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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2021城管扫街之“秋风飒爽”大行动的通知

作者: admin 时间:2021-08-07 来源:未知
摘要: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和国家卫生城创建成果,紧扣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政府关于文明城市创建、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安排部署,紧紧抓住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全力以赴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按照科尔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要求,于2021年8月7日至11月6日,开展2021城管扫街之秋风飒爽大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巩固成果、重点突破、集中整治、全面提升原则,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秩序等突出问题,以严重影响环境、有碍观瞻的脏、乱、差现象为治理难点,...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和“国家卫生城”创建成果,紧扣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政府关于文明城市创建、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安排部署,紧紧抓住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全力以赴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按照科尔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要求,于2021年8月7日至11月6日,开展2021城管扫街之“秋风飒爽”大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巩固成果、重点突破、集中整治、全面提升”原则,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秩序等突出问题,以严重影响环境、有碍观瞻的“脏、乱、差”现象为治理难点,聚焦“农贸市场、公园广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工地周边、城乡结合部、各街道连接处”等盲区、死角;聚焦门前五包、停车秩序、停车场管理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重点解决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商贩、乱停乱放、乱堆乱放、私搭乱建等一些薄弱环节,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全面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
 
  二、重点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抓落实,全面加强市容环卫管理,加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总体管理及协调辖区市容环卫相关工作;监督、考评道路清扫保洁、公厕和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管理及市区环境卫生质量;对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进行监管,对市容秩序、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等方面监督检查;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事件进行严管重罚,做到基础设施规范管理、垃圾及时清运,全面治理卫生死角。
 
  1、公共卫生间管理。加强现有环卫基础设施管理,做到周边干净、内外整洁;周边5米范围干净整洁,无垃圾、烟头、纸屑、杂草等,毒饵站设置规范合理,鼠药定期投放;
 
  内部卫生管理规范,厕内无异味,无便纸爆桶,蹲位、蹲便器无污物、小便池无尿垢,地面洗手池干净,墙体、隔断要整洁、无乱涂乱画,棚顶、窗户无蛛网。管理间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基础设施完好,门床、隔断、照明灯、水龙头、蹲便器、水箱、开关等基础设施完好;日常消毒、消杀。纱窗、门帘、诱蝇灯齐全,每日两次药物消杀,洗手池、门把手、水箱盖每日两次消毒,记录填写清晰;公厕开放管理,公厕全天候开放,因停水或停电导致不能使用的,挂牌停用或悬挂提示标语,及时维修、快速恢复;标志标识清晰,指示牌设置规范、标识牌信息填写准确;上班期间电话畅通,若有残疾人需要求助的,要及时进行帮扶;禁止吸烟,严禁如厕吸烟,管理员要及时进行劝导。
 
  2、街路环境卫生管理。对照任务清单,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增加保洁员数量,并严格做到一级街路16小时、二级街路12小时的保洁制度。同时,要规范管理保洁人员,做到着装整洁、文明停车、安全作业;日常普扫到位,路面、景观带干净无垃圾、烟头、纸屑、杂草等,雨水口无油污;垃圾包收集及时,做到上门收集,严禁垃圾二次落地或二次清运。收运车要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快速进行收运工作;果皮箱及时清掏、内胆无外放,垃圾不超过内胆的2/3,外表整洁、周边干净,每天消杀两次;强化机械作业机动性,按照错峰原则合理布置机扫、收运、清洗等车辆作业时间,适当增加作业频次。机械清扫后,路面干净无泥沙;气温超过30℃后,洒水每日不少于两次,车辆保持高机动性,并要错峰作业;保洁员着装干净、统一,车辆容整洁、无外挂。工具用具完好;城市立面、公交站、灯杆、广告站牌的小广告,路面无乱涂乱画。做好辖区内的铁路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对国道、省道两侧要全线排查治理;抓好车站、机场、农贸市场、公园广场、背街小巷等区域的环境卫生,集中力量清理绿化带、隔离带、树池、花箱,并加强常态化保洁工作;彻底清理城市“牛皮癣”,重点清理灯杆、公交站、广告站牌、路面等处的乱涂乱画、乱贴乱挂。
 
  3、转运站管理。站外5米区干净、整洁,无垃圾散落、渗滤液污染,周边车辆秩序良好;站内无恶臭气味,墙体、机械设备整洁无灰尘,地面不坑洼、无渗滤液外溢,站内及管理间整齐、无杂物乱堆乱放;转运车辆、压缩箱体定期清洗,保持车身整洁、箱体密封良好,无渗滤液外溢;垃圾日产日清,不积压,不满冒;站内每日两次消杀、消毒,记录填写清晰;照明良好,电线布置规范,要注意用电安全;管理员着装统一、干净整洁,操作规范、安全作业。
 
