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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集实验区城市建成区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22-01-11 来源:未知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城区餐饮业经营行为,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文明城市创建,以三个一批(依法关闭一批,停业 整治一批,提高提升一批)为主要内容,对建成区范围内餐饮经营户(含个体工商户、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下同)、露天餐饮(含烧烤)摊点油烟污染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有序推进。区餐饮业油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城区餐饮业经营行为,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文明城市创建,以“三个一批”(依法关闭一批,停业 整治一批,提高提升一批)为主要内容,对建成区范围内餐饮经营户(含个体工商户、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下同)、露天餐饮(含烧烤)摊点油烟污染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有序推进。区餐饮业油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全区餐饮业油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毛集镇和责任单位按区里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区直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
 
  2.坚持区级统筹,乡镇负责。突出乡镇主体责任,构建区级统筹、部门指导、属地负责的联动体系,推进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监督管理。
 
  3.坚持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区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通报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形成整治合力。
 
  4.坚持依法合规,疏堵结合。加强执法监督,有力推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扑下身子,深入一线,坚持思想教育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决打赢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攻坚战和持久战。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区建成区范围内的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东到丁家沟,西到高速引线,南到焦岗湖大道,北到G345,含景区)。
 
  本方案所指餐饮经营户不含以下类型∶不设厨房的兑制冷热饮品、零售烧卤熟肉食品、食品复热的; 不设炒炉和无煎、炒、炸、烤等产生油烟、异味和废气制作工序的甜品、炖品、西式糕点、中式面点的。
 
  (二)整治任务
 
  1.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依法予以关闭或取缔。
 
  (1)经营活动中产生油烟,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2)露天炭火烧烤摊点,流动摊点、倚门设摊等烧烤 经营,擅自设置的摊群点。
 
  (3)无照、无证,经责令整改拒不办证(照)或达不到办证(照)条件的。
 
  (4)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经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
 
  (5)商住楼内与居住层相邻楼层经营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2.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责令停业整顿。
 
  (1)排放油烟的餐饮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或安装的油烟净化设备质量不达标、不能正常使用,或者经检测排放超标,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2)前灶后堂、室内布局不合理,硬件条件不达标,“三防”设施不齐全,排水排烟设施不配套,经整改可以达到食品安全和环保要求的。
 
  (3)使用散煤及液体燃料不符合排放要求的。
 
  3.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指导提高、提升。
 
  (1)依照城市管理、食品安全和文明创建的标准可以提高提升的。
 
  (2)不属于本方案确定的立即关闭和停业整治两种情形,但相关手续不完备的餐饮经营户,限期完善相关手续。
 
  (3)其他需要提高提升的。
 
  (三)整治标准
 
  1.餐饮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和污染防治要求,推进餐饮场所与居民住宅楼分离。新建、改建、扩建具有餐饮功能的建筑物时,应当设计餐饮场所专用 烟道、污水处理设施和隔音降噪设施,合理安排废气、污水和噪声等污染防治设施的安装位置。
 
  2.主城区内严禁室外排档、烧烤、流动摊点;主次干道餐饮门店严禁出店经营;所有油炸类产生油烟类(包括早点)必须在固定的操作间加工食品。严禁使用散煤或排放超标的液体燃料。
 
  3.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亮证照经营,无超范围经营行为,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店堂、后厨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齐全。
 
  4.餐饮场所产生的油烟、废气应当通过专门的内置或者结合建筑主体外墙设置的烟道高空排放,不得排入城市地下管道。餐饮场所应当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合格的(通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或ISO9001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油烟净化设备,并可以通过官网查询。
 
  大型餐饮(6个灶头以上)和国控站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居民密集居住区等敏感点的餐饮户应当自主或委托专业单位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做好台账记录,台账记录材料保存时限应当不少于1年。
 
  餐饮场所排放的油烟浓度和去除效率,应当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规定。尚未安装自动在线装置的餐饮业,便携式油烟监测出现超标,视同不达标 。
 
