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政策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环保政策 >

宁远县城区饮食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8-09-04 来源:未知
摘要: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防治饮食业油烟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永州市饮食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永政办发[2014]4号)等有关文...

  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防治饮食业油烟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永州市饮食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永政办发[201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城区饮食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4年6月30日前,县城区内饮食业单位(含单位内部职工食堂等)产生油烟污染的,全部进行油烟净化处理,实现油气分离,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二、整治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舜陵镇人民政府作为城区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条块结合原则。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和督促饮食业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及维护由饮食业单位自行负责,所需经费由业主自行承担。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油烟污染源头控制
 
  新建、改建和扩建饮食业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必须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饮食业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饮食业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二)开展油烟污染专项整治
 
  全面排查饮食业单位油烟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和油烟排放情况。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安装油烟污染治理设施的,责令限期安装国家、省已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通过专用通道达标排放;对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设施的,有油烟净化设施但不能达标排放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实施环保行政处罚;对住宅楼已开设但未达到食品卫生和环保要求的饮食业,依法责令限期改造;对无证(照)经营的饮食服务企业依法进行查处。依法整治或取缔产生油烟污染的户外占道经营餐饮摊点。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调查摸底(2014年3月21日前)。由县政府办组织舜陵镇政府、环保、工商、城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对县城区内饮食业单位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本地现有饮食业单位数量、规模、分布以及油烟处理情况,并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台帐,掌握基础信息。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督促饮食业单位办理相关证照,开展自查自纠。
 
  (二)建立工作台帐(2014年4月10日前)。以城区饮食业油烟污染情况调查数据为基础,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时限。
 
  (三)开展专项整改(2014年4月-2014年6月15日)。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整治一批、验收一批、巩固一批。
 
  (四)组织检查验收(2014年6月30日前)。县饮食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验收结果。
 
  五、单位和部门职责
 
  舜陵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负责辖区内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督促饮食业单位采取措施防治油烟污染,参与污染纠纷的调处。
 
  环保部门: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及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和督促新建、改建、扩建饮食业项目的“环评”审批与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健全饮食业单位油烟排放台账;督促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城区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对饮食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依法查处并及时将饮食业单位抄送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城管部门:依法整治或取缔产生油烟污染的户外占道经营餐饮摊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的饮食服务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协助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未依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饮食服务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公安部门:协助做好专项整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对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广播电视台: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环保仍不达标的饮食企业单位予以曝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宁远县城区饮食企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城管、环保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环保局。
 
  (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县、乡镇、社区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分解任务,分片包干,将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到单位、到部门、到个人。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整治行动。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要严格饮食业的审批,加强源头控制;严格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强化部门联动,建立部门之间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四)重视宣传引导。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公开曝光一批违法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督促饮食业单位自查自纠,自觉自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北京蓝博同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00电话:400-6600-880

联系电话:010-69457333

公司传真:010-80493169

客服QQ:81327455

网址:www.lbtc.cn

企业邮箱:zb@lbtc.cn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玉石井东街38号

[向上]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
400-6600-880
二维码

扫二维码免费领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