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徽州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大修复建常态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徽环委办〔2020〕1号)和《关于印发徽州区2021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徽环委办〔2021〕2号)文件要求,为有效解决我区餐饮业油烟扰民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重点,积极推进,依法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不断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努力打造优美、和谐、整洁的市容环境。
二、目标任务
在城区范围内对餐饮业油烟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规范经营行为,强化经营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执法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整治,实现油烟达标排放。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与督促整改(3月底前)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城管局牵头,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社区办,对城区餐饮店进行排查摸底:
1.摸排经营场所是否改变房屋用途、是否有违规改建搭建等现场,由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区住建局认定餐饮点经营场所是否合法、合规,并提出处理意见;
2.摸排经营者持有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情况,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持证经营合法性,并提出处理意见;
3.摸排经营场所专用烟道(现状)和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情况,由区生态环境分局认定油烟排放是否达标,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严格审批。根据《关于印发<黄山市中心城区新开餐饮项目负面清单及事先告知事项>的通知》(黄环函〔2020〕108号)文件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事先告知申请人新开办餐饮店负面清单,严格把关新开办餐饮店审批,杜绝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情况。根据商务部《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规定的通知》(黄政办〔2019〕62号)等规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强化联合审批,对城区新开的餐饮店,现场勘查经营场所油烟排放情况。在落实油烟净化设备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营业和投入使用。
二是服务前移。新建、改建商业服务性质的建筑,将油烟排放通道设置纳入规划、设计审核内容,分别由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做好把关工作。
三是加强巡查。各部门在日常巡查中,要加强油烟污染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巩固整治成效,有效防止新的油烟污染点产生。社区办要发挥基层一线作用,发现新的油烟污染点,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餐饮油烟联合整治工作领导组,组长:洪晓波,组员:潘灶根、韩军、谢国成、盛新辉、余荐鹏、方永进,陈勇军、吴志龙、王梅、吴春芳。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牵头城区餐饮油烟整治工作。
(二)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把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负责的态度,真抓实干,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果。
(三)强化联合执法。针对油烟专项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强化联合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四)加大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餐饮油烟整治的目的和意义,积极争取群众、特别是经营户对油烟治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徽城管〔2020〕6号 关于印发《徽州区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