  (四)整治步骤
 
  1.调查摸底、确定对象阶段(2021 年12 月15日—2022年1 月15日 )。各职能部门抽调专人,成立调查组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 684号)、《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淮南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清理整治范围内的餐饮经营户和摊群点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梳理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建立工作台帐,初步确定整改治理和关闭对象,并填写《淮南市城市建成区餐饮业油烟专项清理整治摸底调查表》,于 2022年1月15日前汇总报区餐饮业油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整治办”)。
 
  2.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月15日— 2022年1月31日)召开专项清理整治动员会,布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印发《致全市餐饮经营户的公开信》,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向餐饮业主和群众进行宣传,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家喻户晓。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安排部署,落实责任部门,并将分管领导及联系人名单于2022 年1月25日前报市整治办。
 
  3.清理整治、监督落实阶段(2022年2月1日—2022年6月30日)
 
  第一阶段∶2022年4月底前,完成设立在居民住宅楼内的餐饮经营户以及露天烧烤、倚门设摊等烧烤经营、擅自设置的摊群点和不符合《淮南市城市管理条例》及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的临时界定摊群点整治;
 
  第二阶段∶ 2022年6月30 日前,全面完成其他餐饮经营单位油烟清理整治工作。
 
  三、职责分工
 
  区城管局:牵头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督促做好有关餐饮经营户整改查处关闭,非法露天餐饮(烧烤)摊点的清理关闭以及临时规范点的日常管理。负责做好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通过电视、纸媒、网络等多种形式在主流媒体广泛宣传餐饮油烟专项整治的 目的、意义、法律依据,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专项清理 整治良好氛围。
 
  区环保局:根据专项清理整治进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已在网上备案的餐饮单位进行审查,对已取得环评手续(不包括网上备案)但不符合开设条件的餐饮经营户进 行查处;对已取得环评手续或进行网上备案并符合设立条件或整改要求的餐饮经营户,督促其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对已进行网上备案但不符合开设条件的予以公示撤销,并移交城管或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配合做好专项清理整治的宣传工作;协助城管部门查处违法违规餐饮单位,提供环境监测技术支持 。
 
  毛集市场监管分局:根据专项清理整治进展,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无照经营的餐饮经营户进行查处;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但不符合开设条件的餐饮经营户进行查处;对新申办营业执照的餐饮经营户参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执行。
 
  区城乡建设局:负责对现有餐饮经营户拟增设外置烟道提出建议;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清理整治工作; 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进行鉴定和查处。
 
  区国土局:根据专项清理摸底调查及整治进展情况,尽快统筹规划布局一批符合餐饮等相关服务业开设条件的配套设施;联合房产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对新建住宅小区应按要求规范合理布设相关服务业配套设施。
 
  区安监局:对辖区餐饮经营户消防(区安监局牵头区消防大队协办)等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毛集公安分局:对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生的暴力阻挠执法、群体性事件等依法处置。
 
  毛集镇:负责牵头,联合相关单位,成立联合调查组负责辖区内餐饮经营户的摸底排查,确定整改、关闭对象,并牵头组 织实施;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及维稳工作;加强长效管理,坚决做到查处一处、巩固一处,严禁反弹回潮。
 
  焦岗湖景区管理处:负责国控站点周边 500米范围内经营的餐饮业,参照此方案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毛集实验区城市建成区餐饮业油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管委会分管城管和环保工作的副主任任 副组长,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乡建设、安监部门、自然资源与规划、公安等部门和毛集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区城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明确部门职责,组织联合执法,要对餐饮整治项目实行包保责任制,建立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监管体系,做到每个区域、每条路段、每个小区都有领导负责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通报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形成整治合力。
 
  (三)强化督查调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一月一督查,双月一调度,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各责任单位对餐饮整治项目挂牌销号,对整治进度一周一督查,两周一调度,于每周五下午向整治办书面报送进度表 。
 
  各单位在整治工作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及时依法处理,移送情况同时报同级整治办。对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依据《淮南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 法》实行问责。
 
