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14〕4号)和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办函[2016]8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基本原则,加强对城区内餐饮业油烟污染的监督管理,通过对油烟超标排放的经营户进行集中整治,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经营户责令限期治理,对排油烟大户强制性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治理无望的餐饮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实现城区内餐饮业油烟排放长期、稳定达标,最大限度地减少油烟对城区环境的影响,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整治范围、对象、任务和阶段
(一)整治范围。
县城城区(老城区、船头、沙坝、安乐坝、白日坝)。
(二)整治对象。
1.现有饮食业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排放管道的餐饮企业、机关单位食堂及从事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排放管道,但有投诉的餐饮企业、机关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及个体工商户;产生油烟污染的“两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经营户。
2.新开、改建、扩建饮食业单位:所有新开、改建、扩建的餐饮企业、机关食堂及从事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落实油烟净化设施设备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营业和投入使用。
(三)整治任务。
1.列入整治范围的对象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外排油烟达标排放。
2.列入整治范围的对象必须设置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及市容的规范排气烟道。
3.产生油烟污染的“两无”经营户,依法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4.不符合餐饮经营要求或环评认为不适合继续经营餐饮的,依法取缔。
(四)整治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7月)。采取发布通告、印发宣传单、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向业主和群众进行宣传,形成舆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8-11月)。由县环保局分期分批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餐饮经营业主接通知后,在一个月内向县环境保护局报送整治方案,方案经审查后实施。凡列入治理范围的单位,需在11月底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完成治理任务,确保油烟排放达到国家《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标准。
3、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2月)。对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业主,由县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然防治法》第五十六条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治理后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擅自停运、闲置、拆除油烟净化设备的单位,由县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然防治法》第四十六条依法予以处理。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环保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局、泸桥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负责收集汇总各类信息、数据,按部门职责下达整治任务,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整治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二)职责分工。
县环保局:依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拟定限期整改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各餐饮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县食药工商质监局:配合有关部门取缔无证、无照的餐饮经营户;吊销依法关闭的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新颁发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要告知、督促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到相关行政审批单位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营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不予办理。
县公安局: 对干扰执法、暴力抵制城区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的违法行为依法惩处,积极配合整治行动的联合执法,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县住建局:负责依法查处关闭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的餐饮摊点、烧烤点,督促城市供水部门负责对停产治理或者依法关闭、取缔的经营单位停止供水。
县发改局:督促电力部门负责对停产治理或者依法关闭、取缔的经营单位停止供电。
县文旅广影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的宣传报道工作。
泸桥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调查统计和宣传发动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督查整治行动工作效能,依纪追究整治行动拖延、推诿、办事不力人员的行政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把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做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集中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成立整治工作小组,确定专人负责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断提高群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二)各部门要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凡逾期不能达标的单位,由环保部门依法处罚,情节恶劣的单位,由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关闭。
(三)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手机报、微信、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通过新闻媒体将这项工作的意义与要求公之于众,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油烟污染问题,确保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四)严格考核,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部门、县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