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
根据《印发〈滨湖区餐饮油烟治理方案〉的通知》(锡滨政办发[2017]74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油烟在线监控安装工作通知如下:
1、目标任务。2018年底前,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就餐座位250座(含)以上的、存在重复投诉的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及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区环保部门联网。
2、属地管理。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各镇、开发区、街道是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油烟污染整治的组织与实施。
3、业主负责。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油烟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及维护由餐饮经营单位自行负责,所需经费由业主自行承担。
4、强化执法。充分发挥各镇、开发区、街道环保网格员的作用,加强日常巡查管理,确保油烟净化设施及在线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对不正常运行净化设施和在线监控设备的,由环保部门依法查处。
5、重点推进。为加快推进油烟在线监控工作的安装进度,结合餐饮规模、位置敏感性、居民投诉情况等,经各镇、开发区、街道排查确定推进名单。
6、时间要求:在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
附件:滨湖区餐饮单位油烟在线监控单位名单
无锡市滨湖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