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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城市管理常态长效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作者: admin 时间:2021-07-08 来源:未知
摘要:为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加快推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和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城市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江西省委、省政府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着力将萍乡打造成为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丽宜居的...

  为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加快推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和“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城市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江西省委、省政府“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着力将萍乡打造成为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丽宜居的幸福城市。
 
  二、目标任务
 
  以建设美丽江西“萍乡样板”为目标,按照《萍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通过建管并重,不断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精细管理,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到2023年底,实现城市市容、环境、绿化、设施、交通、运行等城市管理各方面工作保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管理,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城市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与运用
 
  1.加速智慧城管平台扩容升级。整合共享城市管理数据资源,将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综合执法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专业管理统一纳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城市管理手段创新,到2021年底,实现城市管理“一网统管”。(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纵向对接国家平台、省级平台,联通各县(区)、管委会平台,横向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综合评价全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到2022年底,实现城市治理、数据汇聚、市县共建、考核评价形成“一图”“一库”“一平台”“一张表”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二)加强城市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
 
  1.充分发挥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作用。切实保障《萍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萍乡市城市绿化条例》等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落地执行,加快完善城管法治体系,出台《萍乡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萍乡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萍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萍乡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提高城管执法队伍执法水平和效能。(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实施城市网格化管理。2021年底前实现“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全覆盖,大力践行“721”城市管理工作法,坚持重心下移,积极探索市、县(区)、乡镇街三级无缝对接,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和文明城市创建“街长制”等基层管理机制经验,推动资源、管理、服务向街道社区下沉,着力推进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综合执法等城市管理问题在基层解决、在第一时间解决。切实提高环卫市场化质效,加强对各县区道路清扫作业、各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有效运行的常态监管。(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各项整治。持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扎实开展市容市貌环境整治、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高铁高速沿线整治等专项行动,实现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不断改善;深入开展城市交通、燃气、供水等城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城市安全运行;深入开展“野广告”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在建成区范围内随意张贴、发布各类“野广告”违法违章行为,及时清除各类“野广告”,确保到2021年底建成区范围“野广告”得到全面整治。扎实开展违章建私房排查整治,切实整改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新闻传媒中心、市机关事务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4.深入推进城管进社区工作。加快城市管理向街道社区延伸,建立社区挂点联系制度,全面开展城管进社区工作,监督和推动物业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整治提高居住社区人居环境,遏制社区私搭乱建,维护社区美好生活环境和秩序,到2022年底,建成区范围内所有物业小区实现城管进社区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三)持续开展城市污染防治攻坚
 
  1.开展道路施工及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加大扬尘治理管控力度,持续加强进城主要路段扬尘治超工作,做好城区临街店铺装修监管工作,落实建筑工地“六个100%”。2021年重点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特许经营项目实施;开展道路开挖项目联审联批。针对渣土运输、处置过程中私拉乱运、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洗城行动”,严格“吸、冲、洗、补”作业方式,减少道路二次扬尘。到2023年,实现市中心城区可机械化作业道路机扫率100%,其他县区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日常管理,督促餐饮单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推广使用气、电等清洁能源,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整治,对油烟是否达标排放进行专业检测,把好“排放关”;强化露天烧烤摊点管理,严肃取缔非法占用道路、公共场所的露天烧烤摊点。(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加大城区禁燃、禁烧力度。持续打击非法购销、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线索,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对城区随意焚烧生活垃圾、园林垃圾等行为巡查监管,确保城区范围“零焚烧”。(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4.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健全污水管网巡查工作机制,持续抓好污水收集管网设施日常巡查和监管,保持河道清洁。定期开展水质取样检测,建立污水流量和浓度动态图,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加快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有效提高污水收集率。持续推进各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建设,确保污水处理水质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5.强化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落实河长制工作职责,做好日常沿河、湖、塘等水体巡查工作,避免污水直排,生活垃圾污染水体现象发生。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排查疑似黑臭水体,加强监测分析,及时评价水质变化情况,制定整治方案。(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6.强化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加大对环卫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力度,紧盯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及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积极开展全市范围内生活垃圾处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情况排查,消纳全市暂存生活垃圾,彻底解决“垃圾围城”、“垃圾围村”现象。(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7.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扩大垃圾分类实行范围,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硬件设施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引导市民百姓开展垃圾分类,不断提高市民百姓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到2021年底,启动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理项目建设,2022年底至少有一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中心城区要建成一座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到2023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初步建成。(责任单位:市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江西智慧海绵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四)提升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功能品质
 
