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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镇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21-12-21 来源:未知
摘要: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准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持续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好局、起好步。根据《菏泽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菏政办发〔2021〕28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准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持续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好局、起好步。根据《菏泽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菏政办发〔2021〕28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抓住产业、能源、运输结构调整三个关键环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序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加快实施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深入开展柴油货车、锅炉炉窑、挥发性有机物(VOCs)、秸秆禁烧和扬尘专项治理。深化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强化考核问责,切实压实工作责任。
 
  (二)主要目标。秋冬季期间(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全镇PM2.5平均浓度均控制在67.9微克/立方米以内,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13天以内。
 
  二、主要任务
 
  为防止工作推诿,对于各项工作,本方案原则上只明确一个责任部门负责牵头,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由责任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开展工作。
 
  1、各社区、村队彻底排查本辖区养殖、散乱污企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要求整治到位。加强区域秸秆禁烧管控,加强重点时段专项巡查,严格落实禁烧责任,确保不烧一把火。加强重点养殖场排污手续及化粪池建设,各督导组长立即启动一次全镇范围内的“回头看”行动,严禁非法排污问题反弹。
 
  2、镇环保所、应急办对辖区所有企业进行一轮专项排查,重点排查企业排放设施运行情况,是否存在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是否安装低氮燃烧器;开展锅炉、炉窑大气污染治理情况排查抽测,在秋冬季前要完成一次检修,防止脱硫系统堵塞,确保脱硫设施稳定运行。无法完成整改的,实施停产整治。按照市、县通知,启动全镇重污染天气预警。
 
  3、镇交管所组织开展移动源监督检查,重点针对冒黑烟车辆进行检查。指导镇辖区企业实施错峰运输。
 
  4、镇经委指导辖区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采取临时管控措施。辖区企业按计划采取限产停产措施,停止装卸作业。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专项行动。
 
  5、镇建委督促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控要求。重污染天气时,施工工地停止一切工作作业。
 
  6、镇环卫所加大镇驻地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频次,主干道达到深度保洁标准。
 
  7、镇执法队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清洁煤)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清洁取暖技术路线,确保居民可承受、效果可持续,居民“煤改气”要坚持“以气定改”。
 
  根据县局要求,持续推进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对已完成的,要加强巡查,防止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散煤复烧。未完成的要建立清单及计划表。今年完成散煤治理1000户。严查散煤无证销售,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发现一车,没收一车。加强各类经营性场所的管理,特别对饭店、浴池等场所,要加强巡查,严禁燃烧散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村各企业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组织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镇政府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环保、安监、派出所、执法队加大巡查力度,完善工作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围绕整治难点对重点排污企业、环境突出问题和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信访案件等进行梳理和细致排查。
 
  (二)加大监督检查,打击违法行为。对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的小散乱污企业、小作坊、小加工点,依法取缔关闭;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依法责令停产停建;对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责令限期治理,治理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予以关闭。以上三类未达标企业要做到“两断三清”;对非法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依法限期改正。农村养殖场必须规范,配齐环境保护设施,修建化粪池,实施雨污分流,需有资质的企业处理畜禽粪便。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止养殖;饭店及烧烤必须加设油烟净化器,严禁燃烧散煤。不加设的、不整改的一律停业整顿;所有石料加工点一律关停取缔。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个人和企业,必须行政处罚到位,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全镇各村各企业各部门要认真对待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规范所属区域内的生产行为;各分管部门要加强巡查,形成长效机制,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决不姑息迁就,为建设美丽柳林而努力奋斗。
 
  巨野县柳林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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