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2018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18〕 7号) 、《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城区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宿政办秘〔2018〕95号)等文件要求,解决餐饮业油烟超标排放对园区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宿州市市容治理条例》等法规,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依法合规、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以综合执法为主,以属地管理为主,以整改提高为主”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及全省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任务,以“三个一批”(依法取缔一批,停业整治一批,提升提高一批)为主要目标,对园区范围内餐饮经营单位、露天餐饮(含烧烤)摊点油烟污染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二、整治任务
(一)整治区域。
园区范围内餐饮经营单位和使用散煤作为燃料的食品加工作坊。
(二)整治任务。
1.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依法予以关闭或取缔。
(1)设在居民住宅楼内.经营活动中产生油烟,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2)无照、无证,经责令整改拒不办证(照)或达不到办证(照)条件的。
(3)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经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
(4)商住楼内与居住层相邻楼层经营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2.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责令停业整顿。
(1)排放油烟的餐饮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或安装的油烟净化设备质量不达标、不能正常使用,或者经检测排放超标,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2)前灶后堂、室内布局不合理,硬件条件不达标,“三防”(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齐全,排水排烟设施不配套,经整改提升可以达到食品安全和环保要求的。
(3)使用散煤及液体燃料不符合排放要求的。
(三)餐饮单位整治标准。
1.无使用散煤或排放超标的液体燃料,园区内严禁室外排档、烧烤、流动摊点;主次干道餐饮门店严禁出店经营;所有油炸类产生油烟类(包括早点)必须在固定的操作间加工食品。
2.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信息公示卡》、亮证照经营,无超范围经营行为,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店堂、后厨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齐全。
3.餐饮场所产生的油烟、废气应当通过专门的内置或者结合建筑主体外墙设置的烟道高空排放,不得排入城市地下管道。餐饮场所应当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通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和ISO9001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油烟净化设备,并可以通过官网查询。
大型餐饮(2个灶头以上)和敏感点(国控站点),居民密集居住区油烟净化器必须安装监控和监测,并与市、区环保、城管联网,接受监督。委托专业单位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并及时告知所在地环保、城管部门。
餐饮场所排放的油烟浓度和去除效率,应当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规定。
餐饮户应当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做好台账记录,台账记录材料保存时限应当不少于1年。
三、整治步骤
(一)排查登记,明确任务(5月25日前完成)。
市场监管分局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对园区内的餐饮经营户和食品生产小作坊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餐饮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和统计,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实现全覆盖。
(二)联合执法,全面整治(2021年5月26 日一2021年12月10日)。
1.集中整治(2021年11月26日一11 月30日)。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现有东城行管会环保综合执法人员全面参与,依据摸底分类情况,实施分类执法和联合执法。同时向每个餐饮经营户发放整治和验收标准,对标抓好整改提升。
2.集中验收(2021年12同5日一12月10日)。园区餐饮油烟清理整治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园区内继续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验收。
(三)依法监管,巩固提高(2021年12月10日以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将餐饮油烟清理整治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之中,确保不反弹。东城行管会、社区居委会要及时发现、报告辖区内整治反弹及新开动.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的餐饮经营户及小作坊并督促其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园区成立宿马园区餐饮油烟清理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分局,负责油烟整治的方案制定、调度通报等工作。东城行管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抓好任务落实。
(二)强化部门职责。
各部门应当根据《关于成立宿马现代产业园区餐饮业油烟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中的要求,认真履行相应职责。
(三)加强督查调度。
园区油烟整治办公室实行每月一次调度制度,了解掌握整治工.作进度,并及时收集餐饮油烟整治后反弹及新开办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的餐饮经营户信息,通报整治工作有关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以交办单形式交由有关部门办理。同时还应开展不定期督查暗访,对于工作落实到位的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落实工作职责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强化社会监督。
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公布清理进展情况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