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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县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21-07-28 来源:未知
摘要:为进一步加大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提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政府办公室厅《关于印发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动、部门联动、全民参与思路,加快实施城区集中供热和气源本地化工程,优化煤种选购,强化扬尘管控,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逐年降低主要污染物,持续提高空气环境质量。到2020年实现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290天。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责任 (一)完成主要大气...

  为进一步加大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提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政府办公室厅《关于印发“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动、部门联动、全民参与”思路,加快实施城区集中供热和气源本地化工程,优化煤种选购,强化扬尘管控,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逐年降低主要污染物,持续提高空气环境质量。到2020年实现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290天。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责任
 
  (一)完成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
 
  县环保局、住建局、公管局要严格落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强化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抓住重点、突破难点、严格执法,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到实处,顺利实现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二)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一是加强建设施工扬尘污染整治。住建局要严格落实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管理制度。县城规划区内所有市政和建筑工地全面落实湿法作业和“一硬四有”(硬化进出口道路场地,有沉水池、冲洗设备、环卫保洁人员、视频监控)绿色施工措施,做到“六必须”(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围挡墙作业、必须硬化施工场地道路、必须设置冲洗平台、必须随时洒水降尘、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及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施工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建筑废弃物)。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施工工地管理台账。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管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重点实施7个建筑工地和市政道路工地扬尘污染治理。
 
  二是强化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整治。公管局、林业局要结合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增加环境自净能力;加大城区道路两侧绿化力度,减少城市道路两侧裸土面积。住建局要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公管局要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严格查处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运工程渣土等行为,加大城市道路洒水降尘力度,减少道路积扬尘。公路段要加强城市道路路政养护管理,严格控制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减少路面破损和路面施工。交警队要严禁大货车违反禁行规定穿城行驶,加强对城区内无牌、无证的货运车辆及大货车违反禁行规定行为的查处。
 
  三是推进料场堆场扬尘治理。环保局、公管局、住建局要督促相关企业对城区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散装物料的废弃物堆场、料场的道路和场地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等措施,储存、堆放过程中应搭建防风围墙、篷盖等全封闭设施,物料卸载过程实行封闭作业,进出车辆采取封闭运输措施。
 
  四是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县食药监局要集中开展餐饮业油烟专项治理,强力整治城区餐饮油烟污染,严格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环境保护审批,依法推行餐饮业排污许可证制度;要重点监管督促学校食堂、酒店餐馆、职工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排放达标,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率不低于90%;对使用燃煤的餐饮场所一律整治、限期取缔;公管局要严格管控城市建成区露天烧烤,对渭清路沿线、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区域的露天烧烤进行重点整治,杜绝露天烧烤油烟污染扰民现象。
 
  (三)开展工业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一是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县环保局要建立全县锅炉管理台账,核实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数量,编制年度淘汰方案,完成淘汰燃煤小锅炉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高污染燃煤锅炉,其他场镇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新建符合规模要求的燃煤锅炉须严格执行最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是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经发局、环保局要做好喷绘涂装、包装印刷、汽车维修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全面监管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正常使用工作;重点启动汽车涂装修补、家具制造、制鞋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三是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和技术创新。县经发局要建立清洁生产企业管理台账,积极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申报、审核;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坚决遏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稳步推动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和生产技术改造。
 
  (四)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一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严格节能环保准入。县环保局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准入条件。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依据之一,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产品(工序)能耗要达到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
 
  二是优化区域空间布局。县规划局要深化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等内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县经发局要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严格控制、限制建设“两高”行业项目;推进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调整优化工业布局,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区域空间格局。
 
  (五)推进能源清洁利用
 
  一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天然气公司要大力实施气源本地化工程,增加天然气供应量,力争满足城区居民用气和集中供热用气;大力推进煤改气、油改气工作,积极鼓励居民使用天然气壁挂炉。
 
  二是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县环保局、质监局、公管局要认真做好环保煤种选定工作,对居民用煤、锅炉用煤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煤种,严禁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流入,设立煤检站,加大煤种巡查检查力度,坚决打击私拉掺假、以次充好等售煤行为。
 
  三是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县住建局对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光伏建筑一体化等技术和装备,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四是大力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县公管局要加快实施城区集中供热工程,扩大城区集中供热覆盖面,提高集中供热普及率,逐步拆除集中供热范围内部门单位、居民小区燃煤供热锅炉。
 
  (六)开展垃圾和秸秆禁烧监管
 
  一是严禁焚烧生活垃圾。县公管局、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加强城镇生活垃圾清扫保洁监管,强化建成区露天焚烧管控,禁止生活垃圾露天焚烧。
 
  二是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县农业局要进一步完善乡(镇)、村、组三级秸秆等生物质禁烧责任体系,将目标责任压实到具体部门、岗位与人员。加快推进秸秆等生物质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加强夏秋季节农作物秸秆禁烧区秸秆禁烧的巡查、检查频次,及时制止和查处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
 
  (七)统筹机动车污染防治
 
  一是全面提升燃油品质。县经发局要督促全县各加油站制定合格油品保障方案,确保按期供应符合国家第四、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各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二是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交警队要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等措施,加快“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进度。重点加大不达标的大型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的淘汰力度,鼓励车辆报废解体和柴油车提前淘汰。主城区力争实行“黄标车”禁行;对违反禁行规定的“黄标车”,依法予以处理,确保完成市上下达的淘汰“黄标车”目标任务。
 
  三是推进机动车环保管理。交警队要建成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开展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继续提高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和环保标志核发率,基本实现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全覆盖。完善检测维修(I/M)制度,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路(抽)检工作。加强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监管,提高机动车维护保养水平。强化全县新车注册登记和转入机动车监管,严格全县新车注册登记与全省同步执行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跨省或跨市转入的车辆,要符合迁入地执行的转入车辆排放标准。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3月27日—11月20日)。各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要求,认真研究,细化责任,制定本单位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协办单位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同时要加强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要落实专人于每月5日前向大气治理办上报上月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度,上报的进度信息资料需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县大气治理办信息联络人员:刘卓,电话:4625759)
 
  (二)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12月1日—12月30日)。各责任单位对照目标任务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责任单位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情况纳入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考核。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1月1日—1月31日)。各责任单位根据检查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工作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任建新任总指挥,政府副县长朱小虎任副总指挥,县政府办、环保局、经发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教育局、卫计局、住建局、物价局、公管局、交警队、丹州街道办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宜川县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县环保局,由环保局局长郭相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严格考核问责。县考核办要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现场督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评先创优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县监察局要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大气污染严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设立大气污染治理举报电话(县环保局举报电话:12369),营造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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