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市餐饮服务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青岛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共胶州市委 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胶州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胶发〔2019〕4号)文件的规定,结合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我市辖区范围内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进行专项整治,对不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依法取缔,对符合登记备案的予以登记备案,督促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油烟稳定达标排放。
二、整治范围
我市辖区内餐饮服务业单位,其中包括饭店、小吃店、快餐店、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其它提供餐饮服务的单位等。
三、整治任务
(一)对不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餐饮业单位,依法予以取缔。
(二)对已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餐饮业单位,落实承诺备案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有弄虚作假或者未按照承诺备案内容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对违反承诺、弄虚作假,致使备案内容失实的,将违反承诺情况记入环境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布。对发现的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排入下水道、油烟排放不合格、未备案的等涉嫌违法违规排放油烟的餐饮业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8月31日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我市12个镇、街道办事处和功能区餐饮业单位名单(含单位食堂),并按照区域划分将餐饮业单位名单下发至各镇、街道办事处、功能区。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负责组织各镇、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相关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餐饮业单位选址规范要求、餐饮业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步骤、餐饮业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要点、相关餐饮业管理法律法规等。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9年9月1日-9月30日)
1.各镇、街道办事处、功能区负责对辖区所有餐饮业单位进行全面普查,填写《胶州市餐饮业单位基本信息调查表》,要求于2019年9月25日前完成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净化设施安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等工作。9月30日前将辖区内餐饮业单位普查情况,包括餐饮业单位详细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选址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是否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等情况汇总后分别报送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各镇、街道办事处、功能区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向餐饮业单位发放《致餐饮业经营业主的一封信》,告知餐饮业单位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和应该履行的义务,在发放《致餐饮业经营业主的一封信》时应保存送达回执或送达现场图片资料。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0月1日-11月15日)
1.各镇、街道办事处、功能区负责落实各餐饮业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办理情况;负责落实各餐饮业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情况;负责对已备案餐饮业单位备案承诺内容与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填写胶州市已备案餐饮业单位现场核查表。各镇、街道办事处、功能区于10月30日、11月20日分阶段将现场核查结果汇总后填写胶州市已备案餐饮业单位现场核查汇总表报送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2.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负责对无效备案餐饮业单位进行公示;负责将在核实过程中发现选址不符合规范要求、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入下水道、抽测排放油烟不合格等涉嫌违法违规排放餐饮油烟的餐饮业单位及违法行为清单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餐饮业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使用情况的执法检查;负责对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移交的选址不符合规范要求、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入下水道、抽测排放油烟不合格、未进行餐饮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等涉嫌违法违规排放餐饮油烟的违法行为清单内的餐饮业单位的行政处罚;负责落实受行政处罚餐饮业单位行政处罚措施的落实情况;于11月15日、11月30日前将涉嫌违法违规排放餐饮油烟的行政处罚情况上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4.由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各相关办事处组成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整治联合执法工作小组,对阜安街道办事处、中云街道办事处、三里河街道办事处、胶北街道办事处、九龙街道办事处等重点区域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检100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业单位油烟排放情况。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不仅关系到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关系到广大市民的生活质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解决好当前餐饮业中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成立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市新闻中心、市广播电视台、各镇、街道办事处、功能区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由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各责任单位要成立工作小组,主管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二)各司其职,协调联动
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污染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不是某一个部门的问题,各相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功能区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在明确餐饮业单位主体治理责任同时,要强化部门联动和综合执法,及时、全面、高效开展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同时根据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需要开展联合执法活动,确保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考核
为确保我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强化餐饮业日常监管职责,建立和完善我市餐饮业管理长效机制,对各责任单位实行考核。
(四)检测经费保障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委托第三方对100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业单位的检测经费。
(五)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通过设立专栏等形式,普及餐饮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餐饮业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履行的义务,告知整改的要求和整改时限,加强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赢得社会各界的深入理解和广泛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市新闻中心、广播电视台对违法违规排放餐饮油烟行为曝光并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