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运政发〔2018〕27 号)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 2020 年决战计划的通知》(运政办发〔2020〕6 号),全面完成《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夏县打赢蓝天保卫战 2020 年决战计划》(夏政办发〔2020〕7 号)》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有效改善我县空气环境质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2020-2021 年秋冬季是第 4 个攻坚季,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十三五”规划和打赢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的基本思路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省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会议精神,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污染天气,实施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强化联防联控,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散煤治理,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 2 —业炉窑治理等,坚持问题导向,压实部门和属地责任,加大帮扶力度,强化压力传导,实行量化问责,严防重污染天气反弹,确保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
(二)目标指标
1. 约束性指标:
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
年行动计划》)确定的 2020 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协同控制
室气体排放。2020 年 10-12 月,全县 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57 微克/立方米以内,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 4 天以内;2021 年1-3 月,全县 PM2.5平均浓度均控制 56 微克/立方米以内,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持续改善。
2.争取性指标:
(1)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PM2.5争取达非重点县(共 7 个县)
考核前 4 名。
(2)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保持在全市前 3 名(14 各县市区)。
二、主要任务
坚持将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将能源结构调整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工作,将运输结构调整作为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举措,将扬尘管控和面源污染防治作为全面提升环境目标的重要抓手,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作为秋冬防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准治污、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3 项任务)
1.加大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完成 1 家短流程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 2 家砖窑企业脱硫脱硝改造;完成 5 家铸造行业10 吨及以下冲天炉淘汰。安装在线监测,与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水头镇、裴介镇、尉郭乡、胡张乡,完成时限:2020 年 10 月底)
2.开展重点行业 VOCs 企业深度治理。完成 10 家工业涂装和1 家包装印刷水性油漆、水性油墨替换工作;开展旁路设置情况排查,年底前,针对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取消非必要设置的旁路,因安全生产必要保留的,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等方式加强监管。(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工业园区服务中心;水头镇政府、裴介镇政府、禹王乡政府,完成时限:2020 年底)
3.推进“散乱污”综合整治。完善“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压实基层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坚决做到“两断三清”,实现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头工业园区服务中心)
(二)加快能源结构调整(4 项任务)
1.加快完成清洁取暖。按照“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因地制
宜、尊重民意、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原则,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户数 12187 户,其中,煤改气 3410 户、煤改电 6378 户。生物质炉、吊炉 2000 户,县城区建筑节能改造 249 户、平原农村围户结构改造 150 户。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区域推广洁净煤替代散煤。用好取暖价格补贴政策,确保清洁取暖设施群众用得起、用得好,坚决杜绝“改而不用”“散煤复燃”现象。(责任单位:清洁取暖办牵头,能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20 年 10 月底)
2.严防散煤复烧。各乡(镇)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已完成替代的地方散煤复烧;县城范围禁止销售烟煤、劣质煤;全面提升“禁煤区”散煤综合治理管理水平,持续开展“禁煤区”散煤清零行动,“禁煤区”内禁止运输、储存、销售和燃用煤炭及其制品,全面取缔禁煤区内所有煤炭经营摊点,禁止在禁煤区运输散煤,实现“禁煤区”内散煤清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能源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夏县分局、公安局交警队、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按职责分别负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巩固锅炉整治成效。要严格锅炉准入,县城建成区、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原则上不得审批生物质锅炉;严格执行标准,保留锅炉实施高效节能低碳燃烧技术改造,全面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稳定达到《山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4/1929-2019 );开展生物质锅炉专项检查,建立管理台账,对原料、污染设施运行情况、监测数据实现清单化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夏县分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持续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回头看”,对辖区内所有锅炉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已改或者停用的燃煤锅炉是否恢复燃用高污染燃料,对存在问题是否做到立行立改,清理消除。检查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检查锅炉是否存在冒黑烟等超标排放问题,检查“禁煤区”内燃煤设施是否清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教育局<中小学>、公安局<派出所>、卫健局<卫生院>、民政局<养老院>,完成时限:2020 年 10 月底)
(三)推进运输结构调整(5 项任务)
1.加快推进老旧车淘汰。年底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260 辆;出租车、垃圾车、渣土车加快清洁能源替代。(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安局交警队,完成时限:2020
年 12 月底)
2.开展符合条件的柴油货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设备并联网。2020 年底前完成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及联网工作。(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完成时限:2020 年 10 月底)
3.对柴油货车等开展常态化全天候执法检查。按要求在主要物流货运通道和县城主要入口布设排放检测站(点),重点单位入户检查实现全覆盖。秋冬防期间重型柴油货车严禁进入绿色示范区。(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队,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开展油品质量检查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企业自备油库专项执法检查。对加油站(点)抽检车用汽柴油实现全覆盖;加大国道、省道沿线加油站抽检尿素频次。(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牵头,商务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20 年 10 月底)
5.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全面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 年 10 月底)
(四)强化扬尘管控和面源污染防治(4 项任务)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降尘管控,确保降尘量控制在 7 吨/月·平方公里。
1.加强施工扬尘控制。施工工地、搅拌站要严格落实围挡、
