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2015年度大气污染治理目标任务和《西乡县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县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改善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经县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机关食堂开展油烟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围及对象
按照分批分次的原则,分两批对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机关食堂开展餐饮油烟治理。
二、治理内容及时限
1、治理内容
对食堂餐饮油烟进行集中收集,安装符合要求的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并稳定正常运行,对油烟进行净化处理,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治理范围及时限
此次治理工作分两批实施,第一批(名单见附件)于2015年9月底前完成治理改造;第二批(名单见附件)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治理改造;
四、相关要求
1、设备要求。为保证治理效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在环保部门备案的正规单位设计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设备,所装设备必须是国家环保认证、检测合格的产品,其功能能够去除油烟、异味和有害物质,且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治理备案。治理工作完成后,要在规定时限要求范围内向县环保局提供相应资料予以备案。(资料清单: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餐饮油烟污染治理资料,包括设计施工合同、设备购买发票、设备环保认证检测资料等;③相关照片:安装后的油烟净化设备照片(六寸两张)。
3、强化管理。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单位,要强化治理设施日常运行及维护,确保设施正常投运,发挥治理效果。
联系科室:环保局污防科 联系电话:6218537
附件:行政企事业单位机关食堂餐饮油烟治理名单
西乡县环境保护局
西乡县三创办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