  (四)强化联合执法。各成员单位要成立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对拒不执行关闭或停业整治决定的餐饮经营户,要依法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公用事业单位依法停止服务,税务部门依法核查其纳税情况,并纳入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公职人员存在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加强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赢得社会各界的深入理解和广泛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公布清理进展情况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毛集实验区城市建成区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城区餐饮业经营行为,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文明城市创建,以“三个一批”(依法关闭一批,停业 整治一批,提高提升一批)为主要内容,对建成区范围内餐饮经营户(含个体工商户、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下同)、露天餐饮(含烧烤)摊点油烟污染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有序推进。区餐饮业油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全区餐饮业油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毛集镇和责任单位按区里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区直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
 
  2、坚持区级统筹,乡镇负责。突出乡镇主体责任,构建区级统筹、部门指导、属地负责的联动体系,推进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监督管理。
 
  3、坚持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区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通报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形成整治合力。
 
  4、坚持依法合规,疏堵结合。加强执法监督,有力推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扑下身子,深入一线,坚持思想教育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决打赢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攻坚战和持久战。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区建成区范围内的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东到丁家沟,西到高速引线,南到焦岗湖大道,北到G345,含景区)。
 
  本方案所指餐饮经营户不含以下类型∶不设厨房的兑制冷热饮品、零售烧卤熟肉食品、食品复热的; 不设炒炉和无煎、炒、炸、烤等产生油烟、异味和废气制作工序的甜品、炖品、西式糕点、中式面点的。
 
  (二)整治任务
 
  1.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依法予以关闭或取缔。
 
  (1)经营活动中产生油烟,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2)露天炭火烧烤摊点,流动摊点、倚门设摊等烧烤 经营,擅自设置的摊群点。
 
  (3)无照、无证,经责令整改拒不办证(照)或达不到办证(照)条件的。
 
  (4)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经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
 
  (5)商住楼内与居住层相邻楼层经营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2.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责令停业整顿。
 
  (1)排放油烟的餐饮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或安装的油烟净化设备质量不达标、不能正常使用,或者经检测排放超标,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2)前灶后堂、室内布局不合理,硬件条件不达标,“三防”设施不齐全,排水排烟设施不配套,经整改可以达到食品安全和环保要求的。
 
  (3)使用散煤及液体燃料不符合排放要求的。
 
  3.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指导提高、提升。
 
  (1)依照城市管理、食品安全和文明创建的标准可以提高提升的。
 
  (2)不属于本方案确定的立即关闭和停业整治两种情形,但相关手续不完备的餐饮经营户,限期完善相关手续。
 
  (3)其他需要提高提升的。
 
  (三)整治标准
 
  1.餐饮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和污染防治要求,推进餐饮场所与居民住宅楼分离。新建、改建、扩建具有餐饮功能的建筑物时,应当设计餐饮场所专用 烟道、污水处理设施和隔音降噪设施,合理安排废气、污水和噪声等污染防治设施的安装位置。
 
  2.主城区内严禁室外排档、烧烤、流动摊点;主次干道餐饮门店严禁出店经营;所有油炸类产生油烟类(包括早点)必须在固定的操作间加工食品。严禁使用散煤或排放超标的液体燃料。
 
  3.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亮证照经营,无超范围经营行为,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店堂、后厨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齐全。
 
  4.餐饮场所产生的油烟、废气应当通过专门的内置或者结合建筑主体外墙设置的烟道高空排放,不得排入城市地下管道。餐饮场所应当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合格的(通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或ISO9001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油烟净化设备,并可以通过官网查询。
 
  大型餐饮(6个灶头以上)和国控站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居民密集居住区等敏感点的餐饮户应当自主或委托专业单位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做好台账记录,台账记录材料保存时限应当不少于1年。
 
  餐饮场所排放的油烟浓度和去除效率,应当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规定。尚未安装自动在线装置的餐饮业,便携式油烟监测出现超标,视同不达标 。
 
  (四)整治步骤
 
  1.调查摸底、确定对象阶段(2021 年12 月15日—2022
 
  年1 月15日 )。
 
  各职能部门抽调专人,成立调查组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 684号)、《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淮南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清理整治范围内的餐饮经营户和摊群点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梳理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建立工作台帐,初步确定整改治理和关闭对象,并填写《淮南市城市建成区餐饮业油烟专项清理整治摸底调查表》,于 2022年1月15日前汇总报区餐饮业油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整治办”)。
 
