市政府划定的控制区域内使用。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强化油气回收治理。配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储油库、油罐车和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专项检查,辖区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气液比、排放浓度每年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至少进行1次检测,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转。2021年10月底前储油库和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
 
  (四)严格治理工业企业污染
 
  1.扎实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深入推进辖区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汽车修理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排查和整治。鼓励辖区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有机溶剂,涂装行业推进非溶剂型涂料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包装印刷行业推广环境友好型油墨,在末端建立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实施有机溶剂回收利用。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完善辖区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清单,将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安装自动监控设施。逐步推进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完成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2.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配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辖区焦化、铁合金、砖瓦窑、商砼、石材加工、加气混凝土砌块等重点行业和锅炉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密闭储存,运输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输送方式;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存储,并设置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车间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卸料点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料场路面应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对辖区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重点行业和企业,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治。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3.深入推进工业窑炉治理。按照各类工业窑炉管理清单,深入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治理,确保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热电联产热源厂热力等进行替代。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加快淘汰燃煤工业炉窑,2021年10月底前督促拆除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4.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持续开展打击“散乱污”企业,严防排查整治“散乱污”死灰复燃,开展对台账内的“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坚决杜绝新增或死灰复燃“散乱污”企业产生。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5.严把产业准入关。严格控制辖区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严格落实新建项目环评审批要求和节能审查制度,建立能评、环评联动机制。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辖区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设项目审批,新建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业企业选址应优先考虑具备相应产业功能的工业园区。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全面治理面源污染
 
  1.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城区划定的禁燃区面积要达到建成区面积80%以上。严禁在辖区禁燃区内销售、燃用煤炭及其加工的固体和液体产品、未加工成型的农林固体生物质、工业固体废弃可燃物、生活垃圾和原油、重油、渣油、机油、煤焦油、稀料等高污染燃料,依法拆除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2.严禁垃圾露天焚烧。开展辖区内重点区域、居民小区楼院各类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2021年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各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将上级运用秸秆露天禁烧视频监控和雷达巡航系统、无人机飞检等科技手段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到完善预防为主、疏堵结合、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处理机制,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行为。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3.加强餐饮油烟治理。街道和各社区配合西关街市场监管所,落实好油烟治理措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禁止将油烟排入下水管道等地下通道。落实敏感点餐饮单位审批管理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户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更换改造使用年限已久或净化效率低下的油烟净化设施,从严查处油烟直排、擅自停运设施及超标排放行为。加强餐饮油烟监测,中等及以上规模餐饮经营场所每年至少自行监测1次油烟排放情况,确保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抽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城市建成区大、中型餐饮经营企业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1000平方米以上营业场所餐饮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运行。加大露天烧烤巡查整治力度,取缔露天烧烤。
 
  牵头站所:西关街市场监管所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4.控制烟花爆竹燃放。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及燃放监管工作,以国庆、元旦、春节、元宵节为重点监管时段,对城市建成区特别是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区域和场所要严防严控,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倡导绿色文明祭祀。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加强寒衣节、除夕、清明节等祭祀节点巡查劝导,引导辖区居民在城郊设立的集中祭祀点开展集中祭祀,摒弃烧纸陋习,对乱烧纸钱的行为及时制止,禁止居民在市政广场、绿化带、绿地广场、城区道路等公共场所祭祀烧纸;禁止居民在城区建筑工地、建筑物拆迁地及周边区域内烧纸。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持续开展国土绿化倍增行动
 
  1.继续加强生态增绿减污。着力推进国土绿化倍增行动,抓好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绿化,降低沙尘、裸露地面扬尘对大气环境的污染。着力实施辖区道路畅通工程、背街小巷“三化”改造工程;加快辖区绿地倍增行动,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七)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2.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根据《凉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统一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预案,做好监测和会商,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各社区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措施,并在沙尘等重度污染天气结束后,立即组织开展全民清扫工作,全方位对街道、公园广场等区域进行清扫清洗;对各类公交车站牌、隔离护栏、箱体杠线、垃圾箱、路灯杆等城市家具表面尘土彻底清理擦拭;对绿化带垃圾和软包转、漂浮物进行清理并对尘土进行冲洗。要发挥街道、社区网格员作用,科学化、精细化开展清洁工作,最大限度清除各区域积尘积沙,确保清洁效果,避免二次扬尘污染。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重污染天气期间
 
  3.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污染源清单,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0%、20%、30%。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社区严格督促各居民小区、楼院落实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停工等措施,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
 
  (八)着力提升治污能力
 
  1..强化网格化精细管理。各社区进一步优化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对网格人员及时进行更新,确保责任到人,并从制度、监管、奖罚等各个方面进行保障,运行好网格化日常巡查,记好网格巡查日志,发挥好监管作用,切实把监管责任和任务落实到网格员头上,形成排查摸底、宣传动员、立行立改、综合执法、调度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有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社区针对3个空气质量监测点,认真开展巡查,确保全年监测指数不超标,不被上级环保部门通报,尤其是涉及国控点的西苑和体育路社区,加大网格员巡查频次力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做到国控点周边2公里范围内无西关街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对策研究。街道大气办组织各社区网格员,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工作,完成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牵头站所: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社区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上,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和讲政治的高度,靠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狠抓防治措施落实,认真抓好年度各项既定治理任务措施,强力攻坚,确保每项工作可检查、可考核,有效推进各项重点治理任务措施早实施、早见效。
 
  (二)加强督促检查。街道环保站要按照细化的各项重点任务分解,靠实工作责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做好重点工作的日常协调、汇总、督办,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按照《进一步加强社区网格员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社区加强网格员管理,明确网格员任务目标与工作职责,加大现场巡查力度,及时将问题交办、督办,督促落实工作责任。
 
  (三)加强分析研判。各社区要依托网格化监管平台,根据区大气办每月定期通报的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分析研判,依据PM10、PM2.5监测数据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死盯死守的措施,以天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狠抓责任落实。街道和各社区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强化责任和措施落实,对照《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按时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
 
  (五)强化社会监督。各社区要抓好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巡查检查工作。街道社区利用微信、QQ、LED电子屏等加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宣传力度,激发全社会参与监督、治理的热情。加大辖区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宣传力度,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
 
  附件: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北京蓝博同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00电话:400-6600-880

联系电话:010-69457333

公司传真:010-80493169

客服QQ:81327455

网址:www.lbtc.cn

企业邮箱:zb@lbtc.cn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玉石井东街38号

[向上]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
400-6600-880
二维码

扫二维码免费领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