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确保2020年完成大气考核目标,特制定如下应对方案。
一、加强道路扬尘控制
加大开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1公里范围内道路洒水抑尘和机械化清扫力度,采取排班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扩大作业面、提高喷洒清洗频率,做到“人歇车不歇”,切实解决路面扬尘问题,严禁干扫。
围绕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区域,雾炮抑尘车每日6:30至24:00不间断喷雾、水洗,并根据监测数据,实时调整喷雾位置、路线和频次,特殊时间段24小时循环喷雾、水洗。加大区内主要道路洒水频次,按照城管局三位一体方案的要求,区内一级养护路段快车道每日6:30至20:30至少水洗6次,慢车道、人行道(含路边广场、公共场所等)每日夜间水洗1次;二级养护路段每日6:30至18:30至少水洗2次,慢车道、人行道每周夜间水洗1次;其它路段每日6:30至18:00至少水洗1次,慢车道、人行道每周夜间水洗1次。特殊情况增加水洗次数。(责任单位:城管局)
二、加强餐饮油烟控制
对曙光酒店及开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1公里范围内所有餐饮单位(包括企业食堂)进行逐一摸排、登记,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检查油水分离器是否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清洗记录等。3个月内未更换滤芯的一律更换滤芯或过滤棉,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和使用。(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三、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
对开发区站点1公里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施工工地、拆迁工地、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市政工程逐一排查,对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以最高标准,从严落实“七个百分百”,对不能落实相关措施的一律要求停工整改。(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征迁办)
四、加强工业大气污染物控制
以VOCS为重点,对站点1公里范围内家具涂装和机械制造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有效运行,杜绝无组织排放;对站点附近玻璃厂等高排放单位实施降低产能的紧急措施。(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五、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立即行动,开展紧急专项集中整治,采取超常规举措,以最严的措施,以面保点,尽最大可能降低各类污染源对国控站点数据的影响,确保完成PM2.5均值47微克/立方米的年度考核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