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打好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规范我乡餐饮业油烟、污水治理工作,全面提升我乡大气、水环境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及市委、县委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专项巡察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市委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全面排查我乡境内有食品加工处理和就餐功能的酒店、饭店、小吃店的油烟、污水排放情况,因地制宜规范餐饮业油烟、污水排放,通过落实经营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切实解决餐饮业油烟、污水直排污染问题,进一步提升我乡大气、水环境质量。
二、整治任务
(一)整治范围
全乡具备食品加工处理和就餐功能的酒楼、酒店、饭店、小吃店等餐饮业经营场所。
(二)整治任务
1、有排放油烟的餐饮业必须配套合格的油烟净化装置,并规范化排放。
2、餐饮业其餐饮污水应当经隔油、隔渣、油水分离装置和生化处理,接入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或氧化塘等污水处理设施。
3、餐饮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环境影响评价、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三)实施步骤
经2019年9月开始至2019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1、边摸底边治理阶段(2019年9月)
各村及网格员对整治范围内餐饮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核实,督促餐饮业经营业主立即着手配套油烟净化装置及隔油、隔渣、油水分离装置,于9月29日前完成上报调查摸底明细表。排查摸底工作要真抓实干,相关数据要真实有效,不得瞒报、虚报。
2、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0月至2019年11月份)
全面开展餐饮业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加强日常检查,全面掌握餐饮业整改进度,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贪污责令停业整顿。2019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餐饮油烟、污水处理工作。
3、核实抽查阶段(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
在各村报送相关整治进展情况表基础上,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抽查、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餐饮业污水整治摆上议事日程,认真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工作,形成高压工作态势,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做深做细餐饮业主思想工作,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为我乡环境质量提升做出应有贡献。
(二)注重引导,规范经营。在整治过程中要注重引导,督促餐饮业积极整改、规范发展、合法经营。要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有序推进工作。
(三)健全机制,严格执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对逾期拒不整改的餐饮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对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和整治过程中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仙游县社硎乡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