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2020年9月26日,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编制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方案的通知》。
仪征市生态环境局省控站点(N:119°10′44″,E:32°16′58″)建于2000年4月,由仪征市环保局出资建设,2000年9月正式投入运行。仪征市红旗闸省控站点(N:119°9′48″,E:32°16′5″)建于2010年4月,由仪征市环保局出资建设,2010年9月正式投入运行。两个站点的系统采用24小时无人值守的全自动监测设备,包括PM10、SO2、NO2环境空气常规监测项目和风速、风向、温度、湿度、大气压等气象参数的监测。
2014年6月,仪征市环保局对两个站点进行升级改造,新增加了PM2.5颗粒物监测仪、臭氧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等自动监测仪,升级项目于2014年10月投入运行。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建设实现了对空气的全天候、连续性、自动化监测,能及时、快速、准确地反映环境空气质量。
为了打好秋冬季大气攻坚战,确保完成全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保证空气监测点位数据客观准确,避免特殊点源污染对监测数据的异常影响,决定开展仪征市生态环境局省控站点和仪征市红旗闸省控站点周边空气质量巩固提升专项整治行动。
2.目标
以仪征市生态环境局省控大气监测站点和仪征市红旗闸省控大气监测站点位周边2公里区域为热点网格,开展空气质量巩固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完成2020年PM2.5年均浓度降到35μ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1.8%的目标。
3.时间、范围和对象
3.1巩固提升时间
时间:从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3.2巩固提升范围
仪征市生态环境局省控站点范围:北至G328、东至石桥河北路、南至前进西路、西至滨河东路。
仪征市红旗闸省控站点范围:北至长江路、东至大庆南路、南至沿江公路、西至油港路。
3.3巩固提升对象
对象:工业源、餐饮油烟、工地扬尘、加油站、汽车维修、道路扬尘、移动源等。
4.巩固提升要求和职责分工
4.1工业源
加强对企业生产工艺废气排放的监测和监管,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对企业内部物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设置防风围挡(墙)并采取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堆场装卸等作业应在密闭空间进行,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应采取洒水等有效降尘措施。禁止燃用燃煤锅炉等高污染燃料设施,天然气供应区域内禁止使用生物质,对违规使用的一律依法取缔,并处罚款。开展VOCs排放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并全面治理,对VOCs排放大户实施错峰限产。继续开展锅炉低氮燃烧治理工作。(相关镇、园区,生态环境局)
4.2餐饮油烟
餐饮服务场所必须配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加强日常维护,建立日常运行和维护台帐,确保油烟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店铺,进展整顿;对露天烧烤、冒黑烟烧烤店铺进行整顿。(相关镇、园区,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4.3工地扬尘
加强对热点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的规范管理。在建工地(房屋建设、市政工程、交通道路工程)必须严格落实各项防尘、降尘措施,切实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和裸土覆盖、工程施工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拆迁工程必须配备苫盖网、雾炮机、洒水车、车辆冲洗等设备,做到湿法作业,未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全面封闭待开发闲置地块,采取遮盖措施或栽种绿化防止扬尘。夜间时段暂停工地施工及渣土清运,加强夜查工作。所有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必须纳入公司化管理,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和清运企业须满足相关要求。对僵尸建筑工地、拆迁后形成的大量建筑垃圾、暂停施工的土石方工地等使用密网苫盖并采取洒水降尘作业。(相关镇、园区,市住建局、市交运局)
4.4加油站
环保部门对加油站提出了油气污染管控要求,固定时间段停止装卸油作业,确保油气回收装置稳定运行。(相关镇、园区,市商务局、生态环境局)
4.5汽车维修
汽车维修企业喷漆工艺必须有效收集处置废气,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相关镇、园区,市交运局、生态环境局)
4.6道路扬尘
加强对热点网格范围内道路清扫和洒水降尘力度,确保主次干道洒水保洁工作全覆盖。严格开展道路保洁管理工作,强化重点路段保洁,加强工地周边、背街小巷的道路保洁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定期开展城市大清洗活动。(相关镇、园区,市城管局)
仪征市生态环境局省控站点洒水降尘路线全长约3.4千米,从真州中路→大庆北路→解放西路→西园北路→真州中路形成行驶闭环。
雾炮车行驶速度控制在20km/h以下,生态环境局500米范围内控制在10km/h以下。
每天工作时间:8:00-17:00进行洒水喷雾作业,每小时2次。其中11:00-14:00增加喷洒频次,根据重污染天气情况可增加至每小时3-4次。
晴热天气多洒水,阴雨天气少洒水,暴雨天气不洒水。
雾炮车喷雾时间每小时不少于10分钟;重污染天气延长喷雾时间。
仪征市红旗闸省控站点洒水降尘路线全长约6.5千米,从万年南路→解放西路→大连路→沿江高等级公路形成行驶闭环。
洒水车行驶速度控制在30km/h以下,沿江高等级公路控制在20km/h以下。
每天工作时间:8:00——17:00进行洒水作业,每小时1次。其中11:00——14:00增加洒水频次,根据重污染天气情况可增加至每小时2次。
晴热天气多洒水,阴雨天气少洒水,暴雨天气不洒水。
雾炮车喷雾时间每小时不少于10分钟;重污染天气延长喷雾时间。
4.7移动源
加强对重型柴油车、渣土车管控,在热点网格周边划定重型车辆禁(限)行区域,严格控制重型车辆通行。强化渣土运输执法监管,杜绝超限、超载、带泥上路及抛洒滴漏现象。强化对网格范围内尾气排放不达标机动车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对区域范围内交通进行优化,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加强对国Ⅲ及以下标准的燃油燃气运输车辆管理;加强对混凝土搅拌车运输管控,夜间停止运输;所有企业、工地禁止使用非绿三标识、无标识或油品不合格的以及未经审批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作业,发现一辆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对使用单位进行处罚。(相关镇、园区,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运局)
5.工作建议和要求
5.1细化排查研判
各镇(园区)、各职能部门根据整治工作内容,全面开展调查摸底,详细排查热点网格内主要污染源,明确工作要求和标准,形成细化方案。市生态环境局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部署,按照“定目标、定范围、定对象、定主体、定要求”的原则,及时发布空气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和整治要求,区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有效开展防治指导。
5.2落实第三方服务
面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严峻形势,依据实际需求,并借鉴成功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模式方法,建议引入科技支撑与专业支撑,构建精细化监测监管体系,采取“设备租赁+第三方驻场服务”模式(以下简称“服务”),借助第三方服务团队动态跟踪驻场服务,摸清区域内污染源排放规律,为环境改善提供靶向建议,指导地方精准施策,对区域内各类污染来源进行更严格的管控,对环境实施精细化管理,推行有效的污染管控机制,倒逼各部门环境质量保护工作扎实推进,有效支撑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
5.3实施长效监管
各镇(园区)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整治提升方案和市大气办统一布置全力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完成各自辖区内监测点位周边整治任务。集中整治结束后,须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加强巡查督查,不间断回头看。并且要以监测点为中心由内向外,逐步扩大范围,实现大气重点污染源整治全覆盖,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