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餐饮油烟成为影响我县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污染源,对群众身体健康、生活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治理餐饮油烟污染,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根据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餐饮油烟排放单位排查整治的通知》(连污防指办〔2019〕6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全面开展餐饮油烟排放单位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县城建成区范围内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内设酒店、餐厅)。
二、排查内容
(一)检查是否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二)检查是否存在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设施问题,是否定期维护净化设施。
(三)检查是否存在露天烧烤、露天炸串、露天直排油烟的店外店。
(四)检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存在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应当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确保外排油烟达到排放标准;油烟净化设施必须定期维护并保证正常运行。严厉查处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与擅自拆卸、停用等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违法行为。
(二)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能达标排放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外排油烟达标。
(三)依法取缔非法临时设摊经营点,禁止设置餐饮店外经营的露天直排油烟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四)严厉查处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的违法行为。
(五)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六)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就餐座位数在250座以上以及被重复投诉的餐饮经营单位应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
四、时间安排
(一)排查阶段(2019年10月25日-11月6日)。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餐饮油烟排放单位进行排查摸底,逐一登记,形成辖区详细餐饮排放单位清单,并明确需整治的餐饮油烟排放单位。
(二)整治阶段(2019年11月7日-11月30日)。对明确整治的餐饮油烟排放单位逐一进行整治,确保完成整治内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存在污染且治理无望的,予以关闭、转型或更换业态。
(三)迎检阶段(2019年12月1日-12月10日)。要积极推进整治工作的落实,并做好上级督查的准备工作,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将组织对餐饮油烟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被督查通报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进行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餐饮油烟排查整治工作的主体为乡镇(街道),有关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组织对餐饮油烟排放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请各单位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于11月6日前将本辖区内汇总登记表(附件1)与联络员名单(附件2)报送至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并由县污防办统一汇总上报市级。其中,调查登记表需乡镇长(街道办主任)签字确认,报送的调查登记表包括电子汇总表、签字扫描件。联系人:王伟伟,邮箱:gyxwfk@163.com;联系电话:88832962,传真:88812331。
(二)挂图作战。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将对排查出的餐饮油烟排放单位进行统一编号,乡镇(街道)对需要开展整治的,按照整治时间节点要求挂图作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请乡镇(街道)联络员在11月7日-11月30日期间的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三)强化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工作,引导各餐饮油烟排放单位主动开展整改工作。市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将在媒体公布全市餐饮油烟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对不如实报送餐饮油烟排放现状及整治进展、工作滞后的,将公开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乡镇(街道)餐饮油烟排放状况调查登记表
2.餐饮油烟排放单位排查整治工作联络员名单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下载:乡镇(街道)餐饮油烟排放状况调查登记表及餐饮油烟排放单位排查整治工作联络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