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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作者: admin 时间:2021-01-24 来源:未知
摘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大气污染防治现状分析 (一)空气质量取得积极成效。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遵义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载体,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将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层层分解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大气污染防治现状分析
 
  (一)空气质量取得积极成效。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遵义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载体,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将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层层分解落实污染防治责任。组织实施《仁怀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等措施,政策体系日臻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联防联控明显增强,PM10、PM2.5等主要污染物治理取得积极进展,大气污染治理取得一定成效,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
 
  (二)我市空气质量现状。2018年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年均值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年均值标准,与上年相比,二氧化氮、PM10、PM2.5浓度下降,二氧化硫、臭氧、一氧化碳浓度略有上升。2018年我市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为臭氧。2018年中心城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为358天,优良天数为334天,其中轻微污染天数为24天,中度污染天数为0天,优良率为93.3%。全年综合指数为2.98。
 
  二、总体思路及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推进绿色发展。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完善交通运输结构,狠抓重污染天气应对,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颗粒物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7%以上;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主要污染指标得到有效控制;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到二级标准,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2019年达到93.5%以上,2020年达到94%以上;防止雾霾天气发生,2021年全面完成贵州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成立领导小组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特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环保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农牧局、国土局、公安局、市场局,发改局、财政局、卫计局及各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仁怀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环保局,由苏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同时设立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整治组和督查组,具体落实相关工作。
 
  (一)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整治组
 
  组  长:陈晋朝
 
  副组长:孙正彪
 
  成  员:市公安局2人、综合执法局4人、住建局2人、交通局2人、国土局2人、巩卫办2人。
 
  (二)督查组
 
  组  长:鲁  俊
 
  副组长:林莉先
 
  成  员:市督查局1人、巩卫办2人。
 
  各部门要对照本行动计划,按照各自牵头的工作任务,制定子方案,每月2日前上报上月开展相关工作的汇总材料至市环保局污控科(联系人:颜德宏,电话:15180766994)。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整治
 
  1.严把审核关,实行最严格的环保措施。严格环境准入,对高耗能、重污染项目要严格把关,凡列入负面清单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予立项,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工信、国土、规划、住建、环保、安监、市场、消防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所有新、扩、改建项目必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开辟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发改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
 
  2.强化重点污染源治理,推进总量减排任务。
 
  2.1开展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年度推进计划,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制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按照省环保厅下达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所涉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全面结束,培育一批清洁审查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2加快推进全市酒类企业锅炉煤改气工作。工业园区所有工业企业全部使用燃气锅炉。园区外企业:燃气管道延伸到的所有企业2020年前全面完成煤改气。管道燃气覆盖不到的地区, 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安装在线监测设施。(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2.3加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和有毒有害气体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黔环通〔2016〕165号),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已建成设施要稳定运行,加快推进油气回收治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健全监管名录,严格控制有毒有害气体排放企业的准入和布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市场局)
 
  3.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项目,完成全市“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8年年底前,按要求实施范围更广、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措施。按照“高、新、轻、优”的工业发展方向,不断优化工业结构,促进高耗能低产值重污染企业的技术改造,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4.开展联合执法。每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整治行动一次,加大对现有工业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治理力度,确保全市工业废气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强化城区大气污染防治
 
  1.加快燃煤锅炉改造。促进锅炉烟气有效治理,大力推广环保型锅炉,确保锅炉废气达标排放,跟踪落实天然气管道输配气工程,加快煤改气改造工程,对天然气管道覆盖范围内所有燃煤型锅炉进行天然气使用改造。(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018年底完成仁怀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并向社会公开,扩大城市高污染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禁燃区内禁止一切高污染燃料的生产、交易和使用。(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局、市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整治。餐饮单位一律安装高效的油烟净化设施,对未落实油烟防止措施和不符合能源使用要求的餐饮单位,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部门不得发放相关经营资质。城市环境敏感区域严禁露天烧烤,推广使用无炭烧烤或无烟净化烧烤一体机。(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市场局、市卫计局)
 
  4.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全面落实我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的管理规定,引导公众自觉、主动减少烟花爆竹的燃放,特定节日期间加强执法,形成燃放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机动车管理工作
 
