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政策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环保政策 >

兴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21-11-28 来源:未知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市上关于治污降霾方面工作部署,提升且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结合市纪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治污降霾总体部署,细化工作要求,有效解决在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监管不力,不作为、慢作为、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致使治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工作要求 (一)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面 1、配合住建局对全市范围内的在监工地进行日常监管,拆除项目实施监管等。 2、每周定期对辖区在建工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市上关于治污降霾方面工作部署,提升且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结合市纪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治污降霾总体部署,细化工作要求,有效解决在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监管不力,不作为、慢作为、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致使治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工作要求
 
  (一)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面
 
  1、配合住建局对全市范围内的在监工地进行日常监管,拆除项目实施监管等。
 
  2、每周定期对辖区在建工地例行巡查;节假日安排值班人员对重点监管项目抽查;安排夜班值班人员进行检查。东城、西城、阜寨、西吴各设巡查组一个,副中队长带队;设夜班值班组一个,及时应对紧急状况。
 
  3、巡查内容:(1)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坚持做到“六个100%”(建筑施工现场100%围蔽,裸露土方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土方作业100%洒水降尘,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净,工地100%洒水清扫)的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实行扬尘治理公示制,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紧抓“六个100%”,各项措施的落实要明确到个人。(2)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要求施工期间全天开启喷淋、雾炮、洒水等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场地和堆放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3)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4)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5)坚决响应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各参建单位在接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作业等。(6)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管控。施工工地外墙喷涂刷漆、建筑物、构筑物楼顶防水涂层作业,实施差异化管控,严格执行夏防错时作业规定。(7)各工地内尾气检测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设备一律清场。
 
  4、巡查工作要求:保证巡查频次和检查力度,每日需填写巡查日志,建立巡查台账,一经发现问题,绝不姑息。对发现问题的工地,单独或会同建设主管部门发出责令停工及整改通知。建设工地整改完成后提出复工申请,按程序验收签字后复工。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拒不整改或未响应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的参建单位,将依法立案查处,定格处理。
 
  责任单位:   城区中队、城东中队
 
  直接责任人: 田红旗、王团结
 
  责任领导:   王西会、任引朋
 
  (二)商砼企业扬尘治理监管方面
 
  商砼企业场内地面必须全部实现硬化,建成全封闭砂石料堆放仓,并全面实现自动化喷雾作业;要求商砼企业在对原料传输带、水泥筒仓进行改造实现密闭式作业的基础上,督促企业在水泥筒仓加装相应数量脉冲除尘器,在场区设置喷淋系统一套、加装雾炮机若干台、洗车台1组、三级沉淀池,有效保障除尘压尘去污需要。
 
  机动中队要督促企业正常使用污染检测设备,实时反映污染指数;在场内设置限产公示牌,及时响应落实市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信息,及时组织调整生产计划;同时切实强化对该企业的日常执法监管,实行“红、黄、绿”挂牌监管制度,每周抽检至少2次以上,对发现环保设施设备未正常运转、未落实限产措施的,严格按照“一次书面警告、二次停产整改、三次停业整改并立案查处”的规定执行。按要求加大巡查力度频次,并建立巡查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   机动中队
 
  直接责任人: 郭  丁
 
  责任领导:   任引朋
 
  (三)渣土运输车辆监管方面
 
  1、车辆要求:经市政府审核确定了(鸿兆通、捷盛通和百朗渣土公司)3家公司,做为全市规范化管理渣土运输公司,登记备案共计66辆(大型48辆,小型18辆)必须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全部达到国V排放标准。
 
  2、加强日常运行监管,要求对渣土车辆上路运行时间、运输线路、装载吨位、高度及车辆标识等进行了统一规范,形成“统一公司运营、统一标志标识、统一密闭改造、统一进入监管平台”四统一的高效管理模式。
 
  3、强化查控结合:充分发挥智慧管理系统平台作用,责成从事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天行健GPS智能终端”,实时与我局监控平台无缝对接。依托网络化数据支撑,对渣土车资质征信、GPS实时在线、行车速度及轨迹等动态信息实时跟踪、监控。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安装超速报警装置,限速值为60公里(城区内不得超过30公里每小时)。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驶离现场时冲洗干净,不带泥上路,装载适量,密闭运输,不撤漏、不飞扬。
 
  4、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指导运输公司建立健全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渣土处置黑名单制度,对存在遗撤、飞扬、偷拉乱倒、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私自关停监控定位设备等行为,一年内渣土运输企业所属车辆累计10车次或所属单位3次以上被投诉、举报查处的,取消其运输资质。及时会同交通执法部门对全市渣土运输企业、商砼企业所有渣土车、商砼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联合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现场交办,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于整改不到位不达标的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坚决禁止上路行驶。
 
  责任单位:   渣土中队
 
  直接责任人: 杨  征
 
  责任领导:   任引朋
 
  (四)市场餐饮经营户油烟治理监管方面
 
  加强市场餐饮经营户和便民摊点的油烟整治力度,每月集中一次排查并实行台账管理,确保油烟净化器的正常使用,清洁到位。开展露天烧烤摊点专项检查整顿,严管餐饮油烟治理设施的安装、运行、启停等环节,确保餐饮油烟治理设备正常运行。
 
  在日常油烟治理整顿监管过程中,针对发现的不同程度油烟污染问题,要一般按照提醒、整改、停业、处罚、取缔的措施,对餐饮经营户进行惩处。
 
  责任单位:   城北片区、城南片区、城西片区、秦岭片区、市场办
 
  直接责任人: 张  涛、张鹏勇、吴迎辉、刘兴洪、王天鹏
 
  责任领导:   赵  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北京蓝博同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00电话:400-6600-880

联系电话:010-69457333

公司传真:010-80493169

客服QQ:81327455

网址:www.lbtc.cn

企业邮箱:zb@lbtc.cn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玉石井东街38号

[向上]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
400-6600-880
二维码

扫二维码免费领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