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监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超标排放餐饮油烟行为相关监督管理责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解决我市餐厨油烟污染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加强餐厨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消除餐厨油烟扰民工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集中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餐厨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有序推进治理工作,成立了餐厨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高 俊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代万成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阳建平 杜祖军 黄 文 胡汇川 张少明
杨 兵 李仁斌 罗 冲 郑敏会 邹宗恒
张爱华 胡 群 何明波 杨 林 周 波
刘春和 饶四雄 潘丑兵 彭建新 徐江艺
龙金波 周 道 朱亚平 黄志勇 黄声龙
黄少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原工商局二楼,由杜祖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统筹协调餐厨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监管所及相关股室落实工作部署,及时报送相关资料等工作。
三、专项整治时间
本次专项整治时间从2021年5月至2021月9月底。
四、工作内容
(一)推进餐厨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各监管所负责本辖区餐厨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食堂、机关食堂、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和2灶头以上(含2灶头)社会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摸排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实行信息及时更新和动态管理,按照市局整治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
(二)各企事业单位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工作。各监管所要督促相关餐饮服务单位按要求全部安装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且与单位规模相适应的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理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对不正常运行、安装不符合要求或达不到排放标准的,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逾期未安装或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后仍排放不达标的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立案查处。
(三)城区(大中)型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工作。城区(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城区新(改、扩)建的餐饮业经营场所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厨油烟污染整治,是落实大气污染环境治理目标的重要一环。各监管所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迅速行动,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人,建立定人、定责巡查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平台、墙体标语、过街横幅和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群众广泛参与餐厨油烟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舆论氛围。
3.严格考核问责。各监管所要扎实抓好专项整治每个环节和每个步骤,做到执法、服务两到位,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对餐厨油烟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采取约谈、问责等形式督促工作落实。
2021年5月7日
附件:
监利市餐厨油烟净化设施摸底调查表(P0202107075900585434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