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推动突出环境问题解决,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安被省环境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方案》《阜阳市环境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方案》《太和县环境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方案》,结合马集乡实际,在全乡实施环境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即明确“一个目标”(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太和样板),严守“一条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开展“七大整治”(治燃煤污染、治烟尘污染、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黑臭水体、治面源污染、治危险废物、治垃圾污染),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建立一套保障系统。
一、明确“一个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集中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全面落实《安徽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阜阳市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太和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太和县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2017年底前完成整改;因工程建设或程序需要难以短期内整改完成的,明确整改时间节点,确保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底前巩固提升;到2020年,实现大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防治能力显着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马集样板,加快建设绿色马集美好家园。 二、严守“一条红线” 统筹考虑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开展科学评估,按照生态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与脆弱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刚性约束,形成一整套管控和激励措施,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 三、开展“七大整治” (一)治燃煤污染 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按照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全县煤炭消费总量下降5%左右。加强商品煤质量监管,在全乡范围内禁止销售和使用灰分(Ad)≥16%、硫分(St,d)≥1%的散煤,开展镇区散煤燃烧专项整治。大力实施以气代煤工程,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荒坡、闲置水面等未利用地建设光伏电站。在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要求的基础上,加快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项目建设。推进镇区和园区集中供热,实施燃煤锅炉改造提升工程。(乡党委、政府牵头,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继续扩大燃煤锅炉淘汰范围,到2020年底,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开展燃煤小锅炉淘汰专项督查行动,重点检查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完成、已改造的燃煤小锅炉死灰复燃等情况。(乡环保办牵头)
(二)治烟尘污染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加快推进全乡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标排放油烟的,以及在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乡文明办牵头)
加强镇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制定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办法,明确禁燃限放的时段和区域,将禁燃禁放烟
花爆竹纳入创建文明城市、生态城市、环保模范城镇必要条件。加大节假日期间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沿街兜售、出店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确保禁燃限放措施落实到位。(乡派出所、乡安监办按职责分工牵头)
大力整治扬尘污染。督促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实施密闭处理或同步采取喷淋、覆盖等措施。(乡环保办牵头)
严格土方运输管理,整治运输车辆物料抛洒和扬尘污染。(乡文明办牵头)
推进混凝土(含沥青)搅拌站标准化建设,依法取缔未经审批非法经营的混凝土(含沥青)搅拌站。(乡环保办牵头)
加强各类建筑及道路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围挡、洒水、出入口车辆冲洗、裸土覆盖、土方运输密闭等措施。(乡环保办牵头)
(三)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实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新增排放量,落实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削减替代制度。在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乡环保办牵头)
(四)治黑臭水体
严格按要求做好截污控源工作,加大沿河垃圾收集装置改造力度,健全垃圾清运管理机制,避免各类垃圾入河污染水体。(乡文明办牵头)
做好水体底泥、水体内垃圾等内源性污染源清除工作,加大河面漂浮垃圾和河岸垃圾清理力度,健全河面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减少水体垃圾污染。推进实施水体活水通畅工程,落实疏竣工程,打通水体卡口,实施生态修复。到2020年,镇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乡文明办牵头)
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水利、环保、文明办等部门加强协作,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入河排污口排查登记与统计工作。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整顿,依法取缔非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加强截污纳管建设,切实削减入河排污负荷。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严格执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制度,加强污染点源治理,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乡水利站、乡文明办、乡环保办、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牵头)
(五)治面源污染
显著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规模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基本治理,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实现零增长,农业面源污染加剧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农业产业布局更加合理,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得到全面推广,基本形成与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体系。到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基本解决规模养殖场污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初步建成科学施肥管理和技术体系、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乡农综站牵头)
(六)治危险废物
强化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排查危险废物存量,督促定期清零。强化工业危险废物转入管理,除废旧铅蓄电池外,从省外转移至我县进行综合利用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营持证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定处理规模的30%。加强医疗危险废物管理,推进乡镇卫生院规范设置医疗废物暂存点,收集、暂存辖区内的村卫生所、个体诊所等小型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定期收集、集中处置。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网上申报制度,强化联网监管。依法取缔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度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到2020年,全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90%以上、95%以上。(乡卫计办牵头负责医疗危险废物管理,乡环保办负责除医疗危险废物外的危险废物管理)
(七)治垃圾污染
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密闭运输,完善集中处理体系。
进一步规范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科学合理选址,加强运行监管。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因地制宜解决偏远地区垃圾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处置问题。鼓励垃圾焚烧发电、供热及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乡文明办牵头)
全乡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乡文明办牵头)
四、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一)切实解决淮河流域污染问题
实施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落实三级(县、乡、村)“河长制”,推进全流城污染联防联控。(乡环保办、乡水利站按职责分工牵头)
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乡水利站牵头)
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乡环保办牵头)
落实安徽省造纸、氮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乡环保办牵头)
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乡环保办牵头)
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全乡农村陈年垃圾全部清理干净,清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不断完善“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切实加大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乡文明办牵头)
加大乡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和居民改厕力度,因地制宜建设低成本、易管理的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完成乡镇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乡镇政府驻地污水治理工作。2020年,实现乡镇政府驻地、美丽乡村中心村、列入“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的建制村,及重点流域周边、水源地重点地区和环境敏感区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加强对农户卫生改厕的技术指导和资金补助,努力完成县下达我乡农户改厕任务。(乡文明办牵头)
全面完成乡镇政府驻地“两治理一加强”和中心村环境整治工作。按照集镇整治“一规六化三规范”(规划、净化、美化、硬化、亮化、文化、绿化、规范经营秩序、规范停车秩序、规范专业集贸市场)标准,充分发挥乡镇“一委一办一队一站”(即乡镇土地规划建设委员会、乡镇土地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县级行政管理执法局在乡镇设立的执法中队、乡镇环卫站)作用,不断加大乡镇建成区整治力度,通过治脏、治乱和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切实改善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人居环境。通过完成生活垃圾处理、安全饮水、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生活污水处理、沟塘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环境绿化、村庄亮化等10项任务,切实改善中心村人居环境。(乡文明办牵头)
加强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乡农综站牵头)
加强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生态护坡,修复河道生态系统,有效拦截地表径流污染;沿河两岸建设生态林带,构建生态长廊。(乡水利站、乡环保办按职责分工牵头)
到2020年,地表水总体水质进一步改善,河流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乡环保办牵头)
(二)切实改善全乡环境空气质量
以“控尘”“控放”“控车”“控排”和“控烧”为手段,以“全覆盖”“全喷淋”“全水洗”“全禁燃”“全达标”“全天候”为抓手,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实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特别管控措施,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全乡所有搅拌站、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要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并与县住建部门联网,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根据城市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严格落实禁烧责任制。提升空气质量监测预警水平,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乡环保办牵头)
五、建立一套保障系统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将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切实加强乡环境保护工作办公室工作力量,集中进行办公,落实经费保障。
(二)建立推进机制。整合现有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措施,统筹用好用活各项政策。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和联络员制度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解决专项行动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合力推进重点工作。各牵头单位对重点任务、重大工程负主体责任,要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
(三)强化督查考评。按照“四督四保”(即督查推进新建项目,保证开工率;督查推进续建项目,保证竣工率;督查推进竣工项目,保证达产率;督查推进储备项目,保证转化率)和“三查三单”(即在巡查、督查和考察的基础上,形成整改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整改责任清单)的工作要求,坚持日常督查与定期督查、重点督查相结合,乡党政办公室会同乡环保工作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进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及时监测重点任务、重大工程推进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把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责任红线,年底对各有关单位推进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考评,考核结果作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
太和县马集乡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