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蓝天保卫战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市空气质量,全面压减烧烤油烟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城市烧烤油烟污染防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分级管理
(一)重点区域全面禁止露天烧烤摊点经营。全市学校、医院、党政机关、文化场馆及其周边,公园广场内及严管街(见附件)全面禁止露天烧烤经营行为。
(二)非重点区域规范露天烧烤经营行为。除上款规定的重点区域以外,可以适当设置一定数量的露天烧烤摊点,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到当地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登记并征得同意,全部进入疏导点内经营;
2.使用环保烧烤炉具,使用期间不得对外排放明显可见烟尘。
二、强化巡查管控
(一)建立健全巡查清理机制。各市(特区、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六盘水高新区城管处要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全面开展各自辖区范围内露天烧烤经营行为的巡查和清理,规范相关行为。
(二)加大处罚惩戒力度。在“三步工作法”的基础上,对以下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取缔:
1.在重点区域内从事露天烧烤摊点经营的;
2.非重点区域但未进入疏导点内从事露天烧烤摊点经营的;
3.疏导点内露天烧烤摊点未使用环保烧烤炉具,对外排放明显可见烟尘的。
三、强化长效管理
(一)加强协作配合。各市(特区、区)、六盘水高新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针对辖区内烧烤油烟污染问题防控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针对突出问题综合研判,联合处置。
(二)实施常态管理。各市(特区、区)、六盘水高新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在全面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对疏导点内烧烤摊点逐个登记并建立台账,实施台账化管理。
(三)加强督查问效。市生态环境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城市烧烤油烟污染防控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突出、工作进展缓慢的,视情况限期进行整改、给予通报批评或提请问责。
附件:1.六盘水市严管街名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处罚条款
市生态环境局 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