  2.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月15日— 2022
 
  年 1 月31 日 )
 
  召开专项清理整治动员会,布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印发《致全市餐饮经营户的公开信》,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向餐饮业主和群众进行宣传,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家喻户晓。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安排部署,落实责任部门,并将分管领导及联系人名单于2022 年1月25日前报市整治办。
 
  3.清理整治、监督落实阶段(2022 年2月1日— 2022
 
  年 6 月30日 )
 
  第一阶段∶ 2022年4月底前,完成设立在居民住宅楼内的餐饮经营户以及露天烧烤、倚门设摊等烧烤经营、擅自设置的摊群点和不符合《淮南市城市管理条例》及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的临时界定摊群点整治;
 
  第二阶段∶ 2022年6月30 日前,全面完成其他餐饮经营单位油烟清理整治工作。
 
  三、职责分工
 
  区城管局∶ 牵头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督促做好有关餐饮经营户整改查处关闭,非法露天餐饮(烧烤)摊点的清理关闭以及临时规范点的日常管理。负责做好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通过电视、纸媒、网络等多种形式在主流媒体广泛宣传餐饮油烟专项整治的 目的、意义、法律依据,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专项清理 整治良好氛围。
 
  区环保局∶根据专项清理整治进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已在网上备案的餐饮单位进行审查,对已取得环评手续(不包括网上备案)但不符合开设条件的餐饮经营户进 行查处;对已取得环评手续或进行网上备案并符合设立条件或整改要求的餐饮经营户,督促其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对已进行网上备案但不符合开设条件的予以公示撤销,并移交城管或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配合做好专项清理整治的宣传工作;协助城管部门查处违法违规餐饮单位,提供环境监测技术支持 。
 
  毛集市场监管分局∶根据专项清理整治进展,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无照经营的餐饮经营户进行查处;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但不符合开设条件的餐饮经营户进行查处;对新申办营业执照的餐饮经营户参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执行。
 
  区城乡建设局∶负责对现有餐饮经营户拟增设外置烟道提出建议;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清理整治工作; 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进行鉴定和查处。
 
  区国土局∶根据专项清理摸底调查及整治进展情况,尽快统筹规划布局一批符合餐饮等相关服务业开设条件的配套设施;联合房产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对新建住宅小区应按要求规范合理布设相关服务业配套设施。
 
  区安监局∶ 对辖区餐饮经营户消防(区安监局牵头区消防大队协办)等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毛集公安分局∶对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生的暴力阻挠执法、群
 
  体性事件等依法处置。
 
  毛集镇∶负责牵头,联合相关单位,成立联合调查组负责辖区内餐饮经营户的摸底排查,确定整改、关闭对象,并牵头组 织实施;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及维稳工作;加强长效管理,坚决做到查处一处、巩固一处,严禁反弹回潮。
 
  焦岗湖景区管理处:负责国控站点周边 500米范围内经营的餐饮业,参照此方案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毛集实验区城市建成区餐饮业油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管委会分管城管和环保工作的副主任任 副组长,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乡建设、安监部门、自然资源与规划、公安等部门和毛集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区城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明确部门职责,组织联合执法,要对餐饮整治项目实行包保责任制,建立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监管体系,做到每个区域、每条路段、每个小区都有领导负责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通报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形成整治合力。
 
  (三)强化督查调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一月一督查,双月一调度,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各责任单位对餐饮整治项目挂牌销号,对整治进度一周一督查,两周一调度,于每周五下午向整治办书面报送进度表 。
 
  各单位在整治工作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及时依法处理,移送情况同时报同级整治办。对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依据《淮南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 法》实行问责。
 
  (四)强化联合执法。各成员单位要成立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对拒不执行关闭或停业整治决定的餐饮经营户,要依法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公用事业单位依法停止服务,税务部门依法核查其纳税情况,并纳入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公职人员存在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加强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赢得社会各界的深入理解和广泛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公布清理进展情况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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