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空气质量,坚决打赢污染攻坚战,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和《关于印发<龙门县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龙环委办〔2019〕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麻榨镇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钟伟媚(党委委员)
副组长:张冠彪(环保办主任)
成 员:杨 鑫(党政办主任)
廖晓星(经济建设办负责人)
廖毅怡(安监所所长)
罗剑锋(市监所所长)
各村(居)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环保办,办公室主任由张冠彪同志兼任。
二、整治目标
紧紧围绕我镇空气质量年度控制目标,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强力整治、整改达标,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在全县镇街建成区内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和燃烧原煤、散煤及其它高污染燃料的行为,加强对餐饮场所监督检查,强化对油烟污染的管控,切实改善空气质量。
三、整治范围
以主次干道及两侧,商业街、广场、学校、汽车站、圩镇主要道路出入口,旅游景区周边等公共区域为重点,逐步向小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拓展,实现整治范围全覆盖、无盲区。
四、整治时间
2019年8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五、整治内容
全面禁止在镇街建成区内露天烧烤,严禁餐饮饭店及餐饮摊点使用原煤、散煤及其它高污染燃料。加强对餐饮场所监督检查,控制油烟随意排放;对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安装不运行、油烟净化不达标的,实施停业整改或依法取缔。
六、整治标准
无露天烧烤和私用原煤、散煤及其它高污染燃料行为。烧烤点全部进店,公共餐饮场所均加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使用清洁能源达标排放。
七、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摸底排查阶段(2019年8月25日至2019年9月25日)
通过宣传条幅、电子门楣、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油烟污染的危害,加强曝光力度,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发动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和参与油烟污染整治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由镇环保办、城建办、安监所、市监所以及居委组成专项行动小组,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做好辖区餐饮饭店、饮食摊点的统计,登记造册,填写清单(见附件1),形成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自行整改、集中整治阶段(2019 年9 月1 日至2019年10月30 日)
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和私用原煤、散煤及其它高污染燃料;
针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安装不运行、油烟净化不达标的餐饮场所,下达整改告知书,督促对照整治标准限期自行整改。对逾期拒不整改或经整改后,仍达不到环保排放标准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专项行动小组安排人员进行巡查,切实做好辖区油烟污巡查、制止和查处工作,杜绝油烟污染问题的发生。
(三)巩固提升,长效管理阶段(2019年11月1日-2019 年12月31日)
坚持常态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对油烟污染整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巡查,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达标一起,不断巩固油烟污染整治成果,健全长效管理制度。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定打赢污染攻坚战特别是蓝天保卫战的决心。各村(居)、相关部门要认清当前形势,严格执行工作方案,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确保完成整治工作目标。
(二)建立联动机制。各村(居)、相关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主动加强相互间的协作,建立联动机制,相互配合,加大对油烟污染整治力度,形成强大整治合力。同时要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完善投诉举报制度,积极发动广大市民群众支持、参与整治活动,全面推动整治活动不断深入,务求取得实效。
(三)完善台账资料。各村(居)、相关部门要根据方案,切实做好辖区内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台账,备齐资料,确保整治工作有记录、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