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凉州区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坚持全园共治、源头防治,科学施策、标本兼治、铁腕治理,加强监管,形成全年常态抓、重点时期重点抓、年年持续抓的工作机制,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最大限度降低大气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为完成区级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1.强化散煤监督检查。严格监管散煤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常态化巡查,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散煤等违法行为。将散煤监控纳入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严防企业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散煤。对通过电话、网络等线上方式销售散煤行为和流动、隐蔽销售行为开展专项打击,切断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煤的销售渠道。
责任部室:环保安监站
完成时限:2021年7月—10月开展集中检查,常年坚持。
2.加大煤质抽检抽查力度。按要求完成年度监督性抽检任务,年底前新型煤化煤炭销售市场、网点,重点燃煤单位煤质抽检率达到90%以上,确保用煤单位煤质稳定达到规定标准,严惩违规购进、燃用不合格煤炭违法行为。督促新型煤化煤炭销售市场、网点、经营者及重点燃煤单位落实煤炭质量管控主体责任,做到次次检、批批检,并健全完善台账资料。
责任部室:环保安监站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3.深化锅炉综合整治。
(1)严格新建燃煤锅炉审批。园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对于国家明令淘汰的锅炉、禁止新建的锅炉以及大气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的锅炉,不予办理使用登记。
责任部室:环保安监站
完成时限:常年坚持。
切实提高集中供暖覆盖率。结合园区发展规划和实际,加快推进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扩大集中供热覆盖面积,进一步提高园区集中供热覆盖率,全面取缔小散燃煤锅炉。
责任部室:规划建设部、环保安监站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3)推动园区锅炉升级改造。加大对园区小散燃煤锅炉的排查、整治力度。2021年10月底前,督促园区内所有燃煤锅炉房必须建成封闭堆煤场、堆渣场,锅炉房(包括燃煤、燃油、燃气锅炉)均配备集合式烟囱,烟囱高度达到规范要求;将在用1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列入区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所有在用燃煤锅炉必须达标排放,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责任部室:环保安监站、规划建设部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4.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逐步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
责任部室:经济发展部
完成时限:常年坚持。
5.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2021年底,非石化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超过15%。鼓励推广燃煤耦合生物质,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大力发展新能源等可再生能源产业。
责任部室:经济发展部
完成时限:常年坚持。
(二)精细管控扬尘
1.严格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武威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源头把关、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流程监管,大力推进绿色、文明、标准化施工。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6个100%”抑尘措施,加强建筑工程标准化文明工地建设,建筑工地裸露区域、各类料堆覆盖2000目以上的密目网或使用新型环保抑尘剂,工期7个月以上建筑工地的施工道路要采取硬化措施,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建筑工地安全质量数字化监管平台联网运行。建筑工地开工和复工前要严格把关,对于未编制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未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未安装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设施的建筑工地一律不得批准开工或复工。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纳入“黑名单”管理。
责任部室:规划建设部
完成时限:常年坚持。
2.强化堆场扬尘防治。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建筑材料、土方、生产原料堆场抑尘措施。对堆场露天装卸作业,视情况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渣土堆、废渣、建材等,采取2000目以上的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期进行喷淋、固化。临时性废弃物料堆、散货堆场,要设置高于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要构筑围墙、表面绿化或进行清运。
责任部室:规划建设部 环保安监站
完成时限:常年坚持。
(三)加大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完成园区120辆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检测喷码工作、监测和超标排放治理任务,建立分类管理台账,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未进行检测喷码登记、监测和不达标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作业,禁止达不到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市政府划定的控制区域内使用。
责任部室:环保安监站
完成时限:常年坚持。
(四)严格治理工业企业污染
1.扎实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检查监测。深入推进电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汽车拆解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排查和整治。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有机溶剂,涂装行业推进非溶剂型涂料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包装印刷行业推广环境友好型油墨,在末端建立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实施有机溶剂回收利用。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完善园区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清单,将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安装自动监控设施。
责任部室:环保安监站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2.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对商砼、石材加工、加气混凝土砌块等重点行业和锅炉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进行专项检查。对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密闭储存,运输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输送方式;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存储,并设置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车间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卸料点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料场路面应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重点行业和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治。
责任部室:环保安监站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3.深入推进工业窑炉治理。按照各类工业窑炉管理清单,深入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治理,确保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以煤、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等进行替代。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加快淘汰燃煤工业炉窑,2021年10月底前督促拆除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
责任部室:环保安监站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4.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持续开展打击“散乱污”企业,严防排查整治“散乱污”死灰复燃,开展对台账内的“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坚决杜绝新增或死灰复燃“散乱污”企业产生。