  4、企业监督管理。要求餐厨、污泥、建筑、生活垃圾处理厂等企业,整治厂区内外环境卫生,物料按要求覆盖,符合环保要求。做好安全生产、病媒防治、建档立案等相关工作。
 
  (二)市容综合秩序整治。
 
  1、全面加强违法建设控制和拆除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部署,要求坚持“遏制增量、消灭存量”,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全面推进违建拆除工作。全面拆除不符合城市规划的有碍市容市貌环境形象的违建和过期临建,对各类“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建立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工作机制,从执法步骤、销号任务推进等方面入手,深入调研,细致研究,对所有销号任务及计划目标建立编号,明确责任人及销号时限,细化工期。
 
  2、全面加强门前五包管理,整治沿街环境秩序。督促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对主街主路两侧的市容市貌统一进行管理,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户长制”、“路长制”工作效能,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人员工作到位”。一是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包卫生,各类公用设施整洁完好、环境整洁、墙体、玻璃以及公共设施无乱涂写、乱张贴,无乱吊乱挂,无积冰污雪;包绿化,花草树木完好无损,维护绿化设施;包美化(亮化),建(构)筑物灯光设施完好无缺损,不准擅自扒窗改门、改变建(构)筑物结构;包硬化,人行道没有裸露地表,不准擅自开挖路面;包秩序,无店外出摊、乱堆杂物、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行为。二是全面推行户长路长制工作机制。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标准和要求,主动作为,聚焦城市管理重点难点工作,以精细化管理为突破口,做到查找问题精准、整治落点精确、日常管理精细,实现管理长效化。
 
  3、全面加强违章广告牌匾、刀匾监察管理。户外广告设施、标牌、门头牌匾必须符合设置规定,经规划审批部门同意后必须到城管大队备案并签订“保证书”。一是依法整治不符合要求的户外广告。对未经规划审批部门批准的各类户外广告予以清理拆除;对超出批准时限和影响城市风貌景观的商业广告予以清理和拆除;对落地广告(灯箱、广告示牌)影响人行道的通畅的予以清理和拆除;对墙体广告(楼体广告)影响建筑主面效果未经审批的广告予以清理和拆除;二是依法整治不符合要求的临街门店。清理拆除超出营业执照核定内容的“广告化”门店牌匾、刀匾;清洁和修饰污浊、字迹、灯光显示不全、错字、别字、破损的门店牌匾;所有门店牌匾实行“一店一牌”,禁止一店多牌及活动灯箱的设置,对不符合高度的门店牌匾予以清理拆除;三是清除城市“牛皮癣”,重点解决乱涂、乱贴、乱画小广告等问题;对社会市面用文(字)书写、挂放的不规范蒙汉文牌匾进行清理拆除。
 
  4、全面加强外立面改造、店铺装修管理。外立面改造、店铺装修必须符合设置规定,经规划审批部门同意后必须到科尔沁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备案并签订“保证书”,外立面改造期间必须按要求设置围挡,店装垃圾日产日清。
 
  5、全面加强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管理。要求掌握情况在一线,巡查督查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实行全天候管理。对非法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和街区的流动商贩及小吃车违法占道经营、户外经营等行为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依法暂扣经营装具,做到发现一起、查扣一起、处罚一起。
 
  6、全面加强静态停车、共享单车、僵尸车管理。按权限对辖区城市道路静态停车、停车泊位、标志设置、标线施划等管理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一是全面采集城市道路两侧路缘石以上、住宅小区出入口、公共停车场,在未施划停车泊位区域停放车辆、已施划停车泊位但未按标线停放车辆等违法停车行为;二是全面清理依法查扣共享单车挤占人行道、盲道、绿化带等乱停放行为;三是对主城区所有道路(含未通车路段、断头路)、公共停车场、背街小巷和道路停车泊位等周边道路及其他公共部位占用公共资源停放,车容肮脏破烂,长期弃用特征的车辆,(含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四轮车等)进行清理暂扣。
 
  7、全面加强停车场管理。对为社会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公共停车场,包括专业停车场、配建停车场、临时停车场以及临时占道停车点,进行监督管理。对停车场内违规行为、破坏公共停车场设施行为进行严管重罚。
 
  8、全面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全面加强扬尘散渣管控,对违规渣土运输车辆坚决查处,对主城区渣土运输全方位监察。严格查处主城区内、城乡接合部渣土运输车辆未清洗、不苫盖、密闭不严、有遗撒的车辆及乱倒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地堆料的行为;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不规范运输渣土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无牌无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依法整治取缔;对辖区内渣土运输企业、施工工地进行严格监管,建立企业工作台账,督导企业严格落实“二不一及时”管理和“四定”运输;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资格审核和密闭化检查备案;对渣土运输时产生的扬尘,从源头抓起,做到一车一清洗,确保车辆离开工地时车厢密闭,谨防道路遗撒情况发生。
 