  1.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对机动车定期检验机构进行规范管理、审核认证,全面完成全市机动车尾检在线监控平台建设;以黄标车、低速车和载重柴油货车为重点,严把检测质量关,严厉打击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对不达标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进一步从源头上严控准入关。(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公安局;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农牧局)
 
  2.逐步淘汰黄车标和老旧车。制定《仁怀市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仁怀市黄标车和老旧车提前奖励方案》和禁止黄标车与老旧车进入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政策措施,中心城区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并严格执行限行、禁行规定,采取黄标车限行、参改黄标车一律淘汰、建立约谈问责机制等措施,制定黄标车淘汰财政补贴政策,统筹推进换标车淘汰工作。开展“黄标车”综合执法,严厉查处黄标车进城。(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农牧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3.开展油气污染治理。完成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到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加油站储油罐改造,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油库、加油站及新投运的油罐车,同步实施油气回收治理。(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4.油品质量管理。加油站不得销售和供应低于国V标准的车用气油、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
 
  (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针对建筑施工和道路施工场地,做到“6个100%”,建筑施工工地100%封闭围挡,裸土、粉尘物料100%覆盖,出场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施工道路100%硬化,拆除、切割、破碎、开挖、钻探、填埋等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要求房开项目、超过1万平方米的公建项目施工工地全面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实现扬尘在线24小时动态监测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2.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城区渣土、砂石料等运输管理办法,规定运输车辆通行路线和时间段,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落实禁行路线路、时段的要求,加大违规运输扬尘污染管理执法力度。认真落实“三个必须”,即必须落实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封闭运输;必须落实进入城区车辆保持清洁,载货车辆特别是重型载货运输车采取封闭、清洁等防尘措施;必须落实城区道路洒水、清洁作业等防尘措施。(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交警大队)
 
  3.矿山扬尘综合治理。制定砂石开采、矿石加工企业扬尘污染治理计划,开展矿山环境安全大检查,重点对砂石场、矿山加工企业扬尘污染进行整治,下达限期整改,对污染设施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将不予年审排污许可证,督促用地单位或个人对已征用1年以上未开发利用的土地实施绿化或覆盖措施,督促矿山企业开展生态恢复工作。(责任单位:市国土局;配合:市环保局)
 
  4.加强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料场、仓储企业堆场、弃土场及其传送装置应当密闭,露天堆放的应采取覆盖措施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长期堆放废弃物的场所,应采取绿化、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积极推进粉煤灰、炉渣、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责任单位:市市场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加强农村大气污染防治
 
  1.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建立秸秆焚烧工作目标工作机制,明确乡镇(办事处)政府及村民自治组织的具体责任,严格实施考核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焚烧区内的违法焚烧秸秆行为。(责任单位:市农牧局,配合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建立秸秆收集综合利用体系,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加强秸秆焚烧监管,将秸秆禁烧落实情况与农业相关奖补政策、环保工作考核和农村生态创建等挂钩,建立督查巡查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农牧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加强大气污染应急管理
 
  1.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依据国家、省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制定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同时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大气污染应急管理对策。(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建立监测预警体系。推进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按标准完成市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项目建设并实现联网,建成全市空气质量监测网格。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坚强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力度,按月公布我市环境空气排名。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公开制度,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执行报告。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七)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媒体和通过集中开展“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等活动,广泛传播和弘扬“生活方式绿色化”理念,提升人们对“生活方式绿色化”的认识和理解,并自觉转化为实际行动,营造全民共治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落实。各相关部门要严格依照本行动计划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限要求,进一步具体细化,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推进落实。
 
  (二)协调联动。加强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切实把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对工作中发现存在重大问题或分歧的工作,要及时报领导小组进行研究解决。
 
  (三)考核评估。将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环境目标考核体系,2018年起,领导小组每年年终将对各部门《仁怀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列入环境保护目标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纪律保障。严格按照《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坏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乡镇(街道),公开约谈主要负责人;对重点攻坚任务不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问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乡镇(街道),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约谈主要负责人。对考评优秀的给与表彰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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