  1.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聚焦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着力完善城市供电、供水、供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加快推进老城区路灯改造、智慧停车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完成2021年公共停车设施提质增量补短板专项行动任务,不断提升市民百姓幸福指数。打造市政精品亮点,开展秋收广场音乐喷泉改造,发挥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功能。加快中心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到2023年力争实现2个应急避难场所达标。高质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开展“防盗窗”整治、“线乱拉”整治,支持符合条件的旧住宅加装电梯,到2022年底前形成一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示范建筑。(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国网萍乡供电公司、江西智慧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抓好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建立健全“日巡视、周检查、月维修、年考核”的市政设施精细化管理监督考评机制,快速反应处置各类市政设施突发情况。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推广使用新工艺和新技术,不断提升城市市政维修管理质效。(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开展窨井盖专项整治。完善长效管理,探索构建全方位、全流程城市窨井盖管理模式,落实城市窨井盖的施工、验收和管养全流程责任,按照“谁所有,谁负责”原则,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全面摸清既有窨井盖存在的缺失、破损变形、松动错位、与路面凹凸不平等各类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窨井盖更新改造,到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既有窨井盖问题整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新闻传媒中心、国网萍乡供电公司、中国电信萍乡分公司、中国移动萍乡分公司、中国联通萍乡分公司、中国铁塔萍乡分公司;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五)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
 
  1.加快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城市管理执法力量,深入推进城市管理体制的机构设置、机构名称、职责范围、队伍编制等重要事项改革,努力实现统一规范的城市执法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加强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覆盖执法过程、适应执法内容的各类执法行为规范;建立并公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建立健全法制审核、评议考核、责任追究和信息公开等制度;执法按照登记、受理和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决定、送达、执行、结案与案卷管理、结果公开的程序规范执行,执法过程全记录;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四、实施步骤
 
  按照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锁定目标、分步实施的原则,分三阶段实施:
 
  (一)启动阶段(2021年6月)
 
  各责任部门和单位按照《萍乡市城市管理常态长效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要求,围绕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具体措施,全面启动相关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6月至2023年11月)
 
  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聚焦市民需求,突出重点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层分级落实责任,按照城市管理常态长效管理工作要求,通过共商共建共治,不断推动各项工作保持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发展,全面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12月)
 
  总结经验,固化措施,形成系统化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谋划布局,相关人员责任包干、勤于调度、问题反馈”的协调机制。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科学合理安排重点项目建设,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常态长效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打好城市管理“组合拳”。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城市管理的新办法、新模式,协调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城市管理的强大合力,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及时总结推广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广告大屏幕等媒体和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定期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各系统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向家庭、亲朋好友等群体逐渐延伸,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全民参与”的全国文明城市良好氛围,将城市管理提升为城市治理,培养市民群众自觉行为。
 
  (四)严格督查,考评考核。发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及“智慧城管”平台作用,强化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作用,以考核计分方式进行综合评分。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考评结果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评排名相挂钩;“智慧城管”平台要整合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统筹协调全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工作;按照《萍乡市运用“智慧城管”平台功能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萍城管字〔2020〕112号)要求,中心城区环卫市场化公司考核得分与公司服务费、年度评先评优相挂钩。形成城市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长效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大城管”工作格局。
 
  附件:城市管理常态长效2021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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