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政策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环保政策 >

灰山港镇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8-08-31 来源:未知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和工作要求,认真搞好2017年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我镇环保问题,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结合我镇环境保护工作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和工作要求,认真搞好2017年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我镇环保问题,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结合我镇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重点整治畜禽养殖业污染,规模养殖户完成设施建设、小型养殖户完成初级治理;全面整顿各类工业企业,打击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关停一批无合法资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到位的企业;实施清洁水源工程,保证生产生活用水的安全;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的治理,整体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的专项整治
 
  1、继续抓好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一是严把企业落户关口,加强源头控制,新增的养殖企业,要严格环保审批,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二是加强对散养户、小型养殖户的环境管理,改进养殖方式,推行清洁养殖,严禁散放、敞养,对散养户、小型户养殖要按照雨污分流、干湿分开、饮污分离的治理要求,完成防污设施的初级处理。三是加强规模养殖户的监管,生猪年出栏在20头以上的养殖场所要完成沼气池、厌氧池、干粪堆集池等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四是在禁养区(水源保护区、自然生态旅游区及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地等)的规模养殖企业一律退出。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禁止非法捕猎、非法捕捞(利用爆炸、放电、投毒等非法手段从事捕捞的)行为。
 
  (二)整治非法生产加工企业
 
  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2、没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
 
  3、在生产过程中没有落实“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没有污染防治设施和排烟管道降尘脱硫设施的;
 
  4、企业选址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合用地整体规划的;
 
  5、毁林建窑,毁田取土进行生产的;
 
  对本辖区内非法生产工业企业要登记上报,不得瞒报或漏报。要严把企业准入关,堵住新的污染源。通过整顿,创造条件促成落后产能企业的环保转型,坚决依法关停污染严重、整治不到位且群众反映强烈的生产企业。
 
  (三)加强重点水源保护和污染治理
 
  一是加强重点水源保护区(克上冲水库、雪峰山水库等)的治理,在保护区内不得兴建或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不得在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野炊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一切活动,不得在水域周边从事种植、放养畜禽、网箱养殖等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和有残留农药、化肥的农田水,禁止倾倒工业废料、生活垃圾及任何污染物。杜绝污染水质的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水源水质的监测,重点水源保护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建立从城镇集中式到农村集中式(含自来水厂、人口集居地饮用水源)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网点,实行定时监测报告制度,监测数据和有关记录要建立专档备查。
 
  三是加强养殖水面的治理,禁止在大中水域种植莲藕、芡实等水生植物,禁止往水库投放未经发酵处理的猪粪和鸟粪、鸡粪等污染物,对水体水质超过国家标准的要严格控制氮肥、磷肥和有机肥的投放。
 
  (四)全面开展城区污染防治
 
  加强对城区扬尘、餐饮业油烟污染的治理。相关部门要加强城区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扬尘、粉尘等污染;严格治理餐饮业的油烟污染,城区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油烟污染防治不到位的餐饮业要依法整顿直到关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镇党委、政府将环保专项行动纳入日常议事日程,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我镇实际,成立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要层层分解工作目标,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强化督导落实。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环保自律意识,配合搞好整治工作。
 
  (二)依法依规,加大部门联动
 
  专项整治严格依法办事,对违规违法企业的查处,要有据可查,依法依规,要加强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在整治中要通力协作,分兵把口,主动作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严肃责任追究,对无视环保法律法规,恶意排污,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不依法履行职责,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丧失监管,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双追究”:即在追究违法排污企业责任的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到位。
 
  附件:灰山港镇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灰山港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印发
 
  附件:
 
  灰山港镇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
 
  领 导 小 组
 
  组      长:曾钰彬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王  锋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刘壮辉     党委副书记
 
  曾小平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高  明     党委委员、政协联工会主任
 
  胡毅夫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政辉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良军     党委委员、副镇长
 
  丁友平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贺维良     副镇长
 
  彭光明     副镇长
 
  郭集翔     副镇长
 
  刘新华     人大副主席
 
  成      员:杨  涛     党政办主任
 
  贺跃军     纪检监察室主任
 
  文  杰     财政所所长
 
  卢新华     安监站站长
 
  丁军强     农村办主任
 
  王映春     农清办主任
 
  陈林春     综治办主任
 
  文义兵     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所长
 
  李  颖     水管站站长
 
  丁碧辉     动物防疫站站长
 
  熊跃庆     派出所所长
 
  王卫锋     交管所所长
 
  刘光跃     交警队队长
 
  刘红华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文义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北京蓝博同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00电话:400-6600-880

联系电话:010-69457333

公司传真:010-80493169

客服QQ:81327455

网址:www.lbtc.cn

企业邮箱:zb@lbtc.cn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玉石井东街38号

[向上]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
400-6600-880
二维码

扫二维码免费领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