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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芙镇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21-12-28 来源:未知
摘要:为贯彻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20〕23号)的要求,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2020年我镇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科学分析、精准施策,以环境治理目标为导向,督导落实全镇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打赢蓝天...

  为贯彻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20〕23号)的要求,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2020年我镇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科学分析、精准施策,以环境治理目标为导向,督导落实全镇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90%,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达标,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实施协同减排,进一步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全镇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完成中山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
 
  三、强化我镇蓝天保卫战组织指挥架构
 
  (一)建立板芙镇蓝天保卫战指挥部(下简称指挥部)
 
  总 指 挥:张义强
 
  副总指挥:钟争光
 
  各单位负责人:郭明亮(镇生态环境分局)、谭宝坤(镇人社分局)、郑军勇(镇经信局)、林远峰(镇农业局)、陈敬陶(镇住建局)、陈俊涛(镇城管执法分局)、李简(镇应急管理分局)、吴炳耀(镇市场监管分局)、吕凤娥(镇财政分局)、郭建福(镇公安分局)、黄敏(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梁君毅(镇水利所)、陈列(镇交通分局),各村(居)书记、主任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钟争光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生态环境分局郭明亮同志兼任,成员由指挥部组成部门领导和各村(居)书记、主任担任。日常工作由生态环境分局承担。
 
  指挥部在我市启动污染天气应对措施期间,每天通过板芙镇大气污染防治微信工作群发布镇辖区内大气微观站空气质量情况、我镇空气质量排名等,及时调度各项工作信息,指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突出问题和影响我镇空气质量“黑点”,让各部门、各村(居)即时掌握管辖范围大气污染情况,立行立改。
 
  (三)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也可以根据需要召开,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召集,通报分析每季度空气质量情况和各部门、各村(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没有实质进展的通报批评。
 
  (四)各村(居)成立以村(居)书记、主任为组长的大气专班,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列入村(居)重要工作内容常抓不懈,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快速、高效应对大气污染防治中出现的问题。
 
  四、任务分工
 
  (一)抓好工业源整治
 
  1. 加强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检查。杜绝违规使用油性涂料和油墨、密闭措施无效、末端治理设施不正常运作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强对企业排放情况进行抽样监测。对已完成VOCS“一企一策”综合整治的企业强化检查,确保落实“一企一策”各项措施。对印刷行业(平印工艺、凸印工艺)、汽修行业(喷漆)行业、建筑行业(内外墙涂装、钢结构户外户内涂装等)“油改水”实施情况加强检查。(镇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2. 加强锅炉及工业炉窑检查。严格执行中山市禁燃区政策,除热电联产发电机组外禁止所有锅炉(炉窑)燃用煤、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对违规企业坚决责令停产、实施整改。基本淘汰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不能稳定达标的分散供热锅炉。运用生物质锅炉视频监控系统全天候监控生物质运行锅炉情况,加大锅炉烟气的抽检力度。结合“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锅炉、窑炉及其他排烟设施的“消灭黑烟囱”清查整治。(镇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二)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
 
  1. 镇交通分局加强与镇交警大队联动协作,加强在路行驶的大型运输车辆的路检频次,严厉整治运输车辆“扬撒滴漏”现象。镇交警大队根据我镇空气微观监测点周边情况制定专门交通疏导方案,保障监测点周边交通畅通。镇生态环境分局与镇交警大队联动加强道路机动车辆抽检力度,强化对排气超标车辆的筛查和处罚。镇生态环境分局加强辖区内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镇开展一次加油站专项检查工作,对油气回收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加油站,责令暂停运营。(镇生态环境分局、镇交通分局、镇交警大队按照职责范围负责)
 
  2. 严格执行《关于划定中山市第一阶段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简称《通告》),对违反《通告》规定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工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责令停工。除抢险、抢修等必须施工的项目外,全镇除《通告》外的区域禁止使用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镇住建局、镇生态环境分局按照职责范围负责)
 
  3. 强化车用、船用燃料质量监管。加强车用成品油市场管理,开展打击成品油违法经营专项行动,确保成品油质量达标。组织开展加油站、储油库车用汽柴油抽查,2020年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做好符合标准的船用低硫燃油和普通柴油的保障供应工作,加强对水上加油站及船用燃油销售企业油品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加工、运输、出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船用油品的违法行为。(镇经信局、镇市场监管分局、镇应急管理分局、镇交通分局按照职责范围负责)
 
