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8〕128号)、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全省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2020年第1号)和《中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方案》的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改善2020年我镇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科学分析、精准施策,以环境治理目标为导向,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工作目标
2020年全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90%,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达标,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实施协同减排,进一步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全镇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完成国家及广东省“十三五”工作要求。
组织机构
成立阜沙镇蓝天保卫战总指挥部,负责统筹推进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总 指 挥:吴剑安(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孙建忠(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胡滨(党政办)、陈志坚(人社分局)、林锐明(教育)、杨耀强(经信局)、黄锦南(农社局)、冯亮(住建局)、林远景(生态环境分局)、何炳权(交通分局)、吴剑洪(城管执法分局)、梁广祥(应急管理分局)、黄聪(市场监督分局)、马思华(财政分局)、陈华辉(宣传办)、吴杨明(水利所)、黄铨南(公安分局)、陈维昌(交警大队)、李灿开(自然资源分局)、黄挺(供电分局)及各村(社区)单位负责人。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镇生态环境分局承担。办公室主任由林远景同志兼任。
总指挥部每天通过阜沙镇蓝天保卫战微信工作群发布全市空气质量情况及排名;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也可以根据需要召开,由总指挥或者副总指挥召集。
职责分工
(一)总指挥部职责。领导、统筹、协调、指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着力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突出问题,消除影响我镇空气质量“黑点”,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总指挥部部署,及时向镇委镇政府、镇总指挥部反映、汇报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存在的问题、工作进展;研究需提交总指挥部全体会议审议或协调的事项;受理、收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困难和问题,及时组织协调并做好跟踪督促;研究拟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政策建议,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任务分工
1.强化工业园整治。
(1)加强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检查。杜绝违规使用油性涂料和油墨、密闭措施无效、末端治理设施不正常运作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企业排放情况进行抽样监测。对已完成VOCs“一企一策”综合整治的企业强化检查,确保落实“一企一策”各项措施。加强对印刷行业(平印工艺、凸印工艺)、汽修行业(喷漆)行业、建筑行业(内外墙涂装、钢结构户外户内涂装等)“油改水”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2)加强锅炉及工业炉窑检查。严格执行我镇禁燃区政策,除热电联产发电机组外禁止所有锅炉(炉窑)燃用煤、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对违规企业按有关规定责令停产、实施整改。运用生物质锅炉视频监控系统,全天候监控生物质锅炉运行情况,加大锅炉烟气的抽检力度。结合“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锅炉、炉窑及其他排烟设施的“消灭黑烟囱”清查整治。(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2.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
(1)交通运输分局加强与公安交警大队联动协作,加强在路行驶的大型运输车辆的路检频次,严厉整治运输车辆“扬撒滴漏”现象。镇生态环境分局加强与镇公安交警大队联动协作,加强柴油车联检力度,对排气超标车辆的筛查和处罚。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油气回收设施不合规的加油站,依据有关规定责令暂停运营。(交通运输分局、公安交警大队、生态环境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执行《关于划定中山市第一阶段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的通告》,对违反规定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工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停止使用并予以处罚。低排放控制区内禁止使用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住建局负责)
3.强化扬尘污染防控。
城镇建成区施工工地须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落实施工现场“六个100%”防尘措施。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施工企业全面落实扬尘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对未落实“六个100%”的施工工地,依法查处、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工整治,并将不良信息录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住建局、交通运输分局、水利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整治餐饮油烟和打击露天焚烧。
(1)规范餐饮油烟管理。所有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必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重点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持续推进餐饮行业环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严把准入关口,严厉查处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2)打击露天焚烧、流动烧烤摊。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及时查处露天焚烧工业废弃物、垃圾、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违法行为。制定流动烧烤摊专项整治方案,促使流动烧烤摊入店经营或集中经营,室内烧烤需配备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理维护以确保正常运行。(城管执法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农社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提高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1)制定污染天气削峰方案。根据我镇工业源、产业布局等因素分布,结合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制定我镇轻微污染天气削峰方案,对敏感地区、重点行业实行错峰生产、停产限产等措施,力争消除超轻度污染(AQI为101-110)。(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2)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措施。提前采取强化措施,通过增加晒水频次、加强集中查处环保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监管不稳定达标企业,实施重点企业污染物限排措施,对超标排放企业依法实行从严处罚,实现对污染态势的提前防范和压制。利用“9+300”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体系,实现监测、预警、执法等精准监控,提升污染天气应对能力。(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分局、交通运输分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农社局、水利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级蓝天保卫战指挥部,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压实主体责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分管认领任务,建立台账,挂图作战,把任务落实到部门,把责任压实到人。
(二)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方案,进一步强化重点企业监管监测,落实各项减排措施,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三)加强考核激励。强化对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镇政府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结果应用。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进度滞后的部门,进行通报、约谈、问责,并按规定在实际考核中扣分。按照市有关规定,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四)加强宣传力度。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空气质量改善年度目标任务向社会公开,实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各监测站点空气质量信息。加大环保公益广告投放力度,引导群众提高环保意识,减少生活污染,引导全社会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和环保志愿者开展社会监督活动。
附件:中山市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