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现就持续开展治理城市野广告、占道经营等不文明行为通告如下:
一、为规范餐饮(烧烤)服务场所管理,全市从事餐饮(烧烤)行业的经营业主于5月20日前,自行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严禁露天烧烤。从5月21日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对所有餐饮(烧烤)服务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拒不执行的经营业主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取缔经营行为。
二、为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全市施工工地于5月15日前,自行开展防止扬尘污染整治,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带泥上路。从5月16日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对所有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整治不到位的施工企业,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
三、为规范出租车经营管理,全市出租车从业人员于5月20日前,自行学习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规范,严禁违规经营。从5月21日起,市交通运输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出租车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并依法予以处罚。
四、为规范门店经营行为,全市经营门市、摊点的从业人员自觉在摊位(点)内经营,严禁占道经营。从5月15日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在不影响通行的前提下,适当规划临时摊区,对摊贩进行划线管理,督促摊贩自行做好卫生保洁,依法处置违规占道经营行为。
五、为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全市严禁乱张贴广告,所有广告必须按规定张贴至便民公示栏内。从5月15日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野广告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依法处置乱张贴广告行为。
六、为规范犬类管理和市民养宠行为,饲养犬只的家庭自觉加强宠物规范管理,未完善养犬手续的市民自行于5月20日前,到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监测大队申领养犬证。从5月21日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不文明养宠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全面规范宠物管理,依法处置散养宠物、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
七、为改善小区和背街小巷环境面貌,市民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文明规范,杜绝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牵乱拉、乱停乱靠等不文明行为。从5月20日起,各街道办事处将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小区和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做好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治、杂乱线路清理、破损表箱整治、建筑立面清理、文明劝导等综合治理,开展执法进小区,依法处置各类不文明现象。
八、为倡导文明婚庆,持续纠治陈规陋习,禁止在迎亲“婚闹”中有不雅观、不得体的不文明行为。从5月20日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不文明婚闹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依法处置不文明婚闹。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大力开展《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入户宣传,做到人人讲文明,城市更美丽。每一名市民都是城市的建设者、享有者和受益者,希望全市人民共同支持美丽赤水建设。
特此通告
赤水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