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切实解决油烟污染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环保督察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即日起至9月30日,开展为期4个月的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改善空气质量、提高市容环境卫生为目标,以降低餐饮油烟排放污染为总要求,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引导规范一批,查处整改一批,取缔关闭一批”的原则,全面治理餐饮门店油烟污染问题,为广大居民营造美丽、整洁、清新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严厉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排放油烟的行为;大力改造沿街直排油烟、利用市政管网排放油烟的场所,确保实现餐饮无违规露天直排油烟现象;加强宣传,提升公众环保意识,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深入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使得餐饮油烟污染投诉明显下降,空气质量显著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摸底排查
街道向各餐饮服务单位下发《致全街道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一封信》(附件1),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摸底排查,并建立《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登记表》(附件2)。
(二)全面整治辖区内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要按照有关要求整治到位:
1.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必须安装专业除油烟的设备,在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的前提下,达到无油烟味的要求。
2.对已经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未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的,必须采取切实措施整治到位。
3.对居住密集区域已经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虽然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的,但因不通过专用烟道而造成周边居民信访或投诉的,必须通过专用烟道或者采取新工艺新设备,严格整治落实到位。
4、新建餐饮服务项目未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严格整改落实到位。
5、对无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依法予以关停。
四、职责分工
街道牵头开展辖区内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按照规定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新嘉综合行政执法所: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依法查处工作;负责对露天无证照餐饮场所依法查处。
环保五中队: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环境影响的登记备案;协助配合新嘉综合行政执法所对油烟污染实施的行政处罚,提供检测、鉴定等技术方面的支持。
徐福市场监管所:加强餐饮业营业执照管理;负责对无营业执照的餐饮服务单位的查处;负责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依法查处。
徐福派出所:为整治工作提供安全保障。对暴力抗法、妨害执行公务的当事人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餐饮经营涉及的治安、消防、停车、交通等实施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关系我街道大气污染治理成效,关系人民群众对蓝天白云的获得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树立使命感、责任感,迅速行动,把握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推进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注重宣传,浓厚氛围。要采取多种方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争取广大居民特别是经营户对油烟治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及时宣传报道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先进做法,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严格考核。街道将成立工作督查组,对整治行动开展联合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整治工作进展,定期通报整治工作情况。