  9、全面加强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施工工地必须全部达到“六个百分百”。一是围挡安全管理,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全部围挡,总高度不低于2米5。围挡必须采用钢夹芯板、砌体的硬质材料,连续封闭,不得留有缺口,围挡底边要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漏;严禁使用竹笆、编织袋、彩条布等做围挡和毛竹搭架围挡施工,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拆除围挡,建材及建筑垃圾不得堆放围挡外;施工材料、机具必须堆放整齐,禁止沿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状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等,严禁将围挡做挡土墙使用;施工围档必须符合要求,设置围挡公益性广告覆盖占比须达到40%以上,发布商业广告时,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二是施工出入口硬化管理,要求出入口长度必须超过15米标准,按要求硬化,出具审批手续;三是施工现场扬尘管理,要求设置自动化冲洗设施、所有运输车辆必须密闭运输,散装(渣土、沙土)物料按标准苫盖(黑色或绿色苫盖荫网);四是工地现场卫生管理,禁止围挡外堆放物料,工地内物料必须堆放整齐,垃圾及时清理,严禁私搭乱建;五是工地安全措施管理,施工工地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戒线、安全警示灯和安全生产公示牌。
 
  10、全面加强餐饮店违法排烟、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管理。对辖区内所有餐饮业门店的油烟排放措施进行全面排查,严禁店外摆桌、吹炭、明火烧烤等行为,减少油烟污染扰民。要求必须安装与本单位排烟量相匹配的,经国家认可的单位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并全程进行监管。大队成立的环境卫生特别行动小组要持续开展工作,通过夜间常态化值守,对餐饮服务单位履行餐厨垃圾处理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检查商家整改落实情况,对餐饮业店铺门前、街面、道路两侧乱倒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水问题,进行严管重罚。
 
  11、全面加强宠物犬管理。全面加强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监察执法管理工作,执行养犬相关制度。查处未栓犬链、未戴嘴套、未清理粪便、携犬出入公共场所扰民、污染公共场所等各类不规范饲养犬行为及不服从养犬管理、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等问题。
 
  12、加强社会生活(经营性)噪声污染管理。要求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沿街商铺、夜市市场摊位、各类摊点及商品展销、沿街收废品流动商贩等经营者,严禁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各类商业宣传车辆按照备案批准的路线和方式组织宣传,行驶过程中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产生噪声污染设备。限制物流、货站、建材等生产经营业主作业时间,在周围居民日常休息,尤其是夜间休息时,禁止产生卸货、鸣笛等噪声扰民行为。
 
  13、全面加强市容秩序管理。对所有街路、户外、公园、广场等公共场地内的公益性演出、商业性演出、广告宣传、商品促销等商业宣传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要求进行开业庆典、场演、商演、路演等活动前必须到城管备案并签订“保证书”。规范主城区礼仪庆典和商业促销活动,取缔未经备案登记的开业庆典和促销活动,严格控制条幅、道旗、升空气球、彩虹门和烟花爆竹的使用,要求主办方在登记备案的活动结束后半小时内将场地卫生清理干净,一般情况下不得搭设舞台。
 
  14、全面加强农贸市场管理。按权限对辖区内各市场的运行、收费、交易活动等进行管理,规范市场运行程序。规范早夜市日间市场管理,合理设置经营区域,规定经营时间,确保经营秩序、周边流动地摊、环境卫生等管理到位。重点整治西顺路、团结路贸易区、批发城周边、中心大街店外门窗加工、步行街、白音太来市场、中心大市场、金通市场、露天市场、三角公园市场、花鸟鱼市等地周边综合公共秩序。严查道路两侧路缘石以上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为,严禁占道经营,无张贴小广告。
 
  15、全面加强公园、广场及周边管理。规范公园广场公共秩序的管理,尤其是加强对私设摊点、乱停车、电动车、宠物犬进公园等不文明现象整治。
 
  16、全面加强文明祭祀管理。为保障祭祀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全面禁止在主城区主干道路区域内随意焚烧纸钱、抛洒祭品,禁止在店外、沿街售卖殡葬祭祀用品;对违反规定的市民依法予以处罚,对违反规定经营业主、流动商贩经营的殡葬祭祀用品一律予以暂扣。
 
  17、全面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依据住建领域建筑施工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方面进行监察管理。
 
  18、全面加强规划监察管理。查处辖区内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的“未批违建”、工程竣工验收后违反城市规划的“私搭滥建”行为,依法强制拆除辖区范围内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19、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把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进入临战状态。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亲自督战,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负起责任,各中队全力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要求,精准做好重点人群、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工作,全面加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管控,疫情防控期间禁止市民群众跳广场舞,禁止人员聚集;早夜市在开市期间,要求必须佩戴口罩,要做好宣传、劝导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要树立大局意识,确保政令畅通、高效运作,紧盯目标、落实责任、层层负责、强力推进。假日巡查及应急监察执法中队每周六、周日持续跟进,查漏补缺,按照“秋风飒爽”大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及要求,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新闻头条、微视频、新浪微博、快手、抖音等各类新闻媒体宣传阵地作用,对大行动中违法相对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揭短亮丑,营造舆论氛围。
 
  (三)严格督办,推动工作。监察科、纠风办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辖区中队按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定期督查问效、定期通报情况。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整改工作不力、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以及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辖区中队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此通知
 
  科尔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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