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改善我县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按照《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臭氧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澄大气办函〔201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7月1日到10月20日,以城区餐饮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夏秋两季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内容
(一)各食药监管所要加大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力度,全面完成城区餐饮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按照(澄政发〔2016〕28号)文件进行处罚。对餐饮单位主要检查以下几方面:
1.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安装油烟治理设施;
2.检查餐饮单位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3.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建立管理台账(如耗材更换、清洗记录及票据、耗电等);
(二)确定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餐饮单位试点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县食药监管局成立了以刘涛局长为组长,贺平乐、陈改红、焦宏刚、李永刚副局长为副组长,餐饮服务监管股、各食药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餐饮股,具体负责本次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各食药监管所具体负责承担各辖区内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信息上报等工作。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食药监管所要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按照工作内容,全面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查。县大气办将不定期开展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加强信息报送。自7月25日起,每周四12时前将附件报送至餐饮股,10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餐饮单位油烟治理检查周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