责任部室:环保安监站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5.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认真落实市区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推行方案要求,对建材、化工、农副食品、制药等14个重点行业进行摸底排查,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对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市上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责任部室:环保安监站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6.推进重点行业自动监控全覆盖。将所有固定污染源纳入环境监管,对供热、化工等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部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加强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维护,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以上。有效数据传输率未达到90%或一个月内多多次超标排放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销号。
责任部室:环保安监站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7.严把产业准入关。招商部积极引入发展生态工业,落实园区功能定位、加快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经济发展部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强化节能审查,引导支持园区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创新,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绿色制造,对环保设施改造项目给予鼓励和支持。环保安监站严格落实新建项目环评审批要求,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责任部室:招商部 经济发展部 环保安监站
完成时限:常年坚持。
(五)全面治理面源污染
1.严禁枯草树叶和垃圾露天焚烧。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预防为主、疏堵结合、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处理机制,严厉打击露天焚烧、随意倾倒垃圾行为。
责任部室:开发公司 环保安监站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2.加强餐饮油烟治理。落实好油烟治理措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户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更换改造使用年限已久或净化效率低下的油烟净化设施,从严查处油烟直排、擅自停运设施及超标排放行为。加强餐饮油烟监测,中等及以上规模餐饮经营场所每年至少自行监测1次油烟排放情况,确保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抽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加大露天烧烤整治力度,取缔露天烧烤。
责任部室:环保安监站 经济发展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3.控制烟花爆竹燃放。对园区内烟花爆竹的销售、存储进行集中查处,严禁在园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报告辖区派出所,或拨打110电话举报,依法予以查处。
责任部室:环保安监站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大力推行文明祭祀行为。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加强寒衣节、除夕、清明节等祭祀节点巡查劝导,杜绝园区内焚烧冥纸、燃烛上香、抛撒纸钱和祭祀物品。
责任部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持续开展国土绿化倍增行动
1.继续加强生态增绿减污。着力推进国土绿化倍增行动,抓好园区绿化、通道绿化、企业绿化等行动,降低沙尘、裸露地面扬尘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责任部室:开发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七)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1.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根据《凉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健全污染过程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完善预警分级标准体系,区分不同季节应急响应标准,统一应急预警标准;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统一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预案,做好监测和会商,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联合会商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当发生或即将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放,抑制污染升级。
责任部室:环保安监站
完成时限:重污染天气期间。
2.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按照市区应急工作要求,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管理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格落实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停工以及机动车限、禁行等措施,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
责任部室:经济发展部 环保安监站
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
(八)强化网格化精细管理。进一步优化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项目包抓责任表,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发挥监管作用,切实把监管责任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包抓领导、包抓干部,形成排查摸底、宣传动员、立行立改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有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责任部室:办公室 环保安监站
完成时限:常年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管委会各部门、各企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靠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狠抓防治措施落实,认真抓好年度各项既定治理任务措施,强力攻坚,确保每项工作可检查、可考核、能追责,有效推进各项重点治理任务措施早实施、早见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网格措施。坚持“领导包抓、部门监管、条块结合、齐抓共管、责任共担”原则,根据园区领导职责分工,结合园区企业项目服务包抓责任表,全力落实低空面源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落实、调度,督促建立相关台账资料;各企业要加强对网格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督促网格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巡查、报告、整改落实等工作。对每个网格内的污染源要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每天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公司和环保监管部门。
(三)落实企业责任,严格执法检查。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企业自筹资金对污染进行深度治理,园区配合市区区环保局对拒不治理的企业和单位,采取依法处罚、媒体曝光、不予环保核查、限批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限定信用等级评定、限制贷款及证券融资等惩罚措施,强制推进污染治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协调市区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市区媒体,专门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个人及有关单位及时进行通报曝光。园区安监环保站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及时通报大气污染防治情况,曝光群众举报问题,督促责任单位、企业整改并公开结果。园区各部室、企业要通过宣传栏、公告牌、电子屏、培训学习等多种形式,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真正形成全民动员、部门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武威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管委会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