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县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根据《关于印发<固镇县2020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固大气办〔2020〕15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露天烧烤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基本原则,以“规范一批,取缔一批,整改一批”为主要手段,严禁使用燃煤,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通过对县建成区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超标排放的经营户进行集中整治,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经营户责令限期治理,按照餐饮油烟排放标准(GB187483-2001)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全面清理排查县建成区餐饮油烟排放源,建立油烟排放源清单;全面检测油烟排放质量,对油烟超标排放的经营户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直到排放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油烟对城区环境的影响,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按照“两规范、两取缔”要求,全面开展治理工作。
(一)两规范
1.规范进店烧烤和经营。
(1)所有烧烤必须进店烧烤、进店经营。
(2)必须安装并正常使用取得有关专业机构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达到国家确定的排放标准(油烟限制≤2mg/m3)。排气筒的设置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和《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规定,禁止违规向环境敏感目标排放油烟或将排气筒与下水道等直排环境的通道联接。
(3)提倡使用清洁能源。
2.规范设置烧烤夜市。
(1)烧烤夜市周边 70 米范围内无居民住宅;不得占用城市、乡村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设置烧烤夜市。
(2)烧烤夜市必须在室内烧烤,必须安装并正常使用取得有关专业机构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达到国家确定的排放标准(油烟≤2mg/m3)。排气筒的设置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和《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规定,禁止违规向环境敏感目标排放油烟或将排气筒与下水道等直排环境的通道联接。
(3)提倡使用清洁能源。
(4)场地硬化,有给水和排水设施,有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收集设施,有水冲厕所。
(5)管理单位落实,有明确的管理责任人、卫生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及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两取缔
1.取缔所有露天烧烤(含铁板烧和车载流动烧烤摊点)、店外经营。
2.取缔达不到“两规范”要求的烧烤夜市。
二、整治范围
按照区域性进行整治,规范城区汉兴大道、迎宾大道、黄园路、东风路、立新路、谷阳路、浍河路、大营路沿街门店占用道路室外烧烤、流动烧烤摊点以及非法占用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性烧烤和休闲烧烤的行为。重点整治取缔沿街门店室外烧烤、流动烧烤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居民生活的露天烧烤行为。
三、整治内容
(一)固定门店的露天烧烤
固定门店应在室内进行烧烤,禁止一切室外露天烧烤经营。要结合日常执法巡查发现和群众投诉举报,对固定门店的露天烧烤行为发生时间、地点、店名等信息进行取证,选择商户消费人员较少时,开展“非现场执法”工作,下发书面通知,责令限期整改,规定时限内拒不整改者,除没收其经营工具和经营物品外,依法给予罚款处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对屡教不改、严重扰民且拒不配合执法的,要公开曝光,坚决予以取缔。
(二)流动烧烤摊点
要掌握全县流动烧烤摊点的分布情况、经营时间、摊点规模等,通过采取集中检查、定岗固守等方式逐步予以取缔。针对流动烧烤摊点的新变化,对流动烧烤摊点,除依法没收烧烤炉具外,还依法没收用于烧烤的食品原料、设备、桌椅板凳等。对流动烧烤摊点多发、易反复的重点、难点区域,要协同其他部门经常开展联合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流动烧烤摊点蔓延趋势。
(三)烧烤规范区
要协调相关部门在充分吸收市民意见的基础上,科学规划设置烧烤规范区,有序疏导流动烧烤摊点,有条件的可规划打造特色烧烤街,对已有烧烤区要加强规范管理,做到既满足市民需求又实现规范管理。
四、整治方式
(一)坚持日常治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露天烧烤的日常整治,将根据全县市容秩序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适时组织开展全县统一行动。
(二)坚持分类整治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要区分固定门店露天烧烤、流动烧烤摊点行为等,采取不同整治方式,务求整治成效。先采取宣传教育、规劝整改的方式,对口头教育不改者进行罚款和没收工具。对固定门店露天烧烤行为,特别是屡教不改、严重扰民且拒不配合执法的,依法履行执法程序,坚决处以罚款处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流动烧烤摊点,要依法没收烧烤炉具、食品原料、桌椅板凳等,坚决予以取缔。
(三)坚持专门执法队伍和错时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将露天烧烤作为近期城管执法工作的重点,各执法中队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门的夜间执法队伍,统筹安排辖区城管执法工作,采取错时整治的方式,通过夜间集中检查、延时执法、定岗固守、专门队伍办案等方式逐步清理取缔露天烧烤。
(四)坚持部门联动和疏堵结合的方式。各执法中队要协调辖区其他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参与,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科学设置烧烤规范区,有序疏导流动烧烤摊点,实现规范管理。
(五)坚持面上清理和点上攻坚相结合的方式。清理露天烧烤会遇到一定工作阻力,要坚定整治信心,讲究方式方法,要对领导批示、社会关心、舆论关注、影响严重的露天烧烤实施重点整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逐个清理,逐个巩固,坚决拔掉“钉子户”,力求以点带面,全面推开。
五、组织机构
县城市管理局成立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力
副组长:杨 跃、张公彬
成 员:崔云鑫、徐海峰、刘飞、陆荣伦、陈军、王勇、李栋、左磊、翟斗、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