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决落实国家环保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红线,严控企业排放,着力解决二氧化硫浓度超标等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确保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共蒲县县委蒲县人民政府关于环保部约谈暨全县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蒲字[2017]5号)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餐饮油烟专项整治领导组,组长由康向红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张国祥副局长担任,领导组负责督促、指导县城4.1k㎡建城区内所有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行业加装油烟净化装置,达到排放标准(2mg/m3)。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蒲城监管站,办公室主任由席从容(兼)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及组织具体实施。
二、工作目标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有效规范县城4.1k㎡建城区内产生油烟污染的食品经营者餐饮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为,确保9月底实现4.1k㎡建城区餐饮无违规露天直排油烟现象,城区空气质量显著提升。
三、工作任务
有专用烟道的餐饮店,对其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行、台账记录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
未配套设置专用烟道的餐饮店,责令立即进行整改,对有条件增设专用烟道的,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增设专用烟道,同时对其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行、台账记录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对不能增设专用烟道的,联合县工商质监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予以依法关闭。
四、工作要求
1、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关系全县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工作中要高度重视,把握工作重点,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推进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2、要采取多种方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争取市民群众、特别是餐饮经营户对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及时宣传报道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先进做法,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3、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实行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并做好餐饮行业环境整治排查各项记录,相关股室及站所负责人是本次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狠抓落实,确保本次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017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