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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月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21-10-22 来源:未知
摘要: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改变我县空气质量倒排落后被动局面,县政府决定在3月份集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县上下协调联动,组织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争取3月底实现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浓度同比下降目标,力争尽快退出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20位。 二、工作任务 (一)严控散煤 1.在省控点周边五街三关、马凹村、花园头村、韩家庄村、白庙村等区域实现散煤清零,坚决杜绝燃烧散...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改变我县空气质量倒排落后被动局面,县政府决定在3月份集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县上下协调联动,组织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争取3月底实现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浓度同比下降目标,力争尽快退出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20位。
 
  二、工作任务
 
  (一)严控散煤
 
  1.在省控点周边“五街三关”、马凹村、花园头村、韩家庄村、白庙村等区域实现散煤清零,坚决杜绝燃烧散煤现象发生(责任单位:龙州镇、只里乡)。严禁城区商户燃烧散煤(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2.严厉查处非法销售散煤行为,严禁入村销售散煤,从源头上做好散煤管控(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牵头,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3.对铁路煤场货运站实施整治提升,全部棚化并完善喷淋设施。安排专人驻场,加强监管,对煤场苫盖不到位、抑尘措施不落实等行为进行处罚,3月15日后予以停产。(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4.早动手,早安排,强力推进今年“双代”工作。(责任单位:住建局、发改局)
 
  (二)坚决抑尘
 
  1.城区道路实施精细化管理,要保证每天洒水冲洗,保持全天湿润干净整洁。特别是2个省控点(康德医院监测点、启明中学监测点)周边要不间断洒水、喷雾,始终保持路面湿润状态,实现机械清扫吸尘作业常态化(责任单位:城管局)。小区及小街小巷坚持每天清扫洒水,确保干净、清洁、无尘土。(责任单位:小区有物业管理的由住建局负责、小区无物业管理的由龙州镇负责)
 
  2.外环路及无繁线每天保持路面清洁、湿润(责任单位:城管局、交通局)。切实做好外环路、无繁路沿线两侧环境整治、硬化绿化工作(责任单位:沿途相关乡镇)。
 
  3.加大对两个汽车站内所有裸露地面洒水频次,确保裸露地面保持潮湿,在汽车站出入口增设车辆喷淋冲洗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实现常态化管理。(责任单位:交通局)
 
  4.加大启明中学、曙光中学、新开路小学、六一小学校区洒水频次,确保裸露地面保持湿润状态,实现常态化管理。(责任单位:文教局)
 
  5.严控施工工地扬尘,二环内手续不全或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责任单位:住建局)
 
  (三)治企减排
 
  1.开展“散乱污”企业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对已整治完成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坚决做到“两断三清”,实现“散乱污”企业清零(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对于恶意、无序排污的“散乱污”企业,及时向公安部门移交,追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局)。
 
  2.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按照《行唐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临时性停限产清单,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各项强化减排措施落实到位。(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3.县城区全面取缔非法钣金喷漆作业,加强对汽修行业的监管,确保达标排放。(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龙州镇、市同乡、只里乡)
 
  4.在午餐(11:30-13:00)、晚餐(18:00-20:00)时段,对重点区域范围内餐饮企业的餐饮油烟排放进行现场抽查,确保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城管局)
 
  (四)车辆管控
 
  1.加强高速北口、西环车辆监测点联合执法,对过往重型柴油车辆超载、超限、非法改装等行为进行查处(责任单位:交警大队、交通局)。
 
  2.在入城区道路设置限高和抓拍设施,对违规在城区内绕行的重载柴油运输车辆,一律进行查扣(责任单位:城管局、交警大队)。
 
  3.严管渣土运输车辆,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进行顶格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牵头单位:城管局,配合单位:交警大队)。
 
  4.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城区施工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以柴油为动力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全部加装尾气净化治理装置,确保尾气达标排放。(牵头部门:生态环境分局,责任部门: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
 
  5.学校集中放假、放学时段,要加强交通疏导,保障交通畅通,减少车辆怠速排放。(责任单位:交警大队、教育局)
 
  6.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治理,所有油品供应站点,必须全部销售达标油品,并按时抽检油品质量。严格油气回收装置使用监管。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商务局)
 
  7.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取缔中转砂场、煤场,抓好大车源头治理。(责任单位:水利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交警大队)
 
  (五)禁燃禁烧
 
  1.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红外视频监控和网格点作用,切实加强巡查力量,严厉打击焚烧秸秆、杂草、垃圾、废旧轮胎、废旧塑料等行为。(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城管局、各乡镇、开发区)
 
  2.县城建成区严禁露天烧烤,室内烧烤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责任单位:城管局、生态环境分局)
 
  3.县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责任单位:公安局)。
 
  (六)造林增绿
 
  1.全面开展城乡植树造林活动,实施生态绿化修复工程,大力开展交通干道沿线、城镇出入口节点植绿增绿工程,提高绿化水平。(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2.抓好县城园林绿化,对城区裸露地面实施绿化美化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住建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行唐县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月活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大气办主任、生态环境分局长任副组长,县直各相关部门和乡镇为成员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主管副职具体抓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各项工作任务责任领导和分包责任人。建立各项工作的督查、巡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工作方案于3月12日前报政府办工业科。
 
  (三)强化考核问责。县大气办、生态环境分局成立督导组,对攻坚月行动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落实不力的,移交纪委监委严厉问责。并对全县着火点、“散乱污”、扬尘治理等情况实行每周排名通报,对连续排名落后的单位进行严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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