苫盖、喷淋、硬化、出入车辆清洗、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措施,5000 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联网;长距离的市政、城市道路等工程,要合理降低土方作业范围,实施分段施工;鼓励推动实施“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减少夜间施工数量;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责任单位:住建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加强道路扬尘管控。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对县城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周边道路、县城支路、背街里巷等,加大机械化清扫力度,提高清扫频次,县城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65%;推广主次干路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大幅度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建立环卫保洁指标量化考核机制,对县城及周边长期闲置土地绿化、硬化,有效降低道路扬尘。(责任单位:住建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加强堆场扬尘污染控制。全面清理城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城中村灰堆、煤堆、渣土堆、建筑垃圾,不能及时清理的必须苫盖等有效抑尘措施。(责任单位:住建局<城区>、瑶峰镇<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严格控制秋季秸秆露天焚烧。建立乡、村、组三级网格化监管机制,将“三烧”管控责任落实到村组,落实到地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运用标语、条幅、公开栏、宣传车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形成浓厚的秸秆焚烧工作氛围;要坚持堵疏结合,加大秸秆还田力度,2020 年秸秆还田利用率达到 90%以上。秋冬防期间开展秸秆焚烧专项巡查,对监管不到位造成区域环境影响的,根据夏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责任量化考核方案,严格追究乡镇党委政府有关人员责任;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出现秸秆焚烧的,一律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机服务中心<秸秆还田>。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6 项任务)
1.高标准完成应急减排清单。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全面推进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严禁“一刀切”,鼓励环保绩效水平高的“先进”企业,鞭策环保绩效水平低的“后进”企业;2020 年 10 月底前,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编制;按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 VOCs 的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 20%、30% 和 40%以上”的要求,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做到减排— 9 —措施全覆盖;按照清单要求,指导工业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明确不同应急等级条件下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细化各减排工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督促企业在厂区制定设立应急减排公示牌。按有关要求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平台上填报应急减排清单,实现清单电子化管理。将工业企业执行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责任单位:县大气办牵头、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督促抓好落实。完成时限:2020 年 10 月底)
2.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根据市政府重污染天气预警,
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急减排,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预警期间工业企业停限产、土石方作业停工等应急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多发时段或橙色及以上等级的情况下,应采取机动车限行和错峰上下班等管控措施;建立主动减排会商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污染排放大户在严格执行已有规定的基础上,自主加大减排力度。(责任单位: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科学安排错峰生产。按照“统筹保障民生、统筹稳增长、
统筹应急管控”的原则,科学精准制定错峰生产方案,明确错峰企业名单,确保错峰生产清单可操作、可核查。重点行业企业在采暖期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要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相衔接,确保秋冬季及重污染天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明显降低。(责任单位:工信局、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开展重污染天气专项督查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专项督查检查,重点督查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按要求对重污染天气应对中发现的问题从重处罚、刑责治污;重点抓不落实的人和事,对问题要盯住不放,一次预警,一次督查,一次查处,一次通报,不搞累积式算账,加强过程管控,实施过程问责,加大督查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县大气办牵头,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队、住建局、能源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别负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助力企业提升绩效水平。充分发挥环保正向引领作用,推动工业企业由被动错峰向主动治理的转变,全力提升重点行业企业绩效等级;要加大指导帮扶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对标先进,提高企业环保治理管理水平,助力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工信局、水头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智慧环保工程建设,在 30
辆出租车安装走航监测系统,实时监测主干道 PM2.5、PM10、颗粒物浓度,强化精准管控。(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夏县分局、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0 年 10 月中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要充分认识到我县空气质量面临严峻形势和被动局面,充分认识秋冬防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严肃性,艰巨性,坚持把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收官之年、交账之年的重中之重,放在相当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解,层层压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管发展的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的必须管环保、管行业的必须管环保”原则,确实履行好行业主管责任,加大督促力度,加强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精心组织,发动群众,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强化问题导向,实施精准治污,带领干部群众掀起秋冬防污染攻坚战热潮,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开展专项行动。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
在全县组织开展散煤整治、施工工地和街道扬尘整治、机动车污染整治、工业企业违法排污整治、黑加油站整治、餐饮油烟整治、“三烧”和“散乱污”整治、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等专项整治。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彻底整治,不留死角,不落一处。
(三)加强工作调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
位要将《2020-2021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措施— 12 —任务表》细化分解,要明确时间和责任人,并于每月 5 日前将调度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报县环委办,盖章电子版发至县环委办邮箱(21439101@qq.com)。县环委办负责整理汇总后报县政府。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县环委办对有关重点工作及时进行调度。每月召开一次重点任务和环境质量改善分析研判会议,环委办主要成员单位定期召开工作座谈会。
(四)强化监督问责。秋冬防期间,县环委办将成立督察组,
对各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同时县环委会要出台量化问责方案,对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管控指标明显滞后的要进行通报,对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工作严重滞后的公开约谈、严肃问责。
(五)营造浓厚氛围。县委宣传部、电视台、夏县人报、电
视等媒体要加大秋冬防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宣传,开展新闻发
布、正面宣传、反面曝光、跟踪报道、深度采访等,为秋冬防战役营造舆论氛围;县电视台设立专栏,对秋冬防专项行动全程跟踪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及时曝光,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监督通报,对各乡镇、各单位在秋冬防环境整治期间环境整治积分排队情况进行通报。同时,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打好攻坚战。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20 年 10 月 1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