  (三)持续强化扬尘污染防控
 
  1. 确保镇辖区施工工地落实施工现场“六个100%”防尘措施。加强对建筑工地《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工地严格落实车行道硬底化和连续喷水保湿、裸露土地全部铺盖防尘网、出口安装车辆自动冲洗装置(或按规定设置洗车槽,配备高压冲洗设施并安排专人对出入车辆冲洗)、安装连续密闭施工围档、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水压尘等要求。渣土运输车作业时应当确保车辆封闭严密,不得超载、超宽、或者撒漏,且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全时段、地毯式督查,督促施工企业全面落实扬尘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对未落实“六个100%”防治要求的施工工地,依法查处,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并将相关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镇住建局、镇交通分局、镇水利所按照职责范围负责)
 
  2. 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实行环卫作业全覆盖、垃圾收运密闭化,采取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强化市政道路机械化高压冲洗,加大道路冲洗、洒水、清扫频次,有效清除道路路面和立面泥沙、灰尘、车辆轮胎橡胶粉尘等污染物,降低和控制路面扬尘。(镇住建局、镇交通分局按照职责范围负责)
 
  3. 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确保物料运输车辆遮盖封闭,严查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行为,对不符合密闭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一律予以整改。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提高道路冲洗、洒水、清扫频次,增加重点时段主要道路洒水喷雾频次,大力推进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加强城市保洁。(镇城管执法分局、镇住建局、镇交通分局、镇交警大队、镇生态环境分局、镇水利所按照职责范围负责)
 
  4.加强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污染控制。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管,确保煤堆、渣堆、料堆、灰堆等的扬尘控制措施取得实效。易产生粉尘污染的物料应实施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分类存放,临时性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出厂,长期性废弃物堆场应当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墙或防尘网。(镇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四)大力整治餐饮油烟和打击露天焚烧
 
  1. 规范餐饮油烟管理。所有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重点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在线监控监测设备,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持续推进餐饮行业环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严把准入关口;从严查处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镇生态环境分局、镇城管执法分局、镇市场监管分局按照职责范围负责)
 
  2. 大力打击露天焚烧、流动烧烤摊。加大查检频次,及时制止露天焚烧工业废弃物、垃圾、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违法行为。镇城管执法分局针对我镇空气微观监测点周边情况制定流动烧烤摊专项整治方案,促使流动烧烤摊入店经营或集中经营,室内烧烤需配备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理维护以确保正常运行。(镇城管执法分局、镇生态环境分局、镇农业局、镇市场监管分局按照职责范围负责)
 
  (五)提高应对污染天气能力
 
  1. 提高大气污染预判能力。进一步完善监测体系,加快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加强对空气质量的研判,提高预报结果推送时效性。(镇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2. 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在污染天期间结合污染应急等级情况,提前采取强化措施,通过增加洒水频次、加强交通疏导、集中查处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露天焚烧行为、查处扬尘污染行为、重点监管不稳定达标企业、重点企业实施污染物限排、对超标排放企业依法实行最严处罚等,实现对污染态势的提前防范和压制。利用我镇空气微观监测点,实现监测、预警、执法等精准监控,提升污染天气应对能力。(镇生态环境分局、镇住建局、镇城管执法分局、镇交通分局、镇交警大队、镇市场监管分局、镇农业局按照职责范围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督办力度
 
  1.实行专项督导和常规督导相结合,督查工作设一个专项督查组和一个常规督查小组。专项督查组由指挥部副总指挥任组长,负责我镇空气微观监测点周边大气环境质量督导工作,解决站点周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督办大气污染“黑点”整改落实情况等。常规督查小组由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任组长,镇生态环境分局、镇住建局、镇城管执法分局相关工作人员为组员,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导工作,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曝光,查找一批偷排偷放、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大气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对督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向各部门、各村(居)进行反馈,督促各部门依法严厉查处。
 
  (二)制定完善工作方案
 
  镇生态环境分局、镇住建局、镇城管执法分局、镇交警大队等部门须针对大气工业源、移动源和面源的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的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严格落实方案中的大气应对措施,加强部门联动、信息互通。
 
  (三)强化考核激励
 
  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纳入镇绩效考核范围,压实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应对措施进度滞后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给予通报表扬。
 
  (四)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力度
 
  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将空气质量改善的年度目标任务向社会公开,实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空气质量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大环保公益广告投放力度,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减少生活污染,引导全社会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和环保志愿者开展社会监督活动。
 
  附件:1. 水泥制品行业及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名单
 
  2. 中山市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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