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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区重点饮食业单位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8-09-03 来源:未知
摘要:为进一步治理饮食业油烟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市政府47次常务会议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

  为进一步治理饮食业油烟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市政府47次常务会议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市《2014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新建饮食业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建设,整治重点饮食业单位无油烟净化设备、净化设备失效及净化效率不足的问题,提高饮食业单位环境管理水平,确保油烟排放浓度和油烟综合去除效率达到规定要求,降低油烟排放量,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整治范围
 
  本方案整治的重点饮食业单位包括以下两类:一是就餐人数超过300人的单位食堂;二是大型经营性餐饮单位。
 
  三、整治依据和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饮食业单位油烟排放浓度和油烟去除效率应当达到规定要求,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饮食业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处罚。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严格饮食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在项目审批中要求新建含有饮食业的项目必须采取高效收集净化设备防治油烟污染,油烟净化能力应与饮食加工能力相匹配,对采用油烟净化处理技术明显达不到规定油烟去除效率的,不予备案或通过验收。
 
  责任单位:审批处、各分局
 
  (二)开展饮食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
 
  对重点饮食业单位油烟污染防治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监测其油烟排放浓度和油烟去除效率,确定需要整治的重点饮食业单位名单和治理完成时间,督促列入治理名单的单位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对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治的,依法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各分局
 
  (三)加强现有饮食业单位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维护监管
 
  对油烟净化设施缺乏有效维护,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饮食业单位,督促建立完善油烟净化设施定期维护制度,鼓励委托第三方实施维护。对未定期实施油烟净化设施维护的单位,组织开展油烟净化效率监测,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依法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各分局
 
  (四)加强油烟净化设施经营单位监管
 
  组织市环保产业协会等单位加强对油烟净化设施经营单位产品性能和维护服务的管理,制定评估办法,组织专家开展油烟净化产品净化效率监测,将油烟净化设施效率及设施维护情况纳入对经营单位的日常动态评估,汇总各分局油烟净化设施动态监测情况,定期在市环保局网站公开相关信息,引导饮食业单位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
 
  责任单位:科技处
 
  (五)加强饮食业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效率动态监测
 
  对使用未经环保产业协会组织测试,油烟净化设施效率不能确保符合要求的饮食业单位,实施动态监测,效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监督整改,并将监测结果报送科技处。对油烟净化设施经环保产业协会组织技术测试,效率达到规定要求的,可免油烟净化设施验收监测。
 
  责任单位:各分局
 
  (六)加强饮食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调度
 
  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协助各分局解决整治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对已完成整治任务的饮食业单位治理效果组织抽查,对各分局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责任单位:污防处
 
  五、时间进度安排
 
  2014年8月22日前,对饮食业油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各单位组织开展相应宣传工作。
 
  2014年8月23日-2014年11月30日,各分局采用"边调查边整治"的方式开展工作,每个分局每月完成重点饮食业单位调查不少于20家,11月30日前每个分局累计完成饮食业单位整改数量不少于20家。
 
  2014年12月1日-2015年11月30日,各分局完成对辖区所有重点饮食业单位的调查,组织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六、其他要求
 
  (一)饮食业油烟治理资金原则上以饮食业单位自筹为主,对资金投入大,治理标准高、确有资金困难的单位,各分局可争取区财政资金配套支持。
 
  (二)各分局应当组织饮食业单位在油烟净化设施前、后两端预留符合规范的监测位置,对因场地、设计等因素,油烟净化设施前后端无法监测采样的,可暂不检查油烟去除效率,但应要求饮食业单位采用高效净化技术并强化油烟净化设施的维护管理。
 
  (三)各分局于8月22日前将饮食业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分管负责人和联系人报送污防处,并于每月22日前将《饮食业油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表》挂在市局OA"综合业务信息-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栏目下。
 
  联系人:陈晓栋 联系电话:82870978
 
  附件